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電業法》談電業自由化對公共服務的衝擊
※ 引述《xxyxx (123)》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下面是台電的財務狀況,也找得到財報
: :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govern/govern01-3.aspx?MType=6
: 早在幾天前我這篇文章中: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4147468.A.237.html
: 就已經提過台電的這些財務了,還比你的資料多。
: 我不太清楚你拿一份較少的資料在叫囂什麼東西。
: : 104年財務報告
: : http://doc.twse.com.tw/pdf/201502_9963_AI2_20170123_215251.pdf
: 打不開。
: 不過我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經把整個104年度台電審定結算書拿出來過了。
: 我不太清楚你拿一份較少的資料在叫囂什麼東西。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
直接貼網址似乎有點問題,你就自己查吧
另外你的原文資料我也點不開
要說誰網址內資料多我是沒比過不知道啦 = =a
: : 你一句強烈懷疑這是利用會計手段隱藏成本
: : 這是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位會計師陳俊光與陳眉芳簽證的
: : 就可信度而言
: : 有執照並簽名負責的會計師
: : 與一位不知名的板友你xxyxx
: : 請問第三人該如何判讀?
: 喔,所以他告訴你台電為什麼既不生產發電機也不出產發電燃料,
: 發電成本卻可以比別人便宜很多的原因了嗎?
: 既然沒有,你在叫囂什麼東西。
你這位不知名的網友xxyxx指稱台電隱藏成本
故意製造獲利的假象
而會計師就是負責為你所謂的假象簽證的人
然後你問我在叫囂甚麼?
我沒有在叫囂
只是平實的詢問正常的第三者會如何判讀而已(茶)
: : 更別提台電為國營企業受到立法院之監督
: : 層層疊疊的監察制度
: : 你就這麼一句強烈懷疑作罷?
: : 是不是稍嫌輕率了些?
: 我的源由前面已經提過了,面對你的叫囂我不在意重提一次。
: 『
: 同一個壓縮檔裡面,『乙、業務計畫及決算概要』資料夾裡面可以找到
: 『104審-乙、業務計畫(貳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資金來源分析.doc』
: 這個檔案,這個檔案開頭第一句話就是...
: 「
: 本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實績數102,153,825千元......
: 」
: 這份資料裡面最後還有核子燃料棒購置費用,
: 但又沒有煤炭天然氣購置費用,
: 也就是說只有核子燃料棒算入固定資產。
: 而看起來這個固定資產構建費用沒有列入這個損益表的支出部分,
: 這也許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台電一直唉如果核四真的停建,
: 台電會立刻破產的原因。
: 如果這種建設費用根本沒有進入台電的財務報表,
: 那的確可以解釋台電為什麼會比人便宜的原因,
: 因為台電算電價成本的時後不算蓋電廠牽電線的錢。
: 』
你原文下T大已經說明過了廠房很多是分逐年攤提的
也就是累計折舊為固定資產的減項
其實輸配電也是(財報中即有輸配電折舊年限)
一般來說,電力成本計算分成一、二級成本分攤
一級成本分攤含:發電(水火核綠等)、輸電、配電、變電、售電與管理
然後再分固定成本、變動成本與用戶成本
所以基本上要看火力發電的成本之時
輸配電的成本是另計的
沒有人在計算時把輸配電成本加入各別發電之中
且其實我也不是很懂
為什麼我蓋一座電廠
從電網連結的電纜明明是輸配電的功能
其成本費用卻不放在輸配電成本中的原理
而是放在各類別發電的成本裡
那麼形象廣告的費用是否也要加入到燃煤發電成本?
: : 且民營企業在財報作手腳
: : 可能目的是老闆想要套利
: : 製造出企業賺錢的假象,坑殺股民
: : 國營企業的台電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 : 其高層(董事長與總經理)差不多最多每四年就要更換一次
: : 接續的人選也並非由前任董座所任命
: : 後任根本沒有必要為前任背爛攤
: : 更別提已經經過了三次政黨輪替
: : 可以說是政敵的關係更沒有理由去幫前任隱匿不利資訊
: 原來你連台電員工獎金和績效連結都不知道。
所以你指稱朱文成為了自己的獎金
刻意的幫前任黃重球隱匿,並且繼續作假帳
只為了讓自己績效比較好看?
你如果有勇氣指名道姓指控
我個人會佩服你
而不是跟今天一樣隨便一句獎金與績效連結就帶過
是怕隨便抹黑人被告嗎?
