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個月打工十天車禍離職求償萬元 老闆娘氣炸: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98602
三個月打工十天車禍離職求償萬元 老闆娘氣炸: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110-07-10
〔記者王捷/臺南報導〕法律系曾姓女大生去年到飲料店打工十天,卻發生車禍骨折,過
了廿五天離職,她寄存證信函給老闆娘,自稱遭終止勞動契約,以店家未保勞保、要她賠
一百五十元營業短缺、養病損失,要求給付加班費、車禍後看精神科、骨科與眼科等費用
共一萬多元,老闆娘氣炸,稱曾女鑽法律漏洞,以後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據了解,曾女十一月上班一天、十二月上班四天、一月上班五天,她的時薪是一百六十元
,今年一月廿二日下午一時許發生車禍;警方指出,曾女發生車禍是因路邊的轎車起步轉
彎,不慎與直行騎車的曾女發生車禍,肇責是轎車居多,依當時的紀錄曾女沒有超速,時
速約三、四十公里。
醫院診斷,曾女有閉鎖性骨折,以石膏固定後在當日離院,飲料店老闆接到通知後,要她
專心養病,等傷勢好了後再來上班,但過了廿五天,她指控店家與她終止勞動契約,寄存
證信函給店家,依勞基法要求店家給她廿五天養病時的薪水近二千元。
曾女還另外提出六點要求,分別是店家扣了學習費一千元、當班時因為對帳短缺,店家沒
證據卻扣她一百五十元;在一月一日國定假日上班,應該給她加班費八百八十元,第四點
是因店家未給她勞保,因此三個月的勞退百分之六損失約一千多元,還有她去看骨科、精
神科等醫療費共二千多元,要求店家要給她一萬多元。
後來曾女向勞工局檢舉,老闆娘受訪時氣炸,指控曾女根本鑽法律漏洞,她的店不到五名
員工,沒有強制要保勞保,當曾女來應徵時也有告知她,而且一千元的學習金是當員工做
滿六個月就會退回,她接到勞工局調解通知很生氣,她詢問律師後,可以因曾女的無故離
職提出損害賠償,但為了避免這種糾紛未來她都替員工保勞保,但以後再也不會用法律系
的學生。
--
https://bit.ly/2V3kyx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94.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25878684.A.208.html
推
07/10 09:38,
3年前
, 1F
07/10 09:38, 1F
推
07/10 09:44,
3年前
, 2F
07/10 09:44, 2F
噓
07/10 09:45,
3年前
, 3F
07/10 09:45, 3F
→
07/10 09:46,
3年前
, 4F
07/10 09:46, 4F
→
07/10 09:55,
3年前
, 5F
07/10 09:55, 5F
→
07/10 09:56,
3年前
, 6F
07/10 09:56, 6F
噓
07/10 10:10,
3年前
, 7F
07/10 10:10, 7F
噓
07/10 10:25,
3年前
, 8F
07/10 10:25, 8F
噓
07/10 11:40,
3年前
, 9F
07/10 11:40, 9F
→
07/10 11:40,
3年前
, 10F
07/10 11:40, 10F
推
07/10 11:52,
3年前
, 11F
07/10 11:52, 11F
→
07/10 12:16,
3年前
, 12F
07/10 12:16, 12F
→
07/10 12:26,
3年前
, 13F
07/10 12:26, 13F
推
07/10 17:26,
3年前
, 14F
07/10 17:26, 14F
推
07/10 20:06,
3年前
, 15F
07/10 20:06, 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