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面交後,要求全部退貨。

看板e-seller作者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時間7年前 (2016/12/22 10:31), 7年前編輯推噓33(33028)
留言61則, 3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i.imgur.com/Yl8Nmpq.jpg
http://i.imgur.com/Ayd6a9X.jpg
http://i.imgur.com/kplPXiT.jpg
http://i.imgur.com/KkxlBCX.jpg
http://i.imgur.com/n8X0KmC.jpg
http://i.imgur.com/so6JPHU.jpg
以上是交易後對話,後續買家持續來賣場騷擾,留言嗆聲,怎麼有如此的澳客?? http://i.imgur.com/L3RKPw2.jpg
http://i.imgur.com/PcGQhjc.jpg
http://i.imgur.com/0YZAGZP.jpg
http://i.imgur.com/Mh5XmvA.jpg
如果訴訟免不了,我可如何自保??? 事件經過: 上禮拜賣家在本社團po個人二手衣服,有一買家連續指定多項商品未 ,雙方依買家指定地點及時間在捷運站。面交當日賣家提供買家逐一檢視所有衣服及其要 求試穿2件外套,因此雙方意外發現一件外套有脫線之處,當下賣家減價給買家,後買家 再主張另一件不符合其期待全新罩衫,賣家再減價給買家,最後買家同意以原定660元金 額低還少金額買回6件衣服(550元)。6件原本開價衣服20元到290元。《雖為二手衣,但每 件乾淨,至少都八成,也有全新,也有告知其中一件漏扣子的商品》 面交後2天,買家傳訊告知賣家告知,袖子脫線外套有其他嚴重毛球,要求全數(6件)退款 ,賣家委婉告知二手衣本與新衣不同,請其諒解二手衣無高品質要求,並告知非企業賣家 不受消保法第19條規定,有關民法瑕疵責任擔保,賣家面交提供檢視和'試穿',就買家主 張袖子脫線部分履行瑕疵擔保責任,且買家同意履約,賣家已善盡責任。無法接受2天後 告知有其他瑕疵之處(未得知瑕疵之處及情形,只憑買家所說)要全額退款之要求,請買家 再確認法規之適用,但買家重述仍執意退所有衣服款項,並要提告。 賣家原本不想理會,中間買家消失2天,在其所認知7天期限倒數連續2天,再次出現不還 款要提告等語言,最後賣家因不想為此小事上法院。答應退回所有款項,並請買家將衣物 寄給任何一家慈善團體(郵資我負擔)及請其提供帳戶(若為跨行手續費賣家不負擔)但 買家不接受上述條件,僅表示要賣家自行處理衣物,並要求全數退款,再次揚言提告。賣 家已採取不回應方式,但該買家現在在賣家賣場留言,要其他買家注意,和賣家消費無保 障。 綜合就教律師,消保官及廣大網友的意見,賣家站得住腳立場說明 1.面交可以看到實物並予以檢查衣服所以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7日鑑賞期之適用 。(在捷運站買家逐一檢查6件衣服,還有到廁所試穿2件,面交時間大概15分鐘上下,意 外發現其主張有瑕疵外套袖子脫線) 2事後買方主張衣服有其他瑕疵一語,其就必須舉證瑕疵造成及存在之責,而非單憑事後 買家一語即歸責賣家。(我可以主張買家當天沒付錢給我,或是我收到的是偽鈔,但同樣 的我必須舉證) 縱使如買方所言,真的衣服有靠肉眼即可得知的嚴重瑕疵存在,在面交當時完整檢視過程 ,其無提出任何異議,同意交付款項,等同同意履約,事後反悔無效。(買家試穿是離開我 的視線到廁所試穿的,也就是面交以後衣服不在我的手上。) 3再者,買方可以主張物有瑕疵,並非一定就要解除契約退款給買方,如解除契約有顯失 公平的情形,是可以僅減少價金或更換商品。依買家主張是有失比例原則,一件衣服有瑕 疵,為何要6件全部退款,且現況是買家不願意接受退款,堅持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89.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82373867.A.0B3.html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0:31:39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0:46:21

12/22 10:59, , 1F
好可怕的買家,都說2手了,這麽高標又要買,很有事
12/22 10:59, 1F

12/22 11:15, , 2F
面交檢查,不就形同他看確認過商品,這樣還有7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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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1:41, , 3F
二手商品不是沒有七天鑑賞期嗎?面交也沒有呀,參考
12/22 11:41, 3F

12/22 11:41, , 4F
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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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1:41, , 5F
12/22 11:41, 5F
我真的不知道她要告那條,該說的說了,堅持要提告,真的浪費司法資源,唉。有記者來 爆一下嗎???而且持續在我的賣場留言騷擾,,,,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1:55:37

