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S稅案勝訴 願與藝人分享經驗
大S稅案勝訴 願與藝人分享經驗
〔2008.11.16 中國時報〕 http://tinyurl.com/64p3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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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身高163公分,腿長41吋,她說自己穿牛仔褲,比性感的小S
多了一分帥氣。(羅永銘攝)
葉君遠/台北報導
大S遭查92年度稅案,不服內容找律師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她勝
訴,她說:「藝人是賣『藝』和賣『命』,我們工作為的是自己,跟
國稅局說的『人力派遣』不同,我知道很多藝人碰到一樣狀況,歡迎
大家來問我怎麼打贏訴訟。」
本期《時報周刊》報導,因為吳宗憲和國稅局官司敗訴,形成特殊
判例,上百位藝人陸續都接到補稅通知。內容指稱,過去藝人以開設
工作室節稅,報稅額只佔收入15%至 20%,但因吳案,所有藝人改
以「人力派遣」名目課稅,額度高達28%至30%,兩者相差甚多,演
藝圈哀鴻遍野,紛找管道自救,結果大S意外勝訴,她說:「藝人有
很多開銷是外人不知的,我贏了,覺得這才是公平正義。」
大S昨日為牛仔褲代言走秀,和妹妹小S分屬不同品牌,姊妹倆在
牛仔褲市場分庭抗禮,到底誰好看?大S說:「我比她高,腿比她長
,屁股也比她翹,當然我好看。廠商希望我跟她能夠相互較勁,但說
真的,她是圓身,穿牛仔褲穿出S型的效果,我是扁身,有點肌肉,
屬帥氣型,兩人的特色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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