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這個...就是反面意見了

看板ck48th306作者 (我是曼塞, 別無分號)時間26年前 (1998/12/06 04: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作者 proton (湘江水逝楚雲飛) 看板 media 標題 Re: 台北市政府堅定表示公娼不可能恢復營業 時間 Thu Dec 18 22:56:32 1997 ─────────────────────────────────────── ==> 在DEBBY (黛比) 的文章中提到: : 1.不是每個公娼都有經濟問題,他舉出數字說明128名公娼中, : 有一筆以上土地的有55(?)人,有一棟房子以上的也有五十多人, : 存款超過兩百萬的有14人,甚至有人存款高達一千四百萬. : 如果公娼有經濟的問題,私娼也有,那私娼是否也要予以保障,比照辦理? 公娼跟私娼不同的地方,在於市政府發了執照給她們,等於是她們的雇主 今天她們為什麼不能去追求她們的工作權,錢不會坐吃山空嗎? 一世人有錢嗎?他很聰明,去利用公娼跟私娼都是娼,用私娼的非法性 來掩護市政府一點都不需要負擔一個身為「雇主」的責任 : 2.有的公娼年老色衰,於是將證轉讓私娼,掩護非法私娼. 那你市政府制度做得不好,清查的執行或是勸說根本沒有效,倒是可以規避 行政責任,何況是全部的公娼都在掩護私娼嗎?為什麼要連坐 : 3.臺北市有許多殘障及中低收入戶,每月獲得的補助都不多, : 就算是大學畢業生,每月的工作收入也不見得有四萬多元, : 公娼憑什麼要求市府給予無息貸款及每月高額的補助? 因為別人沒有要求,所以其他弱勢者要去申訴要求的時候,市政府說別人餓死 你也要跟著餓死 沒有抗爭,就跟所有的人一樣等著死亡,什麼道理? : 4.廢除公娼在法規委員會通過時,沒有人反對,也沒人保留發言權, : 所以市府廢除公娼符合程序正義,時間上並不匆促. 要講道理,道理在哪一方,清楚的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102.ts.nccu
文章代碼(AID): #sQPHy00 (ck48th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