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公務員 不得涉足不當場所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0(20推 0噓 25→)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totsubashi (一橋)時間14年前 (2010/08/04 15:08), 編輯資訊
3
0
1
內容預覽:
Original :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765182.shtml. 公務員 不得涉足不當場所.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2010.08.04 11:19 am.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正7月30日生效實施。內政部官員表示
(還有63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時間14年前 (2010/08/04 21:10),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那如果. 某男性公務員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結婚. 為解決性需求而至妓女戶消費. 還想使用國旅卡報效GDP. 不知道算不算正當理由?. 如果是叫小姐到投宿旅館嘿咻. 不涉及上述不正當場所. 應該不違法吧!?. 不知道妓女戶消費國旅卡認不認帳?. 哈哈!. 我很認真問的....... 話說. 長官回家跟老婆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0/08/04 22:2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左右手也是好幫手,還免費又不怕得病.. 2.若真的忍不住,請到"合法立案登記"地點消費. 3.那請那家商店向觀光局申請嘍~~. 4.算嘛??. 5.嫖完不給錢,就不違法啦,對吧??. 6.金錢豹小吃店不錯.. 7.看不出來.. 8.誰說的?? 老婆說 no ,老公硬上,還是觸犯"強制性交罪",只
(還有8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okshop (哈)時間14年前 (2010/08/04 22:5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政府高官沒事幹,明明是警界的問題,也就警界高官發個文明令禁止及懲處. 然後多辦幾場教育訓練就有一定效果的事情. 偏偏開了一次會,長官震怒下把所有公務員拖下水,搞到要再立一個法. 討論?? 不當場所是針對場所之性質,. 跟公務員的婚姻或感情有啥關係??. 什麼時候正當或不當場所的意涵要取決於兩位公務員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loidogyne (incognita)時間14年前 (2010/08/05 02: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上面那些東西上面都知道是不正當場所了. 但是警察卻好像都不知道. 台中市長也好像都不明瞭. 真的很奇妙. 台中市的特種行業怎麼會只有剩下8家呢???. 難道是他們變成連鎖店就可以把幾十家當一家算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7.164.19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