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永和秀朗郵局-寄送物品請注意!!

看板SongShan作者 (甩甩)時間13年前 (2011/05/12 18:29), 編輯推噓61(63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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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永和郵局-寄送包裹注意事項 資訊來源: 住在永和27年的我....(首次發文) 發生時間:2011/5/12 下午 ================================== 內容: 請大家前往郵局寄包裹時 "拒絕簽下" ====>"包裹如有包裝不當請寄送人自行負責" 的一小張長方形「小紙條」 (你沒看錯:是一張 => 很像小時候 "上課傳的紙條") 如果遇到這種狀況! 民眾要明白的表示:郵政總局 表示該局這種行為 「違法」民眾不需理會 ※已打電話跟郵政總局確認過 秀朗郵局此作法 不屬於郵政 包裹寄送 標準流程 郵政總局也無此寄送流程 是秀朗郵局自己的作法 並且違法!!!!!!!!!!!!!!!!! ================================== 事發經過: 今天下午幫家人寄送包裹 我表明裡內容物有一般的便宜飾品 跟一個包包 窗口的賴先生又在詢問了一次內容物 我很有禮貌的再說了一次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 這時賴先生拿了一張影印的A4紙張 從上面剪了一小格 遞給我 並且要我簽名 ] (我住了20幾年 寄送物品從來沒有需要簽 沒有法律憑據的東西) 上面寫得內容 大致上是這樣: "包裹如有包裝不當請寄送人自行負責" 上面並沒有局號 也沒有秀朗郵局的字樣(還是從一張不知名的A4草率的剪下) =============以下是對話================= 我馬上提出疑問:請問這張紙的作用是什麼? 賴先生:這是確保寄送的物品 寄送人保証是完整的 如果有外包裝損毀 郵局不負責 (給我一個笑臉) 我本人:我每次寄送物品都會拍照存證 我的包裝的確很完整 這樣還會有問題嗎@@? (照相存證 是我的習慣) (我也想知道原因 就問吧!) 賴先生:因為之前有人 沒說他是寄送"酒" 結果寄到的時候"破了" 所以需要簽這張 因為我們也沒有辦法看到民眾的內容物是什麼 (...可以體諒賴先生 大家都沒有"透視眼" ) 我本人:(我願意退一步) 那我願意打開來給你檢查內容物 郵局跟民眾一起確認過內容物是合法的 再包裝起來 確認包裝完整 是否我就可以不用簽這張? (※ 因為一旦簽下去 郵局會把"所有的責任"全部推給寄件者 這點很不公平!) (※ 有照相存證 證明 物品的確包裝完整 憑甚麼要我負全部的責任?) (※ 郵局跟民眾當場確認過後 就沒有簽名的必要 他是"小紙條"無法律依據) (※ 郵局搬運過程當中 也可能會造成損毀 這些損毀全部算在民眾頭上?) 賴先生:"不行你還是要簽"! (這時臉很臭 態度非常強硬) 我本人:為什麼一定要簽署? 郵局跟我 同時當面確認過物品無違規 再當場包裝回去 你也會看到我包裝是否完整 就代表"郵局" 跟 "民眾" 都有責任 "確保物品的正當合法性與完整性" 要共同負責! 都已經由 "郵局確認過" 郵局也要同樣擔保 物品的合法性與包裝完整性 為什麼我還要簽下 ===> "全部責任由郵寄件者負責" 賴先生:你就是要簽!!!!!!!!!!!!!!!!!!!!! (臉超臭) 我本人:而且你這張根本不合法!!!!!!!! 也不符合行政法! 上面沒有郵局字樣! 也沒有郵局字號! 即使民眾簽名以後 一樣不生效力! 有效力的簽名 必須要像 寄送國外的單據 一份存底給民眾 上面就有勾選 內容物 為何 下面民眾簽名以示負責 有局號 有寄送號碼 這才有效力的! 才符合法律! 賴先生:我知道 但是因為 之前發生過這些事情 所以要簽 (※賴先生...你是聽不懂 還是我不會中文?) (※你是在逼迫民眾!!!) (※就已經違法了!你還是聽不懂?) 我本人:(這時我態度軟化) 好 那我請問你 總共有兩種狀況 「狀況一」: 不檢查內容物 物品直接寄出 我是不是要簽這張? 賴先生:是 我本人:「狀況二」:民眾願意給你檢查內容物 "再你面前"當場包裝完整 郵局與民眾共同確認過後 有共同責任保證物品 的合法性與完整性 的時候 是否還要簽這張???? 賴先生: 你還是要簽...... (這時他的臉上顯示: 我都叫你簽了你聽不懂嗎?你不簽我就不寄!) 我本人:所以一定要簽?你才會寄出? 賴先生:對 我本人: (我有給過你機會 這是你逼我的...)     (只好故意簽下這張 讓此事件成立以後 馬上打電話到郵政總局詢問) ======================================================================= ※ 我現在手上有通話錄音證明郵政總局 證明 秀朗郵局此作法不當 ※ 民眾沒有義務簽署 ※ 郵局寄送標準流程 並沒有這個作法 =========================================================================== 請大家告訴大家 去永和秀朗郵局寄送包裹 拒簽 "包裹如有包裝不當請寄送人自行負責" 的小紙條 郵局若逼迫民眾簽署 是郵局違法 ===================================== 最後...感謝大家看完>////< 本人文筆很差 m(_ _)m 只是想陳述事實 各位永和的鄉親們!!! 不要被秀朗郵局逼迫簽名阿阿阿阿~~~~~~~~~ 首次發文!!!! 最後我有一句話要告訴秀朗郵局........... 你他X的!!!! 剛好碰到讀公共行政的! 法律我熟的哩!!!!! 死好!!!! 永和公民權利!!! 站起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6.94

