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大樓不讓住戶停放自行車
共 8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4(22推 8噓 53→)留言8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KKKJAY (KJ)時間8年前 (2016/05/21 19:45), 8年前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以前我們大樓,就遇過自行車停放的問題. 當時一堆住戶把自行車放在樓梯間. 基本上也沒有人在管. 直到消防安檢沒有過. 管委會才要求大家把自行車集中放在一樓的大庭院. 庭院大約一個游泳池大小,空間還算蠻足夠的. 只是在室外會被雨淋. 不過因為要通過消防安檢,大家忍忍就算了. 原本還說要蓋遮雨棚,結果過
(還有1223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9→)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dar (白馬~~馬力夯.....@@)時間8年前 (2016/05/22 21:15), 8年前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這種文章也一堆人噓,我真的笑翻了。. 本來要夜騎,下雨取消,大叔發文講古騙p幣一下。. 在古早之前,本叔還是青春的肉體,住在大學宿舍裡。. 我們學校校園是有開放騎自行車的,大家都騎一些爛車,也都風吹日曬雨淋。. 某年來了個學弟,非常愛騎自行車,為了買好車,可以吃一整個月的泡麵。. 他終於存錢買到自己
(還有195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rspicu (.)時間8年前 (2016/05/23 01:15),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種話題只會引一堆正義凜然魔人來噓而已. 放網路浪費自己時間 也討不太啥拍. 比較實際的還是直接聯合住戶去跟管委會好好反應一下. 至於什麼依規定處理,多數只是唬爛的藉口,萬一真的凹不過,. 等等就自己貼公告,說這就是規定,本來規定就這樣阿,. 沒規定,就自己訂一條阿,有啥難的.. (但很多人只要聽到
(還有237個字)

推噓8(9推 1噓 76→)留言8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og314159 (瘋仔)時間8年前 (2016/05/23 01:53), 8年前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佔巷道妨礙出入。」,可開罰4~20萬元. 沒有甚麼爭議.... 本來就不能停公共空間了. 違法的事情 再有理也請先修法再說吧
(還有20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masy (艾莫西)時間8年前 (2016/05/23 16:35),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2項係規定住戶不得於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以避免妨礙出入、逃生避難等違反公共安全事件發生,違反者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依同條例第49條處以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然如共同走廊
(還有11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