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庭替代役的家屬定義

看板SMSlife作者 (許我個未來)時間13年前 (2011/04/08 14:2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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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發現自己的情況似乎符合家庭替代役的條件 只是好像有一點小問題 我打過電話問過兵役科 但是他們好像也不太確定的樣子 所以想要請教大家 我的情況是父母都超過65歲 (近70歲) 父母分居中 我母親的戶籍只有她一個 (在台北) 我和我父親的戶籍在高雄 但是高雄的戶籍裡面還有我父親的兩個弟弟(我叔叔, 沒有超過65歲) 還有叔叔的小孩兩個(2x歲) 叔叔們幾乎都不太在我們住的這個戶籍地址 它們大概也不會理我爸 所以還是要我自己照顧 但是我們和叔叔們幾乎沒有什麼互動 所以也很難要求叔叔們遷出戶口 我想問的是 同個戶籍裡面的叔叔和堂弟們 算是我的家屬嗎? 如果我要當家庭替代役的話 一定要將叔叔和堂弟的戶口遷走 或是將我和我爸的戶口遷走才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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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科不確定? 問題是你是獨生子的話 一二等血親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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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 不是考慮說照顧爺爺奶奶 適用第一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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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口來不及 兩年內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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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去當地的兵役科 她說她不確定, 我打去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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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放假....我爺爺奶奶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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