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侮辱?毀謗?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lev (大地彩妝師)時間14年前 (2010/06/11 05:50),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請問這兩者有何不同?. 法官說吃起來的感覺很主觀,所以不算毀謗. 那也就是說只要是個人主觀感覺就沒事囉. 那如果罵人家說. 「好像」豬囉,會不會有事. 用了好像應該沒事吧~. 另侮辱又是怎樣界定的?. 而且還有一種公然侮辱. 「很像」兩個人互罵髒話時不會有事,因為侮辱的事實只有在公開場合. 造成公然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ihsiu (想念)時間14年前 (2010/06/11 16:21),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侮辱是針對「意見表達」,內容足以貶損他人的社會評價。. 舉例,我在版上說原PO是醜八怪或白癡(這只是舉例),. 這種評論的意見,就會構成公然侮辱。. 誹謗是針對「事實陳述」,內容足以貶損他人的名譽。. 舉例,我在版上說原PO有偷朋友的錢(這只是舉例),. 這種不實的事實,就會構成誹謗。. 什麼是豬囉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ist (皓月清風)時間14年前 (2010/06/11 17:5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補充說明.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後面這段的意思是 有些事情即便是事實. 但若與公共利益無關 那就是誹謗. 例如說 A男與B女原為情侶 因交惡分手. B女
(還有64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