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請益] 懇請將黑特版的觀察期之品評 …
※ 引述《buytheway (如歌的行板)》之銘言:
: ※ 引述《moboo (我是陳米布)》之銘言:
: : 再多的法律 比不上良好的教育
: : 好的教育 能讓犯罪減少 法律就不用定的那麼嚴格
: : 法律只要週延就好 剩下解讀的權利給法官
: : 不用把法律嚴格到笨蛋都會判決
: : 那樣子本末倒置了
: : 大家應該想怎樣去宣導和教育大家
: : 把制度弄的嚴謹 只是苦了管理的人
: : 不用質疑宣導和教育的成效 有很多時候板規的能力遠比宣導和教育差
: : 大家都是讀書人 看得懂字 看不懂字的白目 自然能用嚴格的法律制裁
: 抹布這段話讓我想亂入一下 XD
: 資治通鑑 卷第九
: 十一月,沛公悉召諸縣父老、豪桀,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與諸侯約,
: 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 餘悉除去秦法,諸吏民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
: 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
: 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
: 費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回z大,
李斯與韓非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不過李斯後來害死了自己的同學韓非
法家主張的便是人性本惡(性惡論),因此要用嚴律法條來控制人民的一舉一動,
在我看來就跟現今ptt站方的想法作法是一樣的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今陛下並有天下,別白黑而定一尊;........
(這句話我覺得拿來形容clxxx群組長非常恰當,看看發的那篇告文)
.....始皇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
(這裡也可以說是目前ptt政策)
以上講的是制定嚴刑峻法與焚書來控制人民的思想與行為
因此,我才舉出這例子
當劉邦入關中,廢去秦的各項法規,只跟人民約法三章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今天ptt大可像劉邦一樣,跟鄉民們約法三章
例如分手po性愛裸照者,以及散佈資料者,站方一律主動提供資料給檢警。
我們國家是有法律這玩意的,大家還記得嘛?
我不知道今天站方到底是以什麼樣的心態來實行這樣的規定的
1.如果是因為裸照風波,那我說老實話,
當一個人連法律,校規,道德良知都不願遵守的時候,再嚴苛的站規也沒用。
因為分手而想報復的心態,不會因為在西斯表特黑特雪兒會有所不同。
只要有人看到,散佈出去了,他就算報復成功了。
2.如果是打著端正社會風氣的大旗,那就把西斯表特黑特雪兒一起關掉算了
因為開版立意完全沒有教育或者學術功用,並且讓社會風氣向下沉淪。
(不過ptt到底有幾個版面是真正學術使用的我也不知道)
3.如果是因為站方不想常常被檢警校方約去喝咖啡(我想這才是重點)
那問題又回到第1點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讓ptt使用者變成0
因為一個內心已經被復仇所蒙蔽,理智不清的人
不管他的職業是法官,教授,律師,記者,學生,什麼事情都可能做的出來,
不然的話,世界上就不會有情殺與仇殺的殺人犯了。
最後題外話,談一下李斯最後的下場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
「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凡事不可做盡,天理循環阿 XD
--
探究生命的歷程,可以斷定童年的鮮明經驗,會形成日後人格發展的典範。
無論是強化與否定,所有印象皆指向早年的經歷。
「生命歷程不是經驗的堆疊,而是在根深蒂固的原初經驗上,重新組合。」
-- Heinz Bu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35.190
※ 編輯: buytheway 來自: 59.104.135.190 (08/08 16:02)
推
08/08 16:29, , 1F
08/08 16:29, 1F
推
08/08 17:15, , 2F
08/08 17:15, 2F
推
08/08 21:10, , 3F
08/08 21:10,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0 之 4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