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經辦因病停役 但公所卻有公文要我回役?

看板SMSlife作者 (帝歐)時間14年前 (2010/12/11 13:08), 編輯推噓6(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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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是因為十字軔帶斷裂才當替代役的 在98年11初作關結重建的手術,開刀後一週就到榮總複檢 之後就回家休養 從登入成功嶺那天算起 一直算到我在服勤處所的最後一天 一共是120天, 而且等正式判我停役回家修養的公文下來,一共148天 今年11月中 有公文要我回榮總復檢 要重判體位,因為一年前 醫師是以體位無法判定先讓我回家... 昨天家人卻接到公所的電話,告知我必須回役補滿役期 因為我的腳在重建後已經康復 怎麼會這樣呢? 當初我問役政屬 它們是說若已經服役滿120天,就算康復後 也不用回役 是公所的人搞錯的呢? 還是法規有改? 今天剛好是週末,役政屬的人員也沒上班... 實在非常煩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119.123

12/11 13:15, , 1F
我有聽過醫務室的長官說 只是有機會不回役 我前十字斷掉
12/11 13:15, 1F

12/11 13:16, , 2F
要超過喔~剛剛好120天還是要回役的
12/11 13:16, 2F

12/11 13:35, , 3F
我記得只要不是服役未超過120天 停役原因消滅未滿一年
12/11 13:35, 3F

12/11 13:35, , 4F
重判體位之後就能拿到退伍證明了啊...現在有改規定嗎
12/11 13:35, 4F

12/11 15:10, , 5F
...悲劇...要超過120天...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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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11, , 6F
等於要121天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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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12, , 7F
當初回家休養 您有正式原因而請假,應該會算在役期內
12/11 15:12, 7F

12/11 15:13, , 8F
停役時刻以 公文所說的時間為準,計算後超過120天 即可
12/11 15:13, 8F

12/11 15:14, , 9F
就算你再被判成替代役體位..也是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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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15, , 10F
打電話請役政署查詢,會是最快,公所的人 把你當作一般役了吧
12/11 15:15, 10F

12/11 15:17, , 11F
一般役下判成替代役,才會適用替代役滿120天這一款
12/11 15:17, 11F

12/11 15:17, , 12F
您可以上網查 替代役 停役的流程 役政署網頁會有
12/11 15:17, 12F

12/11 15:18, , 13F
看清楚條例,應該就ok了,若真為超過120天,就別擔心拉
12/11 15:18, 13F

12/21 18:14, , 14F
原PO說正式停役的公文生效日期是 148 天
12/21 18:14, 14F

12/21 18:14, , 15F
也就是說大於 120 天呀
12/21 18:14, 15F

05/27 13:38, , 16F
我記得替代役除了120大法外還有300大法可適用
05/27 13:38, 16F

05/27 13:38, , 17F
而且相關法條問題,我已經問過役政署還有公所,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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