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性少數&新移民 人權新聞聯播(12月份更新)
這是一篇時事文
: 12月23日,立報報導,台北縣原民局長李玉蕙會同水利局官員,前往溪洲部落召開一場「
: 安遷」說明會,現場沒有任何一個居民願意參加。水利局官員拿著一張「20年前」測量的
: 地形圖及河川數據,說溪洲部落處在危險的行水區應該搬遷,群眾及民意代表立刻質疑,
: 為什麼沒有最新的測量圖?既然很久以前就有危險,為何30年來都不聞不問?難道是強迫
: 搬遷的藉口?
: http://lihpao.shu.edu.tw/news/in_p1.php?art_id=17087
這一段是非主流媒體的報導才會這樣寫。
通常非主流媒體比較能細緻地呈現議題,
如果是主流媒體點到為止的平衡報導的話。
就是先寫當事人的指控,然後以政府說法收尾。
以這件事來說,一般人如果看主流媒體就會覺得:
「那個地方不是會淹水?你們還不走。」
類似這樣的報導方式很多,同志新聞也是。像這個:
自由時報 2008/1/5 拒絕藍綠綁架 「同」仇敵愾
http://board.2girl.net/viewthread.php?tid=75923
一樣是先寫當事人的指控,然後以政客的說法收尾。
民眾看到最後,通常會接受政客的說法,仔細地分析一下就是:
1.王世堅回應,從未歧視過同志,當初是本著市議員的職責,質疑馬市府每年編列預
算舉辦同志遊行的正當性,意在監督公部門,而非針對同志,很遺憾遭到扭曲和誤解;
2.賴士葆則說,同志朋友應是誤解他了,但他尊重相關意見;
3.雷倩昨天喊冤表示,同志相關法案她都有盡心努力推動,自認在立法院有關兩性平
權及反歧視的法案,她也都有在做,從頭到尾只反對過一個相關法案,就是「同志婚
姻法草案」,她強調,「同志婚姻法草案」的問題不在同性婚姻,她也沒有反對同性
婚姻,只是該草案中有關子女收養及子女姓氏可以由同性配偶自行約定的設計,可能
造成近親婚姻、亂倫結果,而且有違民法親屬編相關規定,因此才未連署。
以上這3種說法,以雷倩回答得「最好」。
整個辯證到這邊結束。下面都是無關的回應。(當然很可能是記者安排不當)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表示,前年十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出台灣首部以同志為主體
的「同志婚姻法草案」,卻因賴士葆提案及某些立委連署反對,連在院會一讀的機會
都沒有,就被封殺。
<---敘述事實,但跟雷倩的說法不太對得上。
如果是:「對法案內容有意見,二讀時可以再修,而不是連一讀都沒機會。」
這樣就有把雷倩的說法再駁回去。
<-----最後一段算是概括性的結尾,不研究。
不太關心同志的一般人可能只覺得:「喔喔,因為會亂倫,這當然要擋。」
(一般夫妻也可以自行約定子女姓氏呀。這跟亂倫關係在哪?不可以搞同「姓」戀?)
還有比雷倩更「好」的說法,據說吳育昇常講,
或者你在其他地方也聽過類似的理由。
就是同志婚姻法是特別法,不用特別設這種法,
應該要回到民法跟異性戀一樣去設計。
不過蕭美琴的理由是,民法規範男女,不適用(要改恐怕很難吧@@)。
像這種更細的東西,一般報導很難把辯證的結果呈現出來。
總之政客政府藉口很多啦,火大起來他還可以做廣告。
這是弱勢最難對抗的地方。隨便想都可以想到好幾個例子。(但是不贅述了)
只要把握一個重點,他說哪裡有問題、不能做,那他就該好好去解決,
不是扔出一個理由就停了。通常這樣就不太值得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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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艘船忘了自己是飛行船了嗎?那艘船忘了自己飛上天空的時候了嗎?窮盡地平線、
奔向水平的方向,在那裡就是這船離陸起飛的地方;即便所有港口的燈火,都熄滅、都
陷入沉默,也要航向蒼穹。」 FROM 宙船(日本唱片大賞作詩賞得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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