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看板WomenTalk作者 (本草綱目科屬種)時間11年前 (2013/07/18 19:18), 編輯推噓14(14042)
留言56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49 (看更多)
明明就是在討論歧視的問題 不知道為啥就是有人要拿字典說嘴 好吧 你說在教育部辭典裡面〝不正常〞不具輕視的意思 所以教育部的辭典是你人生唯一的依據? 照你邏輯 今天有人罵同性戀是豬,有歧視嘛? 沒有,因為教育部辭典中,豬只是一種哺乳類動物 今天有人嘲笑同性戀大菊花,有歧視嘛? 沒有,因為教育部辭典中,大只是一種形容詞,菊花為花名 那你明確說好了,怎樣的形容詞帶有歧視的意味 教育部辭典裡我目前沒找到特定用來作為歧視的形容詞呢 再者 不知道你是否了解約定俗成的意思? 你去路上問,有多少人會不認為〝不正常〞不具輕視的意思呢? \約定俗成/\約定俗成/\約定俗成/\約定俗成/\約定俗成/ 懂嗎??????????????? 最後奉勸一句,為反對而反對不會顯得自己比較厲害,具有度到的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2.130

07/18 19:24, , 1F
定義要先下清楚,才有辦法討論,定義都沒下就只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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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而言,「婊子」都不是貶抑用語了,你還能期待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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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明確啊,照你邏輯,一切以字典來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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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不算貶義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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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人看到推文裡出現嫖客就跑去組務檢舉 這時候就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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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字典也只說嫖客是宿娼的人而已 哪有說是貶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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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還整天拿字典來救援 在ptt混13年就屬這人最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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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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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真的很阿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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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字典救援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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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明確具有歧視意味的形容詞他不知道翻到了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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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其他書的話,的確只能翻字典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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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定義定義,定義還不是人給的(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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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A板友得救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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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算下了定義還不是一樣嘴砲裝懂只想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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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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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應該放在態度而不是相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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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具體行動,根本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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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還想跟他豁下去喔?直接去跟板主檢舉比較實際,除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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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被桶外,我想不出別的可以讓他閉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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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五樓,其實看到的時候還真的覺得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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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五樓。不是說婊子沒貶意嗎,怎麼被罵嫖客就悲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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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是好笑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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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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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是違反法規的,汙衊我違反法規,人身攻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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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人身攻擊,你亂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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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的意思要不要去教育部查一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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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定義一下人身攻擊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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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不罰嫖客 哪裡違法了 何況教育部字典又沒說(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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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表子都不具有貶抑了,還要求什麼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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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罰娼不罰嫖已經違憲囉~都要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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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有罰嫖客S大LA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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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覺得沒有就沒有啊@@",版主認定有水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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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主沒有用字典定義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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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版主善於使用神聖的字典,那絕對是沒有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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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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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人格的指控,是有人身攻擊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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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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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要買多本一點,一本不夠用在換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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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沒有對你的人格做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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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在教育部字典裡沒有明確的說是貶義啊,怎麼稱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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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呢,字典君不要兩套標準呀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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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又沒有對你人格做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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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嫖客一詞描述我有嫖的行為,嫖的行為不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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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後就是說我不合法規,人格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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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了字典要多買一本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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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不夠用再換一本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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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一套,字典可以很多本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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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有指控你的人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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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神聖的教育部字典表示嫖客為:狎玩娼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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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玩呢,意思是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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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弄娼妓而已怎麼會犯法呀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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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呀呀~兩套標準真的不可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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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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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盡是想一些不正常的東西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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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超好笑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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