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小心同學的爸爸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姬 泰)時間13年前 (2011/05/03 15:31), 編輯推噓1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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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談到法律,有些觀念搞清楚對大家都好 ※ 引述《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銘言: : 變成法律討論文了 : 我會引『過失』、『義務』、『責任』這些個相關的法律概念 : 是有原因的 : 從頭到尾我並沒有在引用法條 : 所論述的都是法理 : 也就是立法的基本精神 : 這個,就可以說得白話一點 : 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能蓄意去做(違法的事)或蓄意不去做(不做就違法的事) : 義務則是分作為義務與不作為義務 : 責任則是違反義務之後對行為人所衍生之不利法律之執行 : 這些都是簡單的法理 義務的存在是因為有權利的存在 從前中國的傳統法律著眼點是在義務,每個人都有自己應該要盡的義務 然而現代從西方繼承過來的法律體系重點是在個人的權利 如果對方沒有任何權利,我也不會負任何義務,無論是作為或不作為 : 法理是從文化、生活、社會倫理規範等各種無形資產而來的 : 也就是事實上法理存在於現實生活中 : 法律基於法理訂定,法理基於現實而生 法理不是從現實中產生的,從現實中產生的是習慣 法學本來是依附在哲學、政治學底下的一個分類 近代的法學家為了拉抬自己學科的重要性 主張「法律是個本身完整的理論體系」,也就是說法律可以從法律自身進行邏輯推論 後來產生的分離主義也是因此而來 簡單來說,就是應該怎麼樣和實際上怎麼樣沒有關係 實際上怎麼樣不會得到我們應該怎麼樣的結論,反之亦然 所以法理是來自法律體系本身所產生、歸納出來的規律,和現實世界沒有關係 : 法律規定人民有保護自己的義務? : 我有說這種話嗎? : 是誰有哪隻眼睛看到我這樣說了? : 我說的是『站在任何人自己的立場,都有保護自己的義務』 : 看清楚,我是說站在自己的立場,而非法律的立場 : 是文章沒看清楚,還是不識字? : 還是自己喜歡腦內補完? : 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但問題是 : 法律沒有要求,你的生活中就不這樣做嗎 : 法律沒規定你多久要洗一次澡,可是很多人依然天天洗澡 : 為什麼?那是因為生活習慣,習慣則是由實際生活需要而來 : 台灣又熱又溼,每天流很多汗,所以需要天天洗澡 : 假如你住在西藏就沒有這個需要 : 一切都是從實際需要而來的 : 法律有規定人民要念高中大學嗎? : 法律有規定人民要找工作嗎? : 法律有規定人民要......嗎? : 這個點點點可以填一千個一萬個行為,隨你高興 : 然而答案可以只有一個,那就是沒有 : 可是你依然這樣過日子 : 或是說,絕大部分的人都依然這樣過日子 你會被誤解的原因是因為你使用義務這個具有特定義含的詞 你當然可以說我所謂的義務和法律用語中的義務不一樣 但是你沒有特別聲明的話大家當然就把它當成是法律脈絡中的義務 或許你可以改成「責任」就不會被誤會了 : 更何況刑法有其謙抑性,其為所謂『最後的手段』 : 所以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如抽象危險犯之外 : 對於犯罪之構成要件,刑法是能不提就不提的 :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有罪而免責或不罰的條文 : 拿『保護自己的義務』這七個字來攻擊我,說我扭曲法律 : 不覺得太可笑了? : 拜託,不是google幾個關鍵字出來就是法學專家 : 這些問題先去念念刑總,有一點點基本觀念再來說吧 : 我也不是法學專家,但是我唸過一點刑總 : 至少有點基本概念 絕對錯誤!! 行法最重要的就是構成要件要清楚!! 不清楚的都要透過解釋把它解釋清楚,所以為什麼之前那個法官說小女孩沒有被強姦 就是因為從字面上解釋不符合強制性交的要件 刑法應該要把什麼犯罪的要件都定得清清楚楚,有符合就是沒有就不是 留給法官的空間是「有沒有符合」而不是構成要件是什麼 刑法的謙抑是指不需要用刑法規定的就不要用刑法規定 例如講很久的通姦,可以靠民法規定就好 抽象危險是指不以行為會發生實際上的危險為必要,最典型的像放火 你只要放了火不管怎麼樣就是犯罪 而不是指行為很抽象 : 就算我舉例有誤 : 就當我沒唸過法律,完全扭曲法條,說的都是歪理好了 : 撇開法律不談,就說這七個字就好 : 人是群體動物 : 事實上我們的生活充滿了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 除非你是個離群索居的人,不然幾乎不能例外 : 我想大概只有這種人才能合乎這七個字的條件 : 1.隨時,隨地都可以受到傷害、重傷害,甚至是殺害 : 2.受傷或死亡的原因以及過程完全不重要 : 3.受傷或死亡的原因與過程完全沒人在意 : 4.本人對於自己受到傷害,甚至於殺害,完全不在意 : 5.本人對於自己受到任何傷害均完全不會提起任何救濟行為 : 6.本人對於任何他人受到任何侵害也完全不在意 : 7.即使任何他人受到侵害的事實在眼前發生,也完全無意阻止 : 我只寫到7就好,事實上要寫到700都行啊 : 其實也不用這麼嘮叨,只要一個問題就好了 : 『現在讓你完全不管其他人的感受,立刻去自殺(完全無痛且快速),你願不願意?』 : 看到這問題的人,會有多少人有肯定答案? : 回答肯定答案的人,才有那個立場說我說的是歪理 : 因為他完全不奉行這個準則 : 因為他可以立刻馬上就去死,也完全不在乎其他任何人 : 這種人連自己的生命都可以立刻拋棄,又有何需要保護自己? : 這就是現實,有很大程度上,每個人受到其他人的影響 : 甚至是為了他人在活 我的理解是你想說每個人活著都有他應該要負的責任 : 若有人,我們暫且稱為A好了,他覺得 :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的義務』 精確的說法是我們有不傷害他人的義務和不被他人傷害的權利 : 這句話是lingray這白痴扭曲法律的歪理廢文 : 那這位A會不會.... : 過馬路就不看紅綠燈? : 看某人不順眼就一刀砍死對方? : 看到魔鬼身材的正妹立刻就拖到暗巷性侵? : 開車騎車完全不管路況,油門催下去就對了? : 寒流來只有五度照樣穿短袖短褲出門? 