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短期但表現不錯的工作資歷要寫嗎?
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第一份工作是設計師,
雖然只待了快四個月,
但中間幫公司設計的產品在推銷時曾經有雜誌來採訪而且已經量產了。
後來因為家族企業問題太多所以離職,
之後接著第二份工作做了五個半月,也因為一些狀況離職了。
我目前履歷是只有放第二份工作,因為做快半年,
當然我知道通常未滿一年的工作有放跟沒有放根本差不多,
但是我想聊勝於無,而且第二份工作的公司也頗大間,
放了會加分吧~~~所以就放了第二間。
至於第一份我不知道要不要放,
因為怕連續兩份工作都做不久會給人不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又覺得第一份工作表現不錯很想放在自己的資歷裡.......
目前第一份有放的面試過三次,
其中有一次主管一直追著我的短期工作資歷這點打,
覺得我兩個都做不久很沒定性,所以我就把那個工作拿掉了,
但是比較有經驗的朋友又說有加分的為什麼不放?
兩邊都有站的住腳的理由,我實在不曉得哪種會比較好,
本來想不然就寫在自傳哩,工作資歷不要寫,
但是主管看到自傳有寫就會問,所以有點煩腦,這好像也行不通。
不曉得有經驗的各位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呢?
在這邊先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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