05/12 18:33, , 1F
好扯@@ 我也都去這間郵局,目前還沒碰到這狀況
05/12 18:33, 1F

05/12 18:34, , 2F
讚,爛郵局,那要不要投訴到讓他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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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37, , 3F
另偷抱怨一下XD這間郵局的服務品質跟態度真得不太好= =
05/12 18:37, 3F

05/12 18:39, , 4F
假如真的有毀損 郵局會負責嘛??我怎麼記得只負責不會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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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39, , 5F
有錄音存證 也有留EMAIL給 郵政總局 看他們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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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1, , 6F
是福和橋引道旁那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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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1, , 7F
版主學以致用!酷!! 有時候人家一強勢就會傻傻的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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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1, , 8F
TO:redor 這個要翻郵政法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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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3, , 9F
TO:goldcrown 我不是版主 是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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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4, , 10F
推 公家機關做事本來就不要自己發明一些有的沒有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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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4, , 11F
秀朗郵局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永亨路1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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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4, , 12F
應該用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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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4, , 13F
規來砸自己的腳 照著法律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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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46, , 14F
推學法律超棒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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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01, , 15F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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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05, , 16F
什麼鳥規則 = = 不簽那一張不讓寄,那能現場叫警察來嗎?
05/12 19:05, 16F

