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車價減損求償分享 評議會無效

看板car作者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時間2周前 (2024/09/05 22:35), 2周前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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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hydra6716》 之銘言: : 2.以刑逼民很low,但在保障自己權益的時候很有用,到頭來每個人大小車禍都會受傷。 其實有個鄉民說過一個很有趣的想法 除非你非常確定你100%全責 不然不管如何都去找醫生開立證明 證明你在這場事故因為方造成你 身體創傷 心理創傷 如果對方告你,你也可以告回去 話說這方法有效嗎? 不知道鄉民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0.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5546958.A.09E.html

09/05 22:46, 2周前 , 1F
車版車禍起手式: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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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2:52, 2周前 , 2F
這是像核威懾一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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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2:52, 2周前 , 3F
你不一定要主動刑逼民 但你沒留底牌就難免被對方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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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03, 2周前 , 4F
我遇過只能說這個社會低端無賴很多,建議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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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24, 2周前 , 5F
以刑逼民,殊不知全責把人搞到二級殘只判五個月也就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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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等於保額夠的話把人撞殘的成本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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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34, 2周前 , 7F
以刑逼民唬唬不懂的還可以 懂的都知道 就換算3萬 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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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34, 2周前 , 8F
最多6萬合解要不要?不要拉倒 要告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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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想法我覺得不妥,你想想如果你是那個被撞的,你會六萬和解嗎? ※ 編輯: appledavid (111.241.10.21 臺灣), 09/06/2024 01:12:07

09/06 02:50, 2周前 , 9F
身體和心理是不同的請求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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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也不敢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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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51, 2周前 , 11F
法官也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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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54, 2周前 , 12F
再來身心科分五級,我有陣子快被垃圾長官整到發瘋,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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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54, 2周前 , 13F
當預官和唸博士的壓力強上十幾倍,處方開到藥房眼睛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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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55, 2周前 , 14F
了,也才急性創傷,大約勉強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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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01, 2周前 , 15F
不過事後證明,我的確自我調適過來,但我覺得咨商本身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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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02, 2周前 , 16F
有用,但過程會讓您想振作起來,不想變不可逆的瘋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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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好自己看到別人末日的審判!所以您還知道要去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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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02, 2周前 , 18F
,有病識感,所以書上判決上都說不易!除非你碰到奶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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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02, 2周前 , 19F
官,除了背書還是只會背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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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7:39, 2周前 , 20F
好險你不是二十年前的砂石車 司機知道如何避免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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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5:03, 2周前 , 21F
前幾樓看著看著就笑了,以為刑事後面沒跟著民事?
09/06 15:03,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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