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台南市國民小學輔導教師設置要點(草案)

看板Teacher作者 (vin)時間12年前 (2012/07/26 23:11), 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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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國民小學輔導教師設置要點(草案) 101年5月11日訂定 壹、依據 一、 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 二、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 三、 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訂定基準。 四、 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貳、目的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學校建立輔導教師制度,並達到下列目的特訂 定本要點: 一、提供國小學生諮商輔導管道,全面強化國小輔導專業工作,落實二、三級輔導工作。 二、及早介入輔導並發揮預防功能,協助適應困難之學生適性發展。 三、運用輔導專業人力,整合學校輔導資源網絡,提升輔導工作效能。 參、輔導教師類別 本要點之輔導教師分專任輔導教師及兼任輔導教師兩類別。 一、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之任用資格 (一)101學年度至105學年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 ,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 學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二)106學年度起,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二、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之職責 (一) 依教育部101年1月20日臺國(四)字第1000234382C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 數訂定基準第5條,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 主要職責。原則上比照教師兼主任之授課節數排課,授課內容以綜合活動課為主,並不得 兼課。 (二) 專任輔導教師負責教育部訂定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中,二、三級為主,其中三 級部份以轉介的個案管理為主。 (三) 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1.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2.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二團,每團至少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 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3.個案輔導(含認輔派案):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三級轉介為個案管理者,每週至少晤談 6節課,每學期至少120人次為原則,並負責派案。 4.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及相關研究。 5.班級輔導:未轉介諮商中心之危機或特殊事件處理 6.協助學校發展性輔導活動之推動。 7.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8.參加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會報,每年至少18小時。 9.聯繫社會團體、社會資源,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10.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11.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12.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13.學校得依權責實際情況調整專任輔導教師服務量。 三、國小兼任輔導教師之任用資格 (一)以教育部規定A-D類教師為原則。 (二)以校內具相關資格者優先任用。 四、國小兼任輔導教師之職責 (一) 負責教育部訂定之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中,協助二級個案之處遇為主。 (二) 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1. 個案輔導每週至少晤談1-2節課,每學期至少16人次。 2. 參加校內個案研討會,並提出個案研討。 3. 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4. 協助輔導室各項議題之事務執行。 5. 參加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會報,每年至少18小時。 6. 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7. 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8. 學校得依權責實際情況調整兼任輔導教師服務量。 ◎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兼任。但國小6班以下學校由未兼任主任或組 長之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確有困難者,函報經本府同意後,不在此限。 ◎、督導考核 (一) 專任輔導教師考績由輔導業務單位主管考核,並適用於教師法及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二) 專任輔導教師出缺勤比照學校教師出缺勤管理辦理。 ◎、增置輔導教師之學校應配合事項 (一) 檢視學校輔導體系,整合相關資源,規劃提升輔導專業效能措施。 (二) 確立學校輔導機制及流程,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並檢討改進。 (三) 教師專長專用,並以提升其專業能力及輔導效能為優先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16.53

07/27 00:36, , 1F
請問是否有國中輔導教師的相關法令呢?感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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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有結合心評教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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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42, , 3F
截至目前為止,沒看到國中的.台南算較早有草案了,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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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的朋友說,她們局裡還沒下來,不知要怎麼交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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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台北制度較健全,有認識可問問.我想原po應是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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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年國小的小校沒招專輔.總之,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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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以綜合活動課為主,並不得兼課(這兼課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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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的國小第一年有專輔 學校根本搞不清楚專輔要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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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規定每學期120人次 比台北市還多 學校老師根本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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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輔工作不熟 要他們主動送案還得再教育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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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校要滿足這些個人次很容易 但中型學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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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次包含哪些人?家長老師都算嗎?做這些規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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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了解目前的學校生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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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專輔是編制內人力?還是編制外?學校其他老師一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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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為甚麼比照主任授課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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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全校不滿百人的~要去哪湊120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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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2:09, , 17F
120人"次" 跟120人不一樣吧!一人做10次 就是做12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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