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將來可能會出現更多黑心食品的夢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黃小羊)時間8年前 (2016/09/12 17:48), 8年前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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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rLowTp ] 作者: purplehuei (紫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將來可能會出現更多黑心食品的夢 時間: Sun Sep 11 21:31:34 2016 各位網友好: 感謝各位對本案的關注及建言,本案考量近年推動情形,及未來陸續擴大實 施之業別,預告本次實施規模。本署目前已收到各位的建言,本署預定於9月22日上午召 開會議,再蒐集更多建議,針對各界意見將於預告期滿後,列入檢討本案之參考。食品藥 物管理署。 相關說明如下: 衛福部最新預告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 其他相關規定」草案,將須設置專技人員的食品業者類別由現行5類增加到13類,門檻則 設定為規模大、影響層面廣的資本額1億元以上業者,估計全台家數達629家,其中有242 家都是新增的。 Q1:原本不限資本額均需聘用專職人員的業別,現在一億元以下就不用聘? A1:原規定5類食品業者(肉品、乳品、水產品、餐盒食品工廠、國際觀光旅館)需聘用專職 人員,其中針對各界關切原本不限資本額均需聘用專職人員的3個業別(肉類、水產、乳品 加工食品業) ,現調整為資本額1億元以上需聘用,餐盒食品工廠及國際觀光旅館業知實 施規模仍維持,另並再增加8類食品(罐頭食品製造業、食用油脂製造業、蛋製品製造業、 麵條及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醬油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及非酒精飲料製造 業)業者應聘用,估計全台家數達629家,故本法規修正後,應聘用專職人員家數新增242 家。 Q2:為何要排除規模小的業者聘用專職人員? A2: 過去肉品、水產品等業者有許多是在市場炒肉鬆的老夫妻、在家庭小工廠內兩人作魚丸, 這些原本被規範也應依規定聘用專職人員,且未聘用還可能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3-300萬 元罰鍰。 食安法有規模的概念,台灣小型企業太多,尤其五人以下的工廠,或非12個月均工作的工 廠。本案就近年推動清形及實務考量,並配合包括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等法令之調整, 擴大實施業態範圍,運用資本額之限制,達到分層及分級管理。 Q3:規模小或資本額小的業者被排除不需要聘用專職人員,如何管理食安? A3:除應聘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業者之外,衛福部也公告9類食品工廠應設置「衛生管理人 員」,其他資本額較小的各類食品業者,仍應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該 準則規定詳見http://www.fda.gov.tw/ 食藥署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食品 、餐飲及營養類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Q4:部分網友認為可以訂定規模,但資本額建議調整 A4:食藥署歡迎各界提出建言,本署亦會收集更多建議,列入檢討本案之參考。: Q5:部分網友建議增加懲罰條款 A5:有關聘用專職人員係依據食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如業者未依法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 照人員,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Q6:網友如果想參與9月22日的說明會,可以接受報名出席或旁聽嗎?會有逐字稿紀錄釋出 嗎? A6:9月22日說明會接受網友報名旁聽(報名期限為9/14中午12:00前傳真至02-26531062,可 電洽02-27877369確認)。本次會議紀錄會有所有發言人摘要及決議,並公開於本署網站。 ※ 引述《arsehole (又騎又磨姿勢且佳)》之銘言: : 代PO : 做了一個很真實的夢,某個島上,因為受到慘業及隸委們的壓力,原本不限資本額均需聘 : 用專職人員(含畜產技師、水產技師、營養師、食品技師等)的業別 : 居然增加了資本額“一億元”以上的限制,也就是說,一億元以下的就不用聘了 : 跟之前的規定背道而馳,各位在職技師請小心,如果這個法案過了,您可能會被解僱...... : 各位在學學生也請小心,之前症腐騙大家食品技師需求量大增,一年考兩次,製造出來 : 2-3000位食品技師,現在一句話就不顧大家工作權利...... : 各位每天都會”吃“的社會大眾也請小心,將來的黑心食品可能會更多...... : 草案的審視期只有一個月,各位如果關心自己的胃 : 請大家踴躍進入以下傳送門發表意見 : http://mohwlaw.mohw.gov.tw/Chi/DrafSuggestList.aspx?Msgid=8146 : 自己的胃要自己捍胃!! : http://i.imgur.com/dxpduYL.jpg
: ----------------------------------- : 台灣叫的出名食品商及畜牧業寥寥可數,更多都是叫不出名字又或者是出包了才知道這家 : 殊不知不少人都已經吃下肚,歹丸又沒有所謂的懲罰性罰款,都是重罰幾十萬幾百萬 : 換了個名字又或者是罰款不痛不癢,比起獲利如九牛一毛,根本不怕,搞這法案下去 : 不只是幾百幾千人會失業,更多是中低下階層的民眾會受害。 : 留言的每十樓發P幣,發到自己P幣發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75.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600698.A.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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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黑心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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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1:32,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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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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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蓋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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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險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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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04, , 6F
這篇才是真正重要的一篇.結果沒人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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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22, , 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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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的回答在工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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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聘三個字有必要說一長串模糊焦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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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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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因為餐盒跟國際旅館就沒說沒到1E不用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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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觀光旅館是屬於觀光局的業務 團膳業者後面有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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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8, , 13F
工會食藥屬的公文寫得似是而非 現在聲明又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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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8, , 14F
可以合理懷疑他就是不想討論現行法規下已聘用技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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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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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只有2人的家庭生產當藉口 其他有ㄧ定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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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滿一億的就順便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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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官腔模糊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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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rplehuei (61.57.35.107), 09/12/2016 09:18:1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mwalker (112.104.95.143), 09/12/2016 17: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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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答非所問,資本額限制一億是怎麼來的,沒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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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4的地方也有網友提問一億元,A4就很籠統的說歡迎大家提意見。 我覺得資本額限制對家庭工廠眾多的目前台灣來說是需要,以後要不要維持值得再討論。 限制金額我覺得是否改千萬元等級以上需有專任,以下可以用兼任? 以官員回答中舉例的市場現炒肉鬆來說,製作來源的溫體豬肉已經說要在台灣廢止了, 以後都要是冷凍電宰豬肉。那麼,現炒肉鬆以後還能拿到原料來源嗎?或是改用冷凍豬 肉來製作? 以後還要維持那麼多的家庭工廠來製作食品加工品嗎?或是可以趁民眾對食安重視的時 機,輔導家庭工廠成為小型合作社或小工廠,使用安全衛生的製作工具並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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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議題風向有點亂,先觀察一下板主贊成那邊我再跟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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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被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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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inwang:轉錄至看板 Foodsci-Safe 09/1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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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的地方想~先求有再求好,制定標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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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壞的的方向~鬆綁政策,只能約束大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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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嘛~規定是一回事,執行再說啦。這個風向不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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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9/12/2016 2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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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版主不考慮出來表態一下支持哪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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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51, , 26F
樓上一定要跟從版主?就沒有自己的思考嗎?還是只會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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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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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42, , 28F
明顯是在諷刺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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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22, , 29F
大膽,對 版主沒有挪抬,是要造反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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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是很認真的,因為這事件兩邊都有理,但是選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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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會落入尚市長的下場。所以跟隨版主的立場才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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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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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3:53, , 33F
推文請勿離題。
09/13 13:53, 33F
文章代碼(AID): #1Nrde6Dy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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