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年金補發 8千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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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2月19日 下午2:58
各地方政府近年競相調高土地公告現值,許多人一夕之間喪失請領國民年金基礎
年金資格,勞保局表示,去年底立院已修法放寬,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若土地房屋
並未新增,只因調漲公告現值造成個人土地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者,請領資格不
受影響,並追溯自101年1月起適用,受惠人數8千餘人。
勞保局已在今年1月將補發金額匯入當事人帳戶,以基礎年金一個月3500元計算,
最多可補發42000元。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的人,不符合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請領資格。近幾年因為地方政府調漲公告現值,很多人土地房
屋價值因而超過500萬元,去年就有1萬8千餘人因此喪失請領國民年金基礎年金資
格。經向立院陳情後,約有1萬餘人申覆後恢復請領資格。
為避免各地方政府逐年調整土地公告現值造成類似情況一再發生,去年底立法院
通過修法,明定自101年1月起,原已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人,如土地房屋未
新增,只是因為土地公告現值調漲而造成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
元以上,則領取年金給付的資格不會受影響。
勞保局表示,符合修法放寬後請領資格的人,可以追溯自101年月起發給年金,該
局已經在年1月底連同當月份應核發的年金一併補發,並且匯至申請人指定的金融
機構帳戶,受益人數約有8000人。
勞保局表示,未來會在每年1月中旬篩選當年度土地及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以上
的人,送請內政部地政司比對其所持有的土地及房屋取得時間,以審查是否符合
繼續領取年金的資格,民眾不需要再擔心領取年金資格會受到土地公告現值調整
的影響。
感想:
換工作時只差個1天~也要繳一個月的國民年金~
有結婚的人不繳還會催另一伴繳
現在公告說有土地或房子價值500萬以上的人
以後老了退休就不能領這筆~
那為何還要繳?而且遲繳每年還要追加利息
這樣合理嗎?繳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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