如果怕被告,那就不要隨便沒證據抹黑朱文成及所有卸任台電高層
: : 簡而言之
: : 1.沒有證據證明台電作假帳隱藏成本,高價低報
: : 2.台電及其歷任董座與總經理,也沒有動機隱藏前任作假之秘密
: 中間拉裡拉雜廢話略。
: 我不想浪費時間回應這些垃圾,
因為是回應不了吧 = =a
且綜觀本篇與前篇原文
你依舊沒有證據證明台電做假帳隱藏成本
也同樣無法說明為什麼不同任的高層,甚至不同黨派選出的董座要幫前任隱蔽事實
更無法說明為什麼台電要刻意製造賺錢假像
去支付更多的金錢給政府與電價平準基金之中
然後你說不回應所謂的"垃圾"了
我只能說,好吧,不勉強你,你也辛苦了~~
: 要幻想台電經營能力可以和松下幸之助媲美你家的事,
: 我既沒興趣反駁你的夢囈也沒興趣陪你作夢。
寫書當績效也你自己提的
邏輯講不通就說別人在作夢(茶)
事實就是豐田寫書自嗨你就信,台電辦雜誌自嗨你就不信
你要把他當作夢我也是沒意見啦
: 接下來寫點正常的東西。
: 一樣那份104年台電審定決算書。
: 裡面如果把火力發電所有的設備攤銷拉出來,總金額是16,091,811,167元,
: 依據國稅局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第十五項,
: 第三一五七,火力核能發電設備耐用年數是,十五年。
: 也就是說這個金額乘上15後是241,377,167,505。
: 我是認為台電火力發電廠還沒攤完的總費用只有這兩千多億很奇怪。
: 要知道104年還在攤提的火力發電機組起碼有通霄複六,
: 南部複四、中九、中十、大潭一~六號機。
: 另一個點是,這幾年的確是台電火力發電部門攤提最少的幾年。
: 台灣本島的主要火力發電機組合計發電量是20,802,950kW。
: 您國104年攤提的部分是其中5,717,600kW。
: 要知道在民國100年的時候,這數字是10,753,550kW。
: 差了很多,很多。
: 拜民國九十八年後之後沒有新火力機組竣工之賜,
: 攤提費用想必也是逐年降低吧,哈哈。
: 附註,目前台電運轉中主要火力發電機組竣工年及十五年攤提結束年。
根據財報P21
發電廠房攤提年限為10-20年
火力發電設備15-40年
輸電設備與配電設備則為15-20年
核能燃料則以生產法數量攤提
而火發燃料不同核燃料存放1-2年
通常數月之中就會使用完畢
所以火發燃料成本不必用折舊攤提的方式計算
因為我看不到你的連結
所以不知道你下面所有機組15年折舊年限
是否為台電提供原本的資料
還是你自己抓著十五年自己整理的
不過既然我查到的台電財報已經說明不動產、廠房與設備的折舊年限其實都不相同
若真是台電資料,我也不清楚兩份資料何以有所出入,希望有高手能解說,並竟不是內行
若並非台電資料,那就沒有甚麼好說的
我只能套句能源局官員的話:您多慮了
最後你當垃圾砍掉的原文中
我有提到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成本,燃煤為1.89元/度
而台電平均電價3元
台電年發電量約為2000億度,燃煤占30%為600億度
若以每度電賺0.5元來看,光是燃煤發電年淨賺就可達300億元
而去年台電淨賺為400多億元,前年為600多億元
且台電真正的燃煤發電成本約為1元/度
由此可知
世界第三低價的3元/度
台電就已經是有足夠獲利空間的
然後你問我:不知道我在叫囂甚麼東西
我也很好奇的請問你
為什麼IPP電廠的成本可以壓到你所謂非常不合理的電價3元/度以下?
不是同樣在沒有資源的小島
同樣發電機組還要跟國外採購
順便再幫你補充一下,IPP電廠機組大修還要花錢請台電來處理
為什麼IPP與台電都可以把成本壓得這麼便宜?
是台電黑箱之外
台灣的IPP電廠也黑箱
明明就是虧錢,還要在帳面上作出賺錢
說自己每年賺個七十億八十億元
都佛心來的就對了?
噢,各IPP電廠的老闆,其獎金也與績效有連結嘛(菸~~)
真的是好大一個弊案啊
台電造假,民營電廠也造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0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5345885.A.C07.html
推
01/25 22:12, , 1F
01/25 22:12, 1F
推
01/25 22:21, , 2F
01/25 22:21, 2F
→
01/25 22:21, , 3F
01/25 22:21,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