12/22 12:15, , 6F
我怎麼記得7天鑑賞是適用於因為網路購買無法看到實體
12/22 12:15, 6F

12/22 12:15, , 7F
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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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2, , 8F
直接封鎖黑名單 不用理她 面交根本不享有鑑賞期
12/22 12:22, 8F

12/22 12:23, , 9F
你可以PO到女版 那邊記者很多 然後請他們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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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謝謝。我實在無意把事情鬧大,,唉…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2:33:48

12/22 12:39, , 10F
叫她要告快告 一切交由司法審判 未判決前不要在這搞非事
12/22 12:39, 10F

12/22 12:39, , 11F
實事實陳述 讓商譽和個人信譽因此受損 所有留言都已經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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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9, , 12F
份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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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08, , 13F
這種根本不必理會…直接封鎖就好,要告就讓他告,你又沒
12/22 13:08, 13F

12/22 13:08, , 14F
錯,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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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09, , 15F
有夠誇張的奧客
12/22 13:09, 15F

12/22 13:40, , 16F
二手品,還面交了...要上法院雖是浪費你的時間,但你不會
12/22 13:40, 16F

12/22 13:40, , 17F
站不住腳的。不用理他,封鎖吧
12/22 13:40, 17F

12/22 14:25, , 18F
面交 不適用郵寄7天試用期法條 都有看過貨了 別怕他告 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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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25, , 19F
洲來的
12/22 14:25, 19F

12/22 14:34, , 20F
面交沒有鑑賞期,他已經站不住腳了,又不是手機筆電這類的
12/22 14:34, 20F
謝謝大家,讓我更肯定我的立場(不知她姑娘為什麼那樣的大言不慚,和自信滿滿),對方 的要求是得寸進尺。如果最終進入訴訟,我會來回報結果。我的經驗也提供大家參考,慎 選買家ㄚ,,,。犯太歲ㄚ我 再次謝謝大家。。。。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4:43:19

12/22 14:57, , 21F
拍拍
12/22 14:57, 21F

12/22 15:03, , 22F
這不算什麼七天吧... 都看到實品了
12/22 15:03, 22F

12/22 15:22, , 23F
遇到神@病…辛苦了
12/22 15:22, 23F
a大幫你改一下,以免被告。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5:33:16

12/22 15:37, , 24F
發現這種人很喜歡嗆有認識法律人士XDD
12/22 15:37, 24F
真的,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5:39:39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89.73), 12/22/2016 15:40:05

12/22 15:52, , 25F
妳先寄存證信函吧
12/22 15:52, 25F
要寄去哪??@@ 我剛剛自己胡思亂想,對方先告我詐欺(從警方那取得我的資料,我的賬戶會不會被凍結ㄚ ,,,,)後續再求償民事。。。。 我真的遇到奇葩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172.65), 12/22/2016 16:00:33

12/22 16:12, , 26F
傳簡訊跟他說:律師在問存證信函要寄到哪裡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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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7:10, , 27F
他就是在唬你啦!
12/22 17:10, 27F

12/22 17:17, , 28F
如果這樣告詐欺被鎖帳號 是警察問題... 連過濾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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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8:31, , 29F
面交的話,在法律來說,是沒什麼7天鑑賞,網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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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8:31, , 30F
用寄的給她,才有7天
12/22 18:31, 30F

12/22 18:36, , 31F
不能告她損害名譽嗎?面交跟二手本來就沒7天猶豫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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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8:36, , 32F
試穿,殺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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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8:40, , 33F
拜託連退款都不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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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8:42, , 34F
你都讓她試穿了,怎麼會是一點保障也沒有?這樣破壞你商
12/22 18:42, 34F

12/22 18:42, , 35F
譽,害你生意受影響,情緒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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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挑釁和騷擾,我是很想告她, 也是我沒封鎖她的原因,想留下更多的證據,,,,(很浪費司法資源) 也很碰巧的她來留言之後的幾筆交易都沒成功,其他人會有疑慮我懂鞥,所幸非靠這為生 ,只是存出清用不到的商品。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97.69), 12/22/2016 19:44:55

12/22 19:39, , 36F
這種嗆一堆法律提告的 通常都不是業內的 訴訟超浪費時間
12/22 19:39, 36F

12/22 19:39, , 37F
的不要搞笑了 光證據用收集就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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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沒看到他自信滿滿的說不做沒把握的事情嗎,,,, ※ 編輯: tofly1234 (101.138.97.69), 12/22/2016 19:47:45

