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THE BOYZ恐失去團名 新舊東家談判破裂 (商標權)

看板THEBOYZ作者 (夜想花)時間2周前 (2024/12/06 06:37), 2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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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oreaStar 看板 #1dKEPPsW ] 作者: Yasoka (夜想花) 看板: KoreaStar 標題: [新聞] THE BOYZ恐失去團名 新舊東家談判破裂 時間: Thu Dec 5 07:31:33 2024 THE BOYZ 恐失去團名,新舊東家談判破裂!韓媒披露 3 條件「如人質束縛一生」 媒體名稱:LUVKPOP 新聞連結:https://luvkpop.com/news/artist/57887/ 記者姓名:Jessie https://i.imgur.com/oLpCvXZ.jpg
男團 THE BOYZ 早前宣布約滿離開前東家 IST 娛樂,全員加入歌手 MC 夢成立演藝企劃 公司 One Hundred。11 月中旬雙方開始討論團名轉讓,但近日傳出協商失敗消息,新公 司指控「協商條件無理」,前東家則表示願意讓成員們無償使用商標權,並反駁新公司說 法。 https://i.imgur.com/eDfDJzD.jpg
《10AISA》率先報導雙方談判破裂,THE BOYZ 面臨失去團名的情況,指出「IST 向 One Hundred 索要數十億韓元的商標權價格」,但 One Hundred 已讀不回後,IST 以允許使 用商標權爲條件提出了各種要求,部分可能會限制 THE BOYZ 的音樂活動,超過通常的要 求,因此 One Hundred 方面表示很難接受。 THE BOYZ 新所屬社 One Hundred 發聲明表示,公司和成員們一直以來為了維持商標權而 竭盡全力,卻未能取得好的結果,強調會繼續進行商標權協商,即使協商破裂,也會為 THE BOYZ 以更好的名字活動進行徹底的準備。 https://i.imgur.com/FyJNBv3.jpg
隨後 IST 娛樂反駁誤傳說法,本公司決定向 THE BOYZ 全體 11 名成員提供無償使用商 標權的權利,並向成員們傳達了這一意思,一名專屬合約還剩 6 個月的成員,公司也同 意提前終止合約。同時對於「要求過高的商標權價格」、「向新公司提出了超過正常的要 求」等說法,IST 則解釋「與事實不符」,成員們不僅在團體,在小分隊和個人活動中也 可以無償使用商標權,暗示這次談判破裂的原因,「提供商標無償使用權的對象不是新所 屬社,而是 THE BOYZ 全體 11 名成員」。 https://x.com/IST_THEBOYZ/status/1864274711578071249 但《10AISA》馬上跟進並披露 IST 提出的 3 項具體條件,形容為「猶如人質束縛成員們 一生」。 關於 THE BOYZ 相關的商標權,「在 11 名全體同意下,以 THE BOYZ 活動時,可以無償 使用 THE BOYZ 商標權。以每年自動延長的合約形式,有必要制定商標權使用權利相關協 議書」。其宗旨是,讓無償使用商標權,在遵守協議內容的假設下,簽訂以 1 年爲單位 更新的合約。如果不履行協議內容,將產生隨時可以停止使用商標權的法律約束力。 第一項是「收益結算」,即使組合離開原公司,但之前發行的專輯和內容所產生的收益, 必須與合約當事人結算。由於合約未有訂明結算時間(一般兩年),IST 提議將其限制在 一年內,之後的收益全歸公司所有。業界人士認為條件可以接受。 https://i.imgur.com/JRa9ydj.jpg
最大問題是第二項條件。關於音源及內容的母帶重製、禁止重錄的相關條件。IST 娛樂明 確指出「有必要就永久禁止在 IST 擁有母帶權的 THE BOYZ 音源及內容進行不同版本的 改編,以重製母帶或重錄形式進行收益化和銷售的一切行為進行追加協議」。IST 要求永 久保障母帶權,即使 THE BOYZ 成員擁有特定音源的著作權,在使用時也要得到 IST 的 許可或向 IST 支付費用。 這對 THE BOYZ 的音樂活動有很大的制約,特別是「永久性」 一詞,遠遠超出業界通常要求範圍,與「坐享其成」無異。 第三項條件更是難以見到的內容,IST 要求繼續銷售擁有的 THE BOYZ 週邊商品庫存。一 般而言,週邊在藝人合約到期後就會廢棄。如果以清倉價方式開始降價銷售,除了可能造 成 THE BOYZ 成員們金錢損失,粉絲們要從雙方購買週邊因而加重負擔。報導指出,IST 目前積壓庫存總金額就達十幾億韓元。 另外,THE BOYZ 本月 2 日推出特別單曲專輯《Last Kiss》,這是在 IST 娛樂活動的最 後專輯,合約將於 12 月 5 日結束。 https://youtu.be/dN9N8AmSfsM
--- ▶ 12/4 06:08 KST 《10AISA》獨家 THE BOYZ交涉團名商標權失敗 One Hundred發表聲明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312/0000691643 其中提到IST向One Hundred要求數十億韓元的商標權費用。One Hundred方面對此不予回應 後,IST以允許使用商標權爲條件提出了各種要求。據悉,部分可能會限制THE BOYZ的音樂 活動,這超過通常的要求,因此One Hundred方面表示很難接受。 THE BOYZ成員們的立場是想要守住組合的名字。這個名字飽含着與粉絲們的回憶,聽到協商 破裂的消息後,部分成員流下了眼淚。但是雙方的意見尖銳對立,最終出現了令人惋惜的 結果。 中文報導 THE BOYZ面臨因商標糾紛而失去團隊名稱的風險 (Seoulsunday) https://seoulsunday.com/details/86631 ▶ 12/4 20:45 KST IST娛樂否認早上報導內容 表示無償提供THE BOYZ商標使用權 https://x.com/IST_THEBOYZ/status/1864274711578071249 版上的IST娛樂聲明翻譯文章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3315911.A.8BF.html 中文報導 IST娛樂揭露THE BOYZ新經紀公司涉嫌關於商標權的謊言!(K-POPdays) https://www.kpopdays.com/?p=108661 ▶ 12/4 23:42 KST 《10AISA》獨家 圍繞THE BOYZ商標權的謊言 IST提出不合理的3項要求 (本篇中文報導內容)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312/0000691669 --- THE BOYZ幾位成員在12/4晚上有發泡泡安撫歌迷 其中有成員提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無償使用商標權的權利」 看起來關於商標權轉讓,應該兩方還在談判沒有最終定論,所以One Hundred跟IST兩邊都 在互相隔空放話 12/4一整天情況不斷反轉真的讓歌迷心情七上八下,THE BOYZ與IST的合約就到今天12/5, 希望最後能順利拿到商標權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5.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3355097.A.DA0.html

