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版主該有點作為吧!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7(19推 2噓 45→)留言6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時間10年前 (2014/03/17 10:2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原則上這版上混的,應該都是久經戰陣的江湖人!. 最近因為一些文章引出了很多小朋友,在EQ或在態度上. 跟WIC差得相當多,如果只是看看或聊聊也無可厚非!. 但一直在製造一些奇奇怪怪的話題或惡意製造一些糾紛~. 鍵盤總裁跟宅爸的討論,本來就是很值得大家學習的內容!. 對於大陸官方或其他大大提出的專案的
(還有58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3→)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wantRMB (愛萬特芒尼)時間10年前 (2014/03/17 14:39),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你說得真的很有道理。. 連板主也很心有戚戚焉,但是提醒一下,. 板規貳、17有提到,若對板務有意見,請私下來信告知。. 之前都是在大家的推噓文間提醒大家,請勿噓到觸犯板規,. 不過看起來大家討論太火熱了,容易忽視板主的介入,所以決定回應此篇。. 這次討論,個人也受益良多,畢竟我一直是受僱於人,. 這

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時間10年前 (2014/03/17 14:5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首先這不是對版規或版務有所意見,. 而是對版主對大家的抗議視而不見固有此文。. 我想版主既然身為一版之主,其行為必然可受公評。. 如果這樣的友善和諧的建議都被視為違反版規,那此版應為各版而非WIC了~. 這不是回應與否的問題,對於影響大家討論,而多次版友在推文中呼喚版主處置. 而版主視而不見,我想不
(還有426個字)

推噓5(5推 0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yuny1 (凱文藍)時間10年前 (2014/03/18 14:2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剛剛打給台北市刑大資訊室確認以下幾點. 1. 網路報案后人還是得親自到台北報案派出所做筆錄. 2. 案發半年內都有效. 3. 只要提供 PTT ID 便可,有必要會向 PTT 調取資料. 4. 自行調查的 IP 可以在報案時附上,警察在調查時會當做參考,等. 警方驗證后法官會當證據採信,不違反個資法
(還有108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