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西藏問題

看板ask-why作者 (Har)時間16年前 (2008/03/28 08:03),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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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qualmusic (Calvin)》之銘言: : 我覺得這一點很有趣 : 為什麼國際法訂定的時候不強制一國承認另一國只要某些 criteria 被滿足? 因爲國家地位,根本就不是像臺灣執政者一直宣揚的那樣:只要有人口、有 經濟系統、有貨幣、有和某些國家建交,就理所當然的擁有國家地位。 國際法不能強制一囯承認另一囯,因爲它上面並沒有一個淩駕于各國權力之 上的更高機關。 臺灣法庭可以審訊臺灣人,因爲臺灣法庭代表了“臺灣”,它比任何一個“ 個體”都更大。 但上到國家的層面時,大家都是一個國家,彼此之間沒有上下之分,所以不 能有一個強制的法律,來彼此審訊。 除非,整個地球,兩百個國家,聯合起來,組織一個“超級政府”,這個超 級政府,或許有能力去審訊、制裁某一個單獨的國家。 至於國際上沒有一個明確的原則,怎樣才叫做獨立,是因爲在慣例上,要不 要分家,是該國家内部的事情,外國往往無法干涉。 比方説,一個國家内部法律怎樣定,外國無權干涉,一個國家要用直選總統 、或者代議士内閣制,外國也無權干涉。 所以,當一個國家内部,有一個省份想要脫離時(就像美國的南北戰爭、新 加坡從馬來西亞脫離出來),也就是他們内部的事情。 如果條件談得好,雙方和平分手,就好像新加坡從馬來西亞脫離出來那樣。 如果條件談不好,其中一方不接受,就像美國的南北戰爭,爆發戰爭。 臺灣内一直有這樣的想法,我有人口,我有經濟系統,我有領土,所以理所 當然的享受國家地位,中國如果進攻就是侵略。其實根本就不是這樣。 如果是這樣,無論任何一個國家,它的每一個州屬、省份,都同樣可以宣告 獨立了。每一個州屬,都擁有自己的人口、領土、政府及經濟系統。 美國隨時可以分裂成五十一個國家,然後每一個城市也再跟著獨立,乃至於 每一家、每一戶,也都可以宣稱獨立,擁有自己的“領土”。 -- +-----------------------------------------------------------------+ | 夏之星系 - 個人日誌,提供佛學命理、小說漫畫、娛樂、技術等內容。 | | http://xia4.org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0.41.35

03/28 11:08, , 1F
聯合國算不算是"超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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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3:30, , 2F
当初联合国建立的时候的确是有这样打算的,只是后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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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还是没办法达到这样的高度。一个原因是联合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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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强大的力量(或者说国家级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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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忘記轉繁體囉,身分曝光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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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只說"如果...就...",沒說到關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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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跟身份又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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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網絡故障,上不了網,所以遲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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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2:18, , 9F
我的身份?blog那邊明擺著的,沒有什麽好隱瞞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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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不是臺灣人,也不是大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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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其實這板在大多數仇中的PTT裡,算是少數不在乎身分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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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旦您到了八卦或是黑特等大板,也許先轉換成繁中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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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9:04, , 13F
是。謝謝j大的提醒。
04/03 19:0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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