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做的罪惡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恩典)時間15年前 (2009/06/19 17:17), 編輯推噓6(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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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hena142857 (映像考古學)》之銘言: : ※ 引述《gagi (真差的狀況~~~)》之銘言: : : 你反對我的地方 是我们對名詞的勿解 : : 1.客觀絕不等於絕對 ; 主觀絕不等於相對 : : 我對客觀的定義是 : 可以拿出來由令一方加以評判 : : 我對主觀的定義是 : 只是由自己的幻想成立的邏輯 : 我不認為那是誤解。 : 客觀是「可以拿出來由另一方加以評判」,我的標準可以讓你評判,你的標 : 準可以讓我評判,我們相互評判的是一種「共同的標準」(標準不一怎麼評 : 判?)。請問為什麼不是「絕對」?你舉的「不妨害他人生命」難道不是絕 : 對的?如果不是絕對的、大家都遵守的標準,那你怎麼說那是客觀? 有一套「共同的標準」可以不是「絕對」, 「相對」可以有很多種方式, 可以相對於行為主體(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標準), 可以相對於社群(每個社群有每個社群的「共同標準」), 也可以相對於「觀點」/「價值觀」。 gagi說的比較像是觀點性的相對, 這種相對可以滿足他對客觀的要求(intersubjectiv), 也就是說, 我所選擇的行為, 是任何人站在我的立場我的觀點來選, 也會做出的選擇。 在這意思上是他的客觀, 但同時是相對, 因為站在不同的觀點會選不同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4.132

06/19 17:20, , 1F
所以他的客觀意義是「可相互理解」的意思?
06/19 17:20, 1F

06/19 17:22, , 2F
他沒有講的很清楚,不過我猜是「非主體相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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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25, , 3F
如果他只要求「可以由另一方加以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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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25, , 4F
所以他的立場是 道德全都是主體相對的 而我們有某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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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26, , 5F
「客觀」進行相互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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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26, , 6F
如果(暫且認定)是這樣好了 那直接宣稱相對主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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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誰不知道相對主義是一種某種程度的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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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27, , 8F
(不然我們怎麼提出「相對主義」這樣的理解)
06/19 17:27, 8F

06/19 17:31, , 9F
所以他舉的「不妨害他人生命」其實也是主體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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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31, , 10F
我猜他想找的是客觀而相對的道德...而我是幫他想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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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人人都同意或實踐的標準。而之所以那是「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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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32, , 12F
純粹只是因為「我可以理解『不妨害他人生命』」這樣
06/19 17:32, 12F

06/19 17:32, , 13F
的標準 =.= 感謝你啊 我也還在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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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38, , 14F
現在我有點事 無法完整推文 但這篇我看一遍 跟我想法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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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41, , 15F
SOGA~~ 所以是「客觀」一詞混淆了我對你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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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7:41, , 16F
「相對主義」這一立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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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9:33, , 17F
數龜辛苦惹
06/19 19:33,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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