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 教部威脅書商 拿舊版供選書撤銷執照
【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015-05-10 記者林曉雲、曾韋禎/台北報導
【新聞標題】
教部威脅書商 拿舊版供選書撤銷執照
【完整內文】
為了護航黑箱課綱編撰的教科書,教育部威脅各書商,只能拿修訂過的新版教科書給學校
選書,如果拿舊版提供老師選書則違反規定,最重可撤銷書商執照。
國教院教科書中心主任楊國揚表示,依《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規定,申請人
(書商)不得以未經審定之書稿,提供學校作為選用教科用書之用,亦即國教院規範的是
書商提供給學校選用的教科書,必須是通過國教院審定最新版的教科書,不能拿舊版給學
校選書,否則就違反了審定辦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何欣純等昨天痛斥,教育部主導「課綱微調」以來的種種醜態,正是
「違反人權的歷史教訓」單元絕佳範例。在微調前的教科書依然有效下,教育部就該尊重
大家的選書權,怎麼會在多數人要選擇較有共識、較無爭議的教科書後,卻直接拿撤照恐
嚇書商,這就是白色恐怖。
何欣純指出,當時在質詢台上詢問教育部長吳思華,他從頭到尾都不敢說微調前的教科書
無效。教育部自知管不了地方政府、校方,就改用這種奧步去恐嚇、威脅書商,這是完全
不可取的惡質示範;要是教育部真的曲解行政命令去撤銷書商執照,說不定還要吃上國賠
官司。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認為,應該繼續協商,當務之急就是先處理有爭議的部分,不能成為大
考試題,接下來再協商選書的爭議。史觀的建立,不能淪於鬥氣和對立,這部分可以邀請
中研院、國史館的專家共同討論,不要是教育部來主導。
對於立委提舊版教科書仍在有效期限,楊國揚表示,國教院要求的是書商應用新修訂課本
提供選書,如書商擅自變更審定之教科用書內容,經認定情節重大者,國教院可廢止書商
的審定執照。
但因選書權在老師,如果老師選舊版教科書,書商印舊版教科書,非國教院能管的部分。
換言之,民進黨執政縣市加上台北市共十四個縣市的學校,如校方決定選用舊版教科書,
並無罰則可管,台北市大直高中公民老師即已選用翰林版舊版教科書。
律師:舊版不違法
台權會律師涂予尹表示,出版社出版已審定過的課本並不違法,審定辦法是禁止未經審定
之書稿,目前市面上所流通的舊版教科書,均是國教院依法審定過的課本,只是先後審定
時間並不一致,不管是舊版或新版,只要出版社印未變更通過審定的內容,就不會違法,
國教院不應任意曲解法規,恐嚇出版社、教師、學生及家長。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8866
【備註心得】
教育部繼黑箱課綱之後,又一全新力作:不拿黑箱修訂過後的新版教科書給學校選書,
最重可撤銷書商執照。
還請關注這個議題的版友能表達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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