05/12 19:07, , 17F
要不要幫你轉到蘋果爆料 :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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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09, , 18F
可以轉!!! 這是 做善事保護無辜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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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17, , 19F
原Po好強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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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17, , 20F
要是我的話都嘛被講幾句就乖乖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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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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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21, , 22F
可以的話多拷貝一份寄給蘋果 免得總局和分局聯手搓掉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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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33, , 23F
我都去這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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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35, , 24F
以前在某支局服務過 局裏有類似性質的印章 蓋了請客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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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36, , 25F
前輩都是這樣教我的耶...我還以為是內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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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49, , 26F
TO:樓上 行政單位 常常做出 違憲的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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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0, , 27F
有局裡面的印章字樣 我還可以接受 但是今天只是小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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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1, , 28F
我只希望他明天就可以改善 民眾是不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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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2, , 29F
逼不得已 才鬧大 不想要以後都在簽那張違法的小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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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2, , 30F
一般郵局寄包裹櫃臺人員不都會問裡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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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樓上 詢問是可以的 但是他不能逼我簽那張小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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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 我願意當場打開來給他檢查 我坦蕩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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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5, , 33F
但是 我不簽小紙條 他就不寄出 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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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6, , 34F
我有清楚的告訴郵局人員 裡面的內容物品 我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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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簽小紙條 但告知了是易碎物品 卻因運送把東西弄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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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9, , 36F
郵局是有責任賠償的嗎?? 我記得7-11宅即便都會要求寫是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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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儀器或易碎物品 有時郵局會問 但是我沒遇過要寫小紙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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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14, , 38F
推一下 我很常在這家寄東西 想請問如果簽了這張 但是東西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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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後損壞 到底是誰負責 就算我自己有包好 也要求貼易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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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9 則推文
05/13 14:08, , 169F
反逼迫!
05/13 14:08, 169F
我在2011/5/13 上午又打電話給郵政總局反映 (因為他們的意見箱常常壞掉 我打了3封以後 第4封根本就出不去) (只好打電話了 不然我很想讓他們知道 完整的對話) 之後 秀朗郵局寄信給我 =====================以下是信件內容========================== 板橋郵局板橋六十八支-031168 X小姐:您好 首先向您在永和秀朗郵局用郵蒙受不便,致上最誠摯歉意。 有關反映交寄包裹事項,本局極為重視,要求同仁檢討改進, 請顧客簽名自負其責,純為個人主觀的行為,讓您產生誤解, 將加強內部教育訓練,避免造成困擾。 承蒙關愛郵政,不吝指正缺失,特申謝忱。 永和秀朗郵局敬上 ======================信件內容結束============================= 這一封信 指出: ========> 這是賴櫃員 自己的個人行為 但是 我早上打給郵政總局 求證 回答是這樣的: ========> 郵局內規是可以 01用章戳 02局裡自己影印的文件 來證明 包裹是安全的 ※但是這"兩種方式"都是"違法"的!!!!!!!!!!!!!!!!!!!!!!!!!!!! ※秀朗郵局 不可以把所有責任都歸屬到 櫃員身上!!!!!!!!!! ※這是郵局內規 違反法律的問題!!!!!!! =============01蓋章戳違法原因================ 01蓋章戳違法原因: 常常有櫃員連"問都不問"就蓋章戳" 請問民眾 我們真的知道櫃員再櫃台蓋了什麼章戳嗎??? 你知道他蓋了什麼章 在你的郵件上面嗎? ※真正的法律文件 作法: 例如國外包裹填單 (是複寫紙) 上面可以勾選類別 下面就是寄件者簽名以示負責 局裡面可存底 也要給民眾一份存底 (因為是複寫紙) 也會有經辦人員姓名 (蓋章) 萬一真的要責任歸屬 就可以拿出證明 ==========02局裡自己影印的文件 違法原因========== 02局裡自己影印的文件 違法原因: 既然是自己影印的文件 ※就是沒有合法正當性 圖檔有可能被櫃員自己帶出來影印 上面也"沒有局號" "沒有局名" "更沒有雙方簽署" ※根本就沒有正當性 ※也無責任歸屬 ※毫無屬名 局號 字號 條碼 請問這是哪一個局給的東西? ※逼迫民眾簽署 這是哪招? 根本就是黑道要我簽本票!====> 簽也不是! 不簽也不是! (因為我不簽賴先生就不寄出!!!!!!!!!!!!!!!!) =========================== 我有向郵政總局 提出建設性的作法 (※ 同時也有錄音) ※今天是針對 "中華郵政的詬病" 大家都沒有 "透視眼" 我也瞭解櫃員的苦處 所以針對此問題 我有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中華郵政 也會通知 主管人員開會討論 是否有需要印製 "確認內容物表單" (複寫紙) ※因為很多民眾都事先寫好 收件人地址資訊 就不會在填 "臨櫃收件人表單" (我今天就是碰到這種情形 賴先生逼迫我在另外簽署 "無法律效力的小紙條" ) ========================================================================= 請中華郵政 對於"櫃員無法確定內容物的責任歸屬" 做出正確的改進! 不要把責任都歸屬推到櫃員身上!!!! 感謝中華郵政 親切的客服小姐 的回答! [最後] 這邊要稱讚中華郵政的客服小姐 態度真的非常好 我第一次打客服電話 謝謝妳們 的告知 以及資訊 謝謝妳們! 2011/5/13 ==================================== ※ 編輯: venjiliKKK 來自: 118.169.214.27 (05/13 16:50) ※ 編輯: venjiliKKK 來自: 118.169.214.27 (05/13 16:55)

