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林爽文事變
有關林爽文的資料可以查到下面兩種
王作、林小文率眾北侵,沿途皆有流民、羅漢腳、亡命者紛起響應,聲勢雖大,但毫無紀
律可言,且變民所到之處,燒殺劫掠、殃及鄉里。當時北路指大甲溪以北,幅員遼闊,全
由閩粵墾民,篳路藍縷,一分一吋闢土興利,逐漸聚集成庄。王作等人佔據竹塹城時,由
於城中富商多為泉州人,與林爽文等漳州人之宿怨使竹塹富商不勝其擾,於是暗中求助於
城郊之客家庄。塹城閩戶鄭家找上新埔張家,張雲龍之父張琳志不巧為天地會,雖無法應
允,但也曾派人入城勸止王作,可惜卻遭嚴峻拒,且揚言將滅客家人。由於新埔、六張犁
在當時多已墾為良田,為富庶之米倉,引來王作軍隊覬覦,當時即有王作部眾潛入新埔劫
掠,反遭殲滅了百餘人,被葬於旱坑里,此乃當地舊名「爽文埔」之來由。
另一篇是
林爽文率聚襲擊大墩,全殲清軍,殺知縣俞峻,游擊耿世文等。二十九日,義軍攻占彰化
,殺知府孫景燧、同知長庚等。義軍節節勝利,民眾群起回應。十二月,林爽文在彰化創
建農民革命政權。眾推林爽文為盟主,建元"順天"。接著,義軍發兵攻克諸羅,殺同知董
啟埏、游擊李中楊等﹔攻占淡水,護淡水同知程峻自殺。農民起義軍鬥爭矛頭直指官府。
義軍所到之處,反復發布告示,宣傳起義的綱領和紀律。其主要內容:
一是剿除貪官污吏:台灣皆貪官污吏,擾害生靈,援舉義旗,共滅剿除,以快民心。
凡貪官污吏,皆依法處死,沒收財產以供軍需和濟貧。
二是嚴諭軍伍:告誡義軍成員,不許妄殺一人,混取一物,犯者按法究治,決不姑寬
。
三是保護民生,團結人民共同對敵:防止狹隘的地方觀念和宗族宿怨作祟,任令械鬥
結成深仇,擾亂社會秩序。申明無論閩粵民番,一視同仁,共畢大業。
到底哪一段是正確的呢?
總覺得這段歷史雜入了"台灣史觀"後 變的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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