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教育實習(新制)實習期間,能否在外兼差打工?

看板Teacher作者 (西瓜~*)時間12年前 (2011/09/22 19:50), 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對於教育實習新制的規定真的模凌兩可 這麼說好了... 我們學校發了一張公告說 教育部再三來函要求 實習學生不得於實習期間在外兼差或打工 違者取消實習資格! 然而 我實習學校的主任給我一份縣政府發的公文 上面寫著: 「按教育部97年6月2日台國(一)字第0970068019B號函釋示 實習學生在不影響實習課程情況下,得於學校下班後之時段擔任 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也因此我打電話到縣政府詢問 縣政府的回覆是 實習老師現在已經定義為實習學生 實習學生下班後就是他自己的時間 沒有人可以干涉他的生活 要兼家教、要到哪裡打工都是他的事情 除非是做全職工作(有勞健保、工作八小時那種)就有規定不行! 然而我又打電話向教育部求證 教育部承辦人跟我說 教育部從來沒有發函說過不能兼差打工 他說自己作那份工作到現在沒看過公文上寫過打工、兼差 他甚至說如果我們學校自己發公告說是教育部來函 那請學校拿出公文來!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們 究竟哪一方說的才對呢? 我上網搜尋相關法令規定 有看到一則舊制的規定的確有明文規定實習老師不能在外兼職領工資 但那已經是民國91年的舊制規定 不知道現在是否新制還有沿用這條法則? 況且以前實習老師是有每個月八千月的薪資 但現在的實習老師連一毛錢都沒有 ˊˋ 我很甘願做、也很努力做 畢竟我自己以後想要從事教職人員 但是現在這半年沒有任何薪資收入 我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我本身是選擇在外縣市實習 所以房租已經是跟家裡拿了 我就很不想要再伸手拿生活費 但真的快要沒錢了... 不知道究竟實習學生新制的規定能否在外打工? 若不行,那想請教學校的攜手計畫算是打工嗎?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教 祝福大家在教學現場都能順利、平安、快樂!^^ 大家一起為教育加油!!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21.4

09/22 19:57, , 1F
爬文好嗎?這問題前兩週才有人問,每年都被問到爛掉
09/22 19:57, 1F

09/22 20:14, , 2F
我已經爬文了..我也知道很多人問...但不知道您是否
09/22 20:14, 2F

09/22 20:14, , 3F
看過我的內容?我裡面有提到佐證資料'法規的部份!
09/22 20:14, 3F

09/22 20:14, , 4F
因為我不知道究竟哪個才是真的!! 所以才想請教...
09/22 20:14, 4F

09/22 20:15, , 5F
教育部跟縣政府都回答我可以!! 我爬文找不到相關文章
09/22 20:15, 5F

09/22 20:20, , 6F
你沒在實習教師版爬文吧?這個問題也屬於實習教師版
09/22 20:20, 6F

09/22 20:21, , 7F
我記得偏遠地區實習生是可以兼課的 目的是照顧偏鄉
09/22 20:21, 7F

09/22 20:21, , 8F
但你若在市區 還是要再問清楚~
09/22 20:21, 8F

09/22 20:23, , 9F
我實習的學校算是位於偏鄉下的地方~但我問教育部跟
09/22 20:23, 9F

09/22 20:23, , 10F
縣政府都說沒規定!! 我就不知道究竟該聽誰的...>"<
09/22 20:23, 10F

09/22 20:44, , 11F
只要夠低調 連正式老師兼差也沒人管...
09/22 20:44, 11F

09/22 21:40, , 12F
也是啦XD 只是我為了實習把接了三年的工作辭掉了...
09/22 21:40, 12F

09/22 21:41, , 13F
所以現在才發現好像被學校擺了一道!! 感覺不是很好..
09/22 21:41, 13F

09/22 21:49, , 14F
教育部歸大學管 還是大學歸教育部管 誰大就聽誰的
09/22 21:49, 14F
文章代碼(AID): #1EUo3ycA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