05/18 09:24, , 170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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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34, , 171F
賴是比較年輕那個嗎 真的是機車 拿掛號還跟旁邊一值聊天
05/18 22:34, 171F

05/19 10:35, , 172F
我只是小小的實習律師 但是原po有些法律概念我想還是要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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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6, , 173F
一下 以免很容易誤導大家 首先應該要看郵局與人民的運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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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6, , 174F
究竟是民事或是行政契約 原po簽的小字條是否算契約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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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7, , 175F
如果算契約的一部 效力是否違反強行規定而無效 或是有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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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7, , 176F
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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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8, , 177F
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是 郵局員工是否是公務員 給原po小紙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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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39, , 178F
否算行使公權力 在這個層次才會討論行政行為有無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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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40, , 179F
究竟是形式上違法 或實質上違法 違反了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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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41, , 180F
當然我也很支持原po的勇氣 不過法律人憑的不只是法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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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44, , 181F
希望不要把法律人塑造成 我懂法律你惹我你就死定了這種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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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明列法條給郵局 他們也承認的確違反我列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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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3, , 183F
但是這裡是雙合板 不適合討論這類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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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4, , 184F
我在陳情案件中 也嘗試要軟性溝通 但是他們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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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4, , 185F
我不是針對賴姓員工 是針對郵局蓋章戳+小紙條 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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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5, , 186F
其實郵局回信 還在推卸責任 也曲解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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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5, , 187F
無法真正表達我的意見 讓中華郵政知道 那我只好找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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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6, , 188F
我從來沒有 因為自己讀法律就到處去 陳情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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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7, , 189F
這一家郵局 我去10幾年 以後我還是會去 所以我很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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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38, , 190F
賴先生今天逼迫我一定要簽名 但是我包裝完整也無易碎品
05/19 13:38, 190F

05/19 13:39, , 191F
今天 運送過程中造成破損 為什麼民眾要自行負責?
05/19 13:39, 191F

05/19 13:41, , 192F
※我是真的關心地方事物 因為我很喜歡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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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43, , 193F
※如果我們自己都不關心 那誰關心?
05/19 13:43, 193F

05/19 13:45, , 194F
※今天不是單一事件 事關大眾權益!
05/19 13:45, 194F

05/19 13:46, , 195F
※如果郵局持續造成積非成是的規則 我們自己也要負責
05/19 13:46, 195F

05/19 13:47, , 196F
※如果我的關心真的造成您的不悅 那我跟您說聲抱歉
05/19 13:47, 196F

05/19 13:50, , 197F
(後記)※TVBS 新聞報導之後 郵局也承認違法 坦承疏失
05/19 13:50, 197F

05/19 13:55, , 198F
推 ymctd 的專業 你所說的我都有陳述給 中華郵政
05/19 13:55, 198F

05/19 18:57, , 199F
郵局人員現在其實也不是公務人員了....
05/19 18:57, 199F

05/19 19:20, , 200F
非公務人員 但是沿襲著公務人員的舊習
05/19 19:20, 200F

05/19 19:26, , 201F
也是因為公司化 才會聽取民眾意見...(昏)
05/19 19:26, 201F

05/20 00:28, , 202F
社會就需要你這種人 話說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 有些事情
05/20 00:28, 202F

05/20 00:29, , 203F
明知違法 卻不知道要透過什麼地方來申訴
05/20 00:29, 203F

05/21 12:15, , 204F
這篇的續篇 網友 qq945 表示
05/21 12:15, 204F

05/21 12:17, , 205F
福和路的郵局 也有不簽不給寄的情形@@
05/21 12:17, 205F

05/21 12:17, , 206F
果然不是單一事件!
05/21 12:17, 206F
※ 編輯: venjiliKKK 來自: 118.169.211.241 (05/21 12:19) ※ 編輯: venjiliKKK 來自: 118.169.211.241 (05/21 12:24)
文章代碼(AID): #1DoxQ68G (Song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