12/22 20:56, , 38F
那求他趕快做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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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04, , 39F
奧客真的很多
12/22 22:04, 39F

12/22 22:26, , 40F
這種人很喜歡嗆有認識法律人士+1 XDDDDD
12/22 22:26, 40F
※ 編輯: tofly1234 (114.24.145.120), 12/22/2016 23:12:14

12/22 23:44, , 41F
超有O 無言啊 辛苦了賣個衣服也遇到這種人
12/22 23:44, 41F

12/23 00:41, , 42F
這種常常都是說說而已。。。
12/23 00:41, 42F

12/23 10:45, , 43F
原PO不要讓他覺得會吵有糖吃~~硬起來啊啊
12/23 10:45, 43F
已經錯過退款的時間了,我一毛也不會退 若真的被告,我會求償損失,反告誣告(不知告的成嗎),騷擾。(不是我小題大作,而是 對方太欺負人 ※ 編輯: tofly1234 (101.139.77.93), 12/23/2016 13:00:22

12/23 15:27, , 44F
好可怕的人,面交的時候就發現她毛那麼多,要是我,就不賣了
12/23 15:27, 44F
記取教訓了, 因為當初我提著以大袋的衣服去面交,(被說瑕疵那件很大一件的外套).而且去面交時間 地點都依她,她姑娘還遲到。 面交當下她似乎有說只要買其中幾件(20元),其他請我帶回。所以我心裡其實很不爽,我 跟她說因為她在賣場都每件是喊"我要"."我要",完全沒有詢問瞭解衣況(但我有標二手) ,尺碼,面交時我還問她,怎麼有這樣剛好喜歡一樣風格,) 。喊"我要",是確定購買,而 不是利用面交決定買不買,面交只是讓你確認衣況,(對方一直辯稱以為是可以看看再決 定)。總之,我就是不甘願一袋衣服提回去,被挑毛病的還是最高價290元(減價到230元) , ※ 編輯: tofly1234 (101.139.77.93), 12/23/2016 15:45:46

12/23 15:31, , 45F
去law板 問看看吧 個人認為對方嘴砲啦
12/23 15:31, 45F
有。已詢問了。謝謝 希望如此,要舉證的資料都對她不利ㄚ,,,總不能亂告吧。。。 但為啥有人可以理不直,還氣如此壯。。。 ※ 編輯: tofly1234 (101.139.77.93), 12/23/2016 15:47:09 ※ 編輯: tofly1234 (101.139.77.93), 12/23/2016 15:48:24 ※ 編輯: tofly1234 (101.139.77.93), 12/23/2016 15:54:59

12/23 16:27, , 46F
如果是面交時就發現的瑕疵 而他也願意接受 當然就不
12/23 16:27, 46F

12/23 16:27, , 47F
能因此主張退貨
12/23 16:27, 47F

12/23 18:18, , 48F
嚇嚇你的吧?
12/23 18:18, 48F

12/23 21:06, , 49F
就算他真的去告你 你真的輸了 結果頂多就是把錢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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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1:06, , 50F
然後他衣服還你 根本不會怎樣
12/23 21:06, 50F
輸的原因會是什麼?? 那這樣是不是以後大家買完東西,回家用個幾天再退貨???costco? ※ 編輯: tofly1234 (114.24.191.75), 12/23/2016 21:14:08 ※ 編輯: tofly1234 (114.24.191.75), 12/23/2016 21:15:31 ※ 編輯: tofly1234 (114.24.191.75), 12/23/2016 21:16:56

12/23 21:37, , 51F
我意思是說 就算最慘最糟假設你真的輸了
12/23 21:37, 51F

12/23 22:42, , 52F
告妳,是他的權利,當然,妳也可以反告他誣告。建議妳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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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42, , 53F
理他。我有一個朋友賣二手手提箱,因為長寬差2CM,被告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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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42, , 54F
欺,所有銀行被凍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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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42, , 55F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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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面交嗎? ※ 編輯: tofly1234 (114.24.191.75), 12/23/2016 22:50:04

12/24 11:36, , 56F
是面交啊,那個賣家就是堅持提告,最後雖然判無罪,但我
12/24 11:36, 56F

12/24 11:36, , 57F
朋友的帳號被凍結兩個月。
12/24 11:36, 57F

12/24 17:00, , 58F
面交不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
12/24 17:00, 58F

01/15 06:47, , 59F
我在手機版賣過一支手機 面交 他因為荒唐的理由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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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6:48, , 60F
我不給他退 他直接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打給我聽到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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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6:48, , 61F
交 就把他打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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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Mphh2p (e-s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