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

看板Shu-Lin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9/26 16:33), 4年前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警察大人來,事務繁忙不克前來 自力救濟檢舉,再三推託效率不彰 可否請駐版警察出來說明一下,我們小小市民該何去何從?? 作者: vul81320 (詹姆士琳) 看板: ShuangHe 標題: Fw: [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 時間: Sat Sep 26 16:33:47 2020 ※ [本文轉錄自 biker 看板 #1VRlNVNw ] 作者: sunblues (太陽藍) 看板: biker 標題: [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 時間: Sat Sep 26 16:03:40 2020 前幾天檢舉住家附近巷弄的紅線違停 結果今天收到中和分局的回信: https://imgur.com/OVQE2Zp
回信內容如下: ============================================================================== 違規事實:違規臨時停車 處理情形:依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駕駛人離座但保持可立即回到車上駕駛狀 態,即符合臨時停車要件,另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下稱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第10款,如因上、下客、貨且尚無妨礙他人、通行(如 從車上下來或準備上車、手持鑰匙、從車上搬運貨物、所搬運之貨物與車載物相似等)或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為則認定為臨時停車,得施以勸導,免予 舉發。 ============================================================================== 但我上網估狗查了很久 都找不到所謂的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 且我檢舉的違規臨時停車 都不是上下貨的貨運司機、有接送未滿七歲兒童或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 就是一般的違規臨時停車 如果每個檢舉汽車違規臨時停車都用這種方式處理的話 是否代表汽車違規停車已經完全無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01107423.A.5FA.html

09/26 16:07, 4年前 , 1F
垃圾政府啊
09/26 16:07, 1F

09/26 16:08, 4年前 , 2F
無敵很久了,無解~
09/26 16:08, 2F

09/26 16:09, 4年前 , 3F
不是現在,一直都是
09/26 16:09, 3F

09/26 16:11, 4年前 , 4F
各種違規裡面最難成案的是逼車,再來大概就是違規停
09/26 16:11, 4F

09/26 16:11, 4年前 , 5F
車了
09/26 16:11, 5F

09/26 16:14, 4年前 , 6F
受不了就等三分鐘
09/26 16:14, 6F
之前我還真的間隔三分鐘以上錄影 結果還是以「違規臨時停車」舉發 而非「違規停車」舉發ZZZ

09/26 16:15, 4年前 , 7F
同意四樓,請加註最難成案(四輪)逼車次之(四輪)違停
09/26 16:15, 7F

09/26 16:18, 4年前 , 8F
我機車直接左轉也沒妨礙到人呀QAQ
09/26 16:18, 8F
警察覺得機車沒兩段式左轉、停紅燈滑一下手機的危害程度 遠大於汽車違規停車 完全無視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為汽車違停造成的 只會持續裝死!

09/26 16:20, 4年前 , 9F
你有拍滿三分鐘的照片嗎?通常有滿依我在高雄檢舉
09/26 16:20, 9F

09/26 16:20, 4年前 , 10F
都有過欸
09/26 16:20, 10F

09/26 16:21, 4年前 , 11F
你要不要直接寄給局長或是市長信箱,檢舉這個承辦人
09/26 16:21, 11F
已經寄到市長信箱了 而且局長信箱的條款第一項 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html 已經寫明了: ============================================================================== 1.如您來信反映事項係屬交通違規檢舉,請至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通報,網址: https://tvrs.ntpd.gov.tw/,本信箱將不再受理交通違規檢舉。 ============================================================================== 看來應該是被很多人投訴交通違規到爆炸 乾脆擺爛不受理了XD

09/26 16:22, 4年前 , 12F
4 無敵 就算你花時間條件補齊 審的人不想過就是不過
09/26 16:22, 12F
真的很看人品 有些警察很機歪,就是死不給你審過 真的是怠忽職守!

09/26 16:26, 4年前 , 13F
垃圾政府垃圾警察
09/26 16:26, 13F
※ 編輯: sunblues (118.166.71.26 臺灣), 09/26/2020 16:27:48

09/26 16:33, 4年前 , 14F
借轉雙合版,最近剛好在說要討論違停
09/26 16:33, 1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ul81320 (111.71.67.213 臺灣), 09/26/2020 16:33:47 ※ 編輯: vul81320 (111.71.67.213 臺灣), 09/26/2020 16:37:00

09/26 17:29, 4年前 , 15F
臺北市政府102年11月15日府授警交大字第10213852000號函
09/26 17:29, 15F

09/26 17:33, 4年前 , 16F
台灣需要私刑教育
09/26 17:33, 16F

09/26 17:59, 4年前 , 17F
新北政府還沒有像台北政府那麼有效率
09/26 17:59, 17F

09/26 23:34, 4年前 , 18F
警察瀆職 不革職嗎?
09/26 23:34, 18F

09/27 04:55, 4年前 , 19F
台北市政府也差不多,要檢舉某個把卸貨區當停車格
09/27 04:55, 19F

09/27 04:55, 4年前 , 20F
的惡霸,檢舉八九次了,每次對檢舉照片都有不同的要
09/27 04:55, 20F

09/27 04:55, 4年前 , 21F
09/27 04:55, 21F

09/27 11:02, 4年前 , 22F
改丟政風看看
09/27 11:02, 22F
文章代碼(AID): #1VRlpi2j (Shu-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