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退貨的退款金額問題
請問一下大家:
若有一位客人購買A+B+C三樣商品,
我給予9折(若2樣則為95折)及免運優惠,
但客人想要退C(商品客人無法使用),
我應該退還的金額為何比較妥當呢?
假設A→200
B→300
C→500
3樣運費70(賣方出,客人達滿額1000,不用出)
C退回運費55
原先我收 (200+300+500)*0.9=900
若客人退回C,
那麼
方案1.
A+B→500*0.95(2樣95折)+70(即使只有2樣,但物品大小還是必須使用便利箱)=545→最後
買方實際購買物品應付金額
900(已付)-545(應付)+55(客人退回運費)=410元
方案2.
C的500*0.9=450
450(C的價格*0.9→客人購買C所付的金額)+55(客人退回運費)=505元
方案3.
向客人解釋買賣成立時,
因滿額才有免運優待,
但因需退回C產品,
所以請其支付退回郵資,
差額(70-55=15)就不再向其追回。
且其他A+B依然享有9折優惠,
故只退還500*0.9=450元
不知道上面的解釋清不清楚,
可以麻煩大家幫忙想想哪一種方案比較好嗎?
我這邊不會虧太多,
一般買方也能接受的方案,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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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2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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