Fw: [問卦] 連勝文的食安政見的可取之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哀便毛)時間9年前 (2014/10/29 16:32), 9年前編輯推噓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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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應該是想探討連D食安政策中3點想像若實現的話對人民是否真的有幫助? 以及實務上如何實現?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KAOO4a ] 轉錄自蘋果即時論壇: http://goo.gl/29ZCKG 心得: 原作講的是想像部分到底對台灣人民有沒用處, 當然不相信連D是認真的 ------------------------------------------- 為單純評估連勝文先生最新食安政見對公民的意義,讓我們先退一萬步,忘記候選人的出 身、過去言論、政商關係。筆者認為這食安政策有三個想像值得大家思考: 第一、重罰的嚇阻力與重賞的誘惑力 當做一件事的潛在報酬遠大於潛在風險時,人性自然就會傾向去做,反之亦然,這也就是 殺頭生意有人做(頂新賣黑心食品),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畏被尋仇而檢舉)的道理。連勝 文明確看出目前法令的缺失,即賞罰不足以造成當事人有感,如舉發餿水油的老農只拿 200萬,正義黑心油也不過罰了5000萬。所以透過「十年不准上架」、「罰到他怕」、「 關到他倒」來極大化賺黑心錢的風險,同時極大化報酬來獎勵檢舉人讓他們能忽略其風險 ,雙管齊下來解決這問題。先不論目前法令可不可行,大家可先想像如果有這麼一天,是 不是黑心廠商出現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呢? 第二、首長大義滅親的執行力 連勝文的政商關係常在媒體上出現,即使報導並不完全真實,但至少有一定的程度。今天 他能喊出「千萬不要挑戰連勝文的決心」,並會重罰暗指的黑心廠商,代表他不管自己家 族與黑心廠商有何淵源一律秉公處理,切割所有私情與利害。先不論最後能否落實,如每 個首長都能做到完全公私切割,甚至犧牲累積半輩子的政商關係來為人民做事,這應該是 公民很需要的理想政官阿。 第三、增加地方自治權 上述兩點在現行的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可能都與上層法律牴觸而無法實現,若連勝文秉持實 現決心,那第一步必須先想辦法增加地方自治權,這是從修法就要開始推動的根本改變, 雖然看似異想天開卻不是不可行,看看美國各州州法與聯邦法並行就是個絕佳範例,但從 台灣現況走到美國現況將是條漫長且艱難的路程。大家可以想想,台灣雖小,但城市間的 屬性差距甚大,真有辦法用統一法管理所有地方嗎?還是給地方政府有更大彈性才是對人 民比較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1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571544.A.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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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但是你會先被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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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tddt (118.169.21.121), 10/29/2014 16:32:52 ※ 編輯: ntddt (118.169.21.121), 10/29/2014 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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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論點首先要先確定重罰是不是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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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酒駕/超速的議題上面討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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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首長一般只有行政裁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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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部分有頃向的結論了嗎? 死刑有用嗎? 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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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論點 如果需要切割 何不直接找沒有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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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際行為上使用自已轄下的行政機關進行糾舉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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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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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過犯罪學的認為不一定有幫助 可是政府迎合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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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和美國比?人家聯邦多大台灣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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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國家加起來都沒人家一個州大,哪需要搞聯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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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個州底下都可以用洲法管理全部城市了,卻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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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才幾個城市沒辦法用統一法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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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首先就設了陷阱,為何是以舉發為維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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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點?政府做了什麼?坐著等人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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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發生的可能性,和第一點廠商被嚇阻的可能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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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高,台灣的道德再成長一百年的話可能有點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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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ow大所言甚是, 但懲處只是幫助食安的一部分,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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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是要有審核,抽查機關嚴密把關.兩者不互取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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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這三點一無可取 要立法寬 執法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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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沒有法律 而是法律會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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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成立金色大地規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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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可以參考美國私酒 禁得越兇 私酒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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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要賠償消費者,而最重要的是舉証責任的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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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消費者不需要証明你家產品中的某種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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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得了病。而是只要你加了不是人該吃的東西,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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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重罰。廠商要拿出證據,證明你加的東西是規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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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的。否則,重罰一萬倍也罰不到廠商,一樣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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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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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人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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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要賠償消費者,而最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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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點?政府做了什麼?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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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32, 5年前 , 33F
第一點可以參考美國私酒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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