前面幾個是不能傷害人的義務 後面那個老實說他要這樣做其實也沒有不可以啊 如果真的有不能傷害自己的義務 那麼抽菸、喝酒、甚至看有邪惡思想的書都應該要被刑法處罰 但是實際上是每個人都有自己決定自己要過什麼樣的人生的權利 : 應該都不會吧 : 就算不贊同我的看法 : 就算認為我滿嘴都是屁話,都是歪理 : 事實上你的生活依然照著我的看法在過 : 事實上人人都會保護自己,這甚至存在於我們的生理機制當中 : 如果沒有的話,你就不會被電到被燙到時有快速的反射動作 : 這種生理機制很多,不需要我再一一列舉了吧 慘 我一邊喝珍珠奶茶一邊回文,我現在就不是照這個道理過活 你這個論證的問題是從法律去論證道德規範 這很容易出問題,因為要證明道德的絕對性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工作 最近已經很少哲學家能夠有力反駁道德相對論的論調 : 講這麼多,只是想說清楚 : 保護自己的義務是對於自己,以及自己所在乎的人 : 你的父母、親戚、同事、朋友、妻子、丈夫、孩子等等 : 若有個父親家裡有兩個嗷嗷待哺的幼子 : 哪天因為自己疏忽(不管是否真能避免)的意外而身亡 : 雖然這是很可憐也很令人遺憾的事情 : 但,站在這個父親自己的立場,他對得起自己的幼子嗎 : 他有負起照顧幼子的責任嗎? : 為了他的孩子,他不應該好好保重自己嗎? : 我所謂的保護自己是在於事先預防 我們有道德上的責任要負起這這個社會的脈絡下賦予自己這個地位的責任 但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是法律規定的 你對父母不孝、頂嘴、不聽話警察不會來抓你 但是因為疏忽造成幼子死亡檢察官是會來調查你有沒有過失殺人的~ 你不可以把道德和法律混在一起 父母對不起幼子,但是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就像有些父母也覺得女兒婚前性行為對不起家人一樣 : 舉個跟本版有關的例子好了 : (不討論法律層面) : A男與B女做愛,而A男有愛滋病感染且有傳染力,B女則都沒有 : 那有以下情況 : 1.A男『知道』自己有愛滋病且能傳染,全程與B女進行『安全性行為』 : 2.A男『不知道』自己有愛滋病且能傳染,全程與B女進行『安全性行為』 : 3.A男『知道』自己有愛滋病且能傳染,全程與B女進行『不安全性行為』 : 4.A男『不知道』自己有愛滋病且能傳染,全程與B女進行『不安全性行為』 : (PS:事實上,故意傳染愛滋病也是有罪、有刑責的) : 也不用去討論法律問題了,免得又有人說我說歪理或扭曲法律 : 我們純就生活而言 : 我只問鄉民,若你是B女,你會如何選擇? : 這是一個神之觀點下的論述,B女不會知道這些可能的情況 : 但一個清醒且有相關醫學常識的人 : 不會跟第一次上床的對象,進行不安全的性行為 : 重點是,你不可能每次都瞭解對方 : 你也不可能跟某人第一次做愛就要求對方出示相關檢驗證明 : 唯一不殺風景又可行的方式就是戴保險套的安全性行為 : 事實上,又何必管別人怎麼想? : 做你該做的事,好好保護自己,不就得了? : 如果B女沒有強硬要求安全性行為,而就這樣沒戴套的上了床 : 好死不死A男又真的有愛滋病還有傳染能力(不論A男是否知情) : B女受到感染了 : 她是受害者 : 做了檢驗,報告出來,已確診感染 : 而B女也找到傳染給她的源頭 : (做這種最糟糕的假設是因為 : 受到性侵跟遭到感染同樣是不可承受的後果 : 所以拿來相提並論) : 前面說過了,這裡討論的是實際生活 : 跟法律層面無關 : 不要再跟我扯犯不犯罪的問題 : 你會怎麼看這件事? : B女能不能避免這件事發生? : 在現實情況下,在這種可預見可避免的情況下卻不避免 : 她對自己、對父母、對兄弟姊妹、對親戚朋友、對...... : 有沒有責任? : 重點是,她會不會怨恨自己? : 我現在說的是真實生活,不是法律層面 : 對這些問題,鄉民的答案是什麼? : 如果有人覺得她是受害者,不應受責備 : 我們不要說她有錯 : 也不要說她對不起誰誰誰,有沒有責任等等 : 她已經很慘了 : 她也不應該怨恨自己,日子還要過,天無絕人之路 : 若你的答案是類似以上回應.... : 那太好了,恭喜你獲得人類有史以來最自由的人生 : 你完全可以隨心所欲而不顧後果了 : 想怎樣就怎樣,多痛快! : 甲又~~~^.<* 我的理解是你認為每個人應該要好好照顧自己,才對得起關心自己的人 然後或許你看不慣版眾說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沒有錯 老實說我也是這樣的看法 就跟你說有危險了你還硬要去做,出事了難道你沒有責任嗎? 或許有的人把這個範圍擴大成所有受害者,或許有的人用法律的脈絡去理解 又或許有的人真的認為就算是這樣我們也不應該譴責被害者,他已經很可憐了 但就某種程度而言這就像一個人去登山又沒有充分的裝備和知識 這種受害人究竟要付多少責任或許應該要看實際的狀況吧~ : 補充一點 : 隨便你們怎麼看、怎麼解釋我的想法 : 認同、反對、謾罵、讚賞,我都無所謂 : 認同讚賞的鄉民,請你去跟別人分享看看 : 說不定你能改變別人的一生 : 不認同的就祝你好運囉 : 針對這討論串,我也不會再回文、修文以及推文 : 要怎麼攻擊我,沒差,我又不會痛 : 只是對牛彈琴不如上床睡覺去 : 這想法不是我創造的,我只是在這個討論串提出來 : 如果哪天因為這想法救人一命,也無須感謝我 : 今天就算請來早已駕鶴歸西的林山田老師 : 把我根據法理立論的想法一一駁倒 : 也改變不了的事實是 : 你們盡管用力唾棄我的看法,說我說歪理,說我沒讀書 : 對於事情完全一點點幫助都不會有 : 因為你們完全沒有任何事前預防的辦法或想法 : 只會在那邊說好可憐的馬後炮,頂多安慰安慰受害者 : 真能安慰的了?能被安慰撫平的傷痛就不是傷痛 : 會被性侵的少女還是會被性侵 : 因為你們只會在這邊說別人這個不對那個歪理 : 自己卻連個事前預防的初步發想都沒有 : 自己說不出個道理,只會斥責別人說的是歪理 : 被性侵的又不是你,當然可以在電腦前爽爽嘴砲說風涼話 : 但如果有個人理解或認同我的看法 : 並且付諸行動,時時注意的話 : 這個世界上也許就會少了一個被性侵的不幸者 : 這是再怎麼嘴砲也無法改變的事實 老實說,你似乎沒有搞清楚你自己在說什麼? 這個版文章看一半或幾句話就開始罵的人本來就很多 但是有些人說的還是很有道理 我誠心的建議你自己好好再思考一次你自己的論點 生物層面的本能 道德層面的責任 法律層面的義務 你究竟想說什麼? 這幾個有關係,但不全然可以互通 道德是基於生物上面的特徵所產生的,但是有一些是社會生活中為了特定目的創設的 法律是基於道德上面的直覺才規定的,但是還有很多基於邏輯上的推論才產生的原則 如果你只是想說人必須好好負起自己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責任才不會對不起其他人 拿生物的求生本能和法律規定的內容來論證不但無力,有時候甚至會很荒謬 希望你能想通 -- 私に幸せな結局を与えなさ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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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推這篇,講得很清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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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最近上權利哲學看到好多熟悉的東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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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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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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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原l大的構成要件真的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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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要件XD 其實我一直避免拿這個詞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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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般版友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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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他只是半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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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想回文,身為法律人看到L先生的論點,真的很不蘇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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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怕模糊焦點,應該請L先生把文章轉去法理學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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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種論點,似是而非,其實會誤導別人,實在不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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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受害人真的不是一點責任都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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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這篇在說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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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1:40, , 16F
這篇寫的明明就很清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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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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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ling版友最主要想表達的只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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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行為法律沒有規定但是會帶來不好的結果所以自己有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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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這類行為的義務...只是法律方面的例子可能舉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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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lwz4mz (feminine_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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