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補休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好多事要做)時間9年前 (2014/09/09 19:5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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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星期五即將離職,但目前還有補休10hr 問了人資說離職只有特休可以換成現金,補休沒有是真的嗎? 雖然只有10hr, 新人星期三才要來報到,所以想說若是這樣請新人可 以交接的時間又變短了。到底勞基法是如何規定補休離職這段的啊! 若是可以換成現金,我就不一定要請補休。 若是不能換成現金,我可以一定要請假嗎? 請問知道這一塊的人回覆一下我。還是要打電話問一下勞工局比較知啊! 不想白白被公司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0.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0263464.A.9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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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沒任何規定說一定要給你轉成現金,即使是特休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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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除非你可以舉證你請假公司都不給請,否則是你自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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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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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完再走,這倒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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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有寫。未休完的部分是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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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指特休。如果是補休。一,放棄。二,休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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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休完補休,交接事項可列SOP&清單,縮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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