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拍賣買到的手機跟商品敘述大大不符 賣 …
※ 引述《ntnuibanez (祈禱~)》之銘言:
: 我之前在露天拍賣下標的商品,花了我2930
: 商品敘述
: 第一.手機是"全新"" 全配"
: 第二.保固是從我購買商品那一天開始保固
: 而手機,
: 第一.根本不是全新的,手機上,螢幕上早就刮痕片片,這種刮痕一定是有使用造成的
: 第二.沒給我座充,也不是全配
: 第三.他說從我購買那一天開始保固,我是八月中買的,他的保固從96.7月28號就開始
: 第四.你的保固日期是改過的( 96年 的6有淡淡的4的痕跡 月份也有改過的痕跡)
: 我一氣之下寫信要求退貨,不過賣家完全不回應,
: 這段時間我不斷嘗試用各種分法跟他連絡
: 但他的家電是空號,手機沒開過,email也在兩天前刪除了
: 我已經到警察局去報案了
這種比較像是消費糾紛的事,居然警察會受理,真奇怪!
你有去比價過嗎?這種價錢在市面上可買到這樣配備嗎?
就像是網路上 LV 皮包賣新台幣三千元,你認為這是真品還是仿的?
: 請問:
: 1.如果告他詐欺跟偽造文書,是要我自己請律師寫狀紙告他嗎?
下標買手機,也收到手機,就沒有詐欺的問題,
至於廣告上所陳述的情形及實際收貨不同,應論以廣告不實,
屬公平交易、消息保護的範疇,應找縣市政府消保官
偽造文書是指冒用身分製作文書,並不涉及文書內容。
某甲簽署某甲的名字,當然是某甲的文書啊!
: 還是警方會處理訴訟的事? 我只要出面指認就好了?
警察處理刑事案件,確認有犯罪嫌疑並找到人,詢問後移送給檢察官。
只有部分偵查階段是警察處理,並不是全部訴訟程序都要警察處理。
: 還是警方只會處理刑事訴訟,民事賠償要我自己告?
民事當然是由當事人處理。但可在刑事訴訟程式中,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 2.我的錢還要的回來嗎?
: 好心疼我的錢
: 可以請知道的人跟我說一下要怎麼辦嗎?
: 不勝感激 T.T
應該找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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