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2012大法盃
※ [本文轉錄自 Law-Basket 看板 #1FM9yeZN ]
作者: audihsieh (奧弟謝) 看板: Law-Basket
標題: [公告] 2012大法盃
時間: Thu Mar 8 19:59:33 2012
101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法律系籃球錦標賽活動企劃書
一、主旨:為擴大各校法律系學生交流,並養成良好運動習慣,特舉辦本次籃球
賽,各參賽球員可藉由球賽互相交流、增進情誼,同時亦能鍛鍊強健體魄,展現學生時代
的籃球熱情。
二、主辦單位:台灣大學法律系男子籃球隊
三、活動日期:101年5月5日(六)、6日(日)。
四、活動地點:成功高中體育館室內籃球場(臺北市濟南路一段71號)
台灣大學醫學院體育館室外籃球場(台北市林森南路徐州路口)
五、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法律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不含雙主修及輔系生)
或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二)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
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
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體保生;體保生或體資生曾經入選國家代
表隊之選手,不得代表該校法律系出賽。
六、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8000元整(含保證金1000元整)
七、報名日期:101年3月12日起至101年4月6日止。
八、報名方式;
(一)進入下列網址
http://0rz.tw/UqUdx
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請E-MAIL至:audihsieh@gmail.com
EX:台灣大學男籃2012大法盃報名表
收到報名表後將會發送確認信,若未收到信,請致電0988-300-288
(三)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匯款帳戶將另行公布)
請於匯款後傳簡訊至0988-300-288
內容為匯款人 代表隊伍 匯款時間 匯款金額
Ex:謝承運 台大法律 3月12日13:00 8000元整
(三)進入下列網址下載文件
http://0rz.tw/U1NyN
貼上球員學生證正反面及身分證正面影本,並郵寄至
106 臺北市羅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學生會
註:須1.電子信件寄回報名表2.繳交報名費3.郵寄球員學生證及身分證影本
始完成報名程序。
註:報名費及保證金請於101年4月14日領隊會議前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八、報名隊數限制:男生為24隊,女生為12隊,若有超出上限,以匯款時間為
準(非以寄回報名表為準),若匯款順序男生為第25隊,女生為第13隊,則
報名未成功。
九、組隊須知:
(一)符合參賽資格之球員須以就讀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同一學校可報名2
隊以上。
(二)每隊報名人數不限,惟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5人;每位球員僅限代表一
隊出賽。
(三)球員名單將於領隊會議時做最後確認,領隊會議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修改之;未在球員名單上之球員不得參賽。
十、獎勵方法:
(一)團體獎項:男、女子組各取前三名頒獎盃乙座
(二)個人獎項:
依個人決賽攻守數據(採總數)頒發得分王、籃板王、助攻王、
抄截王、及MVP錦旗各乙面。
十、競賽規則:
(一)依參賽隊伍報名實際狀況分組,預賽採各組循環制,決賽則採單淘汰制。
比賽分為4節,每節各10分鐘。除第四節最後2分鐘及暫停以外,其他
時間均不停錶。
(二)一、二節與三、四節間休息1分鐘,中場休息時間2分鐘。
(三)其他部分均遵照國際籃球總會(FIBA)最新籃球規則
十一、領隊會議
(一)101年4月14日下午2時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詳細地點將另行公布)
(二)各隊賽程將於領隊會議時由各隊代表抽籤決定之,未到者由本會工作人
員代為抽籤。
十二、其他事項:
(一)如參賽球隊中有選手不符參賽資格,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報名費及保證金概不退回。
(二)各隊應於每場比賽開賽前20分鐘提交登錄名單及學生證至該比賽場地進
行登錄,不得延誤。
(三)開賽時如球隊尚未完成登錄程序或不足5人出賽者,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由對隊以20:0獲勝。
(四)活動期間內嚴禁暴力、恐嚇、侮辱他人或破壞場地設備之情事,違反者除取消該隊參
賽資格並不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並應自負相關責任。
十三、本次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訂之。
聯絡人:謝承運0988-3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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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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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udihsieh (140.112.158.161), 時間: 03/08/2012 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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