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S稅案勝訴 願與藝人分享經驗

看板SOS作者 (我愛看電影)時間15年前 (2008/11/16 06: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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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稅案勝訴 願與藝人分享經驗 〔2008.11.16 中國時報〕 http://tinyurl.com/64p3fm http://tinyurl.com/5rftwv ▲大S身高163公分,腿長41吋,她說自己穿牛仔褲,比性感的小S 多了一分帥氣。(羅永銘攝) 葉君遠/台北報導  大S遭查92年度稅案,不服內容找律師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她勝 訴,她說:「藝人是賣『藝』和賣『命』,我們工作為的是自己,跟 國稅局說的『人力派遣』不同,我知道很多藝人碰到一樣狀況,歡迎 大家來問我怎麼打贏訴訟。」  本期《時報周刊》報導,因為吳宗憲和國稅局官司敗訴,形成特殊 判例,上百位藝人陸續都接到補稅通知。內容指稱,過去藝人以開設 工作室節稅,報稅額只佔收入15%至 20%,但因吳案,所有藝人改 以「人力派遣」名目課稅,額度高達28%至30%,兩者相差甚多,演 藝圈哀鴻遍野,紛找管道自救,結果大S意外勝訴,她說:「藝人有 很多開銷是外人不知的,我贏了,覺得這才是公平正義。」  大S昨日為牛仔褲代言走秀,和妹妹小S分屬不同品牌,姊妹倆在 牛仔褲市場分庭抗禮,到底誰好看?大S說:「我比她高,腿比她長 ,屁股也比她翹,當然我好看。廠商希望我跟她能夠相互較勁,但說 真的,她是圓身,穿牛仔褲穿出S型的效果,我是扁身,有點肌肉, 屬帥氣型,兩人的特色不太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96.148 ※ 編輯: weichen88 來自: 59.117.196.148 (11/16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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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吋 我真的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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