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被要求交出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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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29推 13噓 43→)留言8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o818 (LEO)時間10年前 (2014/04/21 22: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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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被一個朋友得知小魯在公家單位服務. 該朋友突然很氣憤地要我交出國旅卡的$16000以及薪水供他花用. 只因他認為我們的薪水都是他們納稅人所繳的錢. 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拿出來供他花用. 當下立刻糾正他如此偏差的觀念~. 我立刻反問:那如果你今天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 是不是也要請警察交出警察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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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pm (江湖夢)時間10年前 (2014/04/22 17: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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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好像只是義務,並沒有任何因納稅可以主張的權利,只有該納的稅不納,可能有罰款. 財產被強執,人被管收,外國人也有納中華民國稅的吧. 國家為國民"全體"所有,這是理論上的,實務上任何一個,或是蠻多個,都很難主張權利. 拿公司來類比吧,公司的所有人理論上是全體股東,員工的薪水哪裡來?可能是股東拿.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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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senate (世事難預料)時間10年前 (2014/04/22 23: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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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的薪水來自納稅人,但不是來自他一個人,. 如果你來自地方政府,假設高雄市好了,. 真要認真跟他算的話,他也頂多貢獻你薪水的300萬分之一. 但是這300萬分之一也包括你,他也不一定貢獻比你多,. 所以他哪來的勇氣說出這種白痴的話?. 好像小學生...... 如果他這麼缺錢,你的300萬分之一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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