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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勞退新制條例第二十四條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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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網站. 法令規章/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二十四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 ^^^^^^^^^^^^^^^^^^^^^^^^^^^^^^^^^^^^^^^^^. 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同一個網頁/勞退新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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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沒錯,勞保局也沒錯。. 在法令規章/行政解釋裡面有這一個說明(節錄部份內容):.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7月5日勞動4字第0990076076號書函. 一、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之立法意旨,
(還有1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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