12/05 08:15, 2周前 , 1F
哇嗚 這三個條件,如果是真的那比開天價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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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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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就覺得恩地是留下來當人質 現在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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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很有可能是被開了同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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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9:04, 2周前 , 5F
看這個再看nj感覺hybe好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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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9:09, 2周前 , 6F
果然是免費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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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又還沒離開,哪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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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jyp跟yg,對和平離開的團都很大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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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也是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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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歌曲就是跟著團,公司留那些有啥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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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團名再給其他新團,粉絲也不認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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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9:40, 2周前 , 12F
這算哪門子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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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9:50, 2周前 , 13F
看到新聞說無償我就想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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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能無償恩地怎麼會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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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0:08, 2周前 , 15F
看一看還是能銀貨兩訖最好,無償使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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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很好聽但是私底下成員們到底付出什麼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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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真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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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地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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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之前韓國不是改成全員沒續約的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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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1:01, 2周前 , 20F
以用團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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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1:01, 2周前 , 21F
記得T-ara是??? 還是那是等商標權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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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意外,本來就不可能每間公司都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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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好像也只有JYP, YG和武林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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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過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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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1:21, 2周前 , 25F
但剛剛好像有新聞說商標轉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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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可能有談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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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商標轉讓成功的新聞 剛剛中午11點IST在官咖發布與THE BOYZ專屬契約到今天(12/5)約滿結束的正式公告 公告內文中沒有提到商標權

12/05 11:22, 2周前 , 27F
沒續約用團名應該要等商標到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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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記錯的話要到期,而且只要到期前還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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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在公司公司就能繼續申請登記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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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1:28, 2周前 , 30F
免費的最貴 3太誇張 還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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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1:47, 2周前 , 31F
不能銷庫存,那我幹嘛給你們名稱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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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著賣庫存不好嗎,幾十億不是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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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沒續約就能用團名這點我一直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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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got7之類的還是用買的才能擁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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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買的概念很簡單啊,就是銀貨兩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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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也是這樣保留原團名的,現在看一看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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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給提出一堆條件還不如直接用錢買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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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永逸,也不用被前公司情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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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修法不允許的是像Beast那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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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握在手上,連成員想花錢買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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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談條件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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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讓經紀公司不能強制拿著,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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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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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地就是人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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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soka (36.224.15.171 臺灣), 12/05/2024 12: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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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沒有用買的,是武林無償轉讓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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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初也有說,如果不是因為成員親自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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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不會直接給,意思是要是無限全體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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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其他經紀公司,武林也不會那麼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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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全員不續就能用而是全員不續且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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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後,當團名商標權到期成員可以優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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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所以通常確定全員不續但成員們還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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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活動的意願時,就會跟公司談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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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公司會在合理的範圍內跟成員代表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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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像GOT7跟JYPE那樣,也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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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跟無限那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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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像IST開這種條件然後跟你說無償的倒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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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總之還是那句免費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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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2:43, 2周前 , 58F
所以現在就是公司不能再強制持有 但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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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讓公司放手還要自己喬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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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等到期滿再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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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拿GOT7比,就以上二、這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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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人知道他們和原公司怎麼算,成員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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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隱透露要表演舊曲也是要付出一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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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能說雙方是協商到彼此認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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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而已。不管粉絲滿不滿意,原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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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和商標經營也是花過金錢和心血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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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外來公司直接挖走然後又想一切無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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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這算盤也是打得有點如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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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26, 2周前 , 69F
原公司賣舊商品會很奇怪嗎?我以為像臺灣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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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26, 2周前 , 70F
期一樣,藝人換公司,原公司反而狂出該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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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26, 2周前 , 71F
精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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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30, 2周前 , 72F
那個到不是很奇怪,畢竟如果今天不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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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東西IST還是能賣到商標權結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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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55, 2周前 , 74F
上法院 二三項一定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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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錄現在官方定的就三年 還是今年六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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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之前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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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4:25, 2周前 , 77F
IST: 人要走可以,但你要養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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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到商標到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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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5:27, 2周前 , 79F
3可以理解,十幾億韓元怎可能直接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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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42, 2周前 , 80F
像武林那樣無償轉讓本來就是很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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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42, 2周前 , 81F
事,不能期望所有公司都這麼佛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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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42, 2周前 , 82F
司就是要賺錢啊,新公司給的價碼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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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42, 2周前 , 83F
遠不及保有商標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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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asoka (36.224.53.56 臺灣), 12/06/2024 06:37:13
文章代碼(AID): #1dKYiQLh (THEBO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