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關於同性婚姻與性別平權

看板gay作者 (東村誠)時間10年前 (2014/10/17 13:01),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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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KGA8iF3 ] 作者: neowu (東村誠)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討論] 關於同性婚姻與性別平權 時間: Fri Oct 17 12:59:22 2014 看到護家盟在昨天(10月16日)提出的反同志婚姻訴求和言論……我只能說:這就真的是「 以愛之名,行恨之實。」你會發現如果把這些言論中的主詞和族群換成女性、原住民、殘 障者、特殊疾病者,這將會是多大的歧視和迫害。   你能想像有團體跳出來說:「根據我國傳統文化,女人不可以唸書受教育、不可以和 男人享有一樣的地位、不可以提出離婚。」?   「以前我們只把種族分成漢人和山地同胞(或是White和Colored),現在怎麼突然多出 了什麼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原本是九族現在變成十二族十四族,還一堆沒聽過名字 的平埔族,我不知道怎樣教我的小孩有這麼多族。」   「根據統計,原住民罹患肝炎和肺結核的比例很高,為了避免傳播疾病,應該禁止他 們捐血或是和其他族群的人同處一個空間。」   「怎麼可以開放東南亞人和本國人結婚,他們的小孩是混血兒,以後在學校都會被歧 視,應該予以禁止。」   「根據我們教的教義和經典以及生物學資料,所謂的人類,就是要有兩隻手,能用兩 隻腳站立和走路的才叫作人。所以那些缺手斷腳的殘障者,太小的太老的不能站起來走路 的,都不能稱之為人,不可以和我們正常人一樣享有基本人權,因為他們不是人。」   或者我再問一個問題好了,我們現在的法律是承認生理性別變更和變性的。假設今天 原本一個生理男性甲和生理女性乙結婚,並育有子女;但是生理男性甲是男變女的變性慾 者,甲也去做了變性手術,成為生理女性,那麼這樣一來,甲和乙的婚姻豈不是就自動失 效了嗎?如果在這裡還要堅持家庭和婚姻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這不是反而使得這個家庭 破碎了?   是不是覺得很荒謬?但如果時光倒退幾十年,一百年,這些對性別、種族、國籍的歧 視不但存在而且已經到了迫害的地步。而這個社會也是不斷的在改正以往的觀念,才會有 性別平權、反種族隔離歧視等等的運動。   喔對了,或許有人會說:如果同性別的人可以結婚,那是不是以後人和狗,人和虛擬 人物都可以結婚?我可以告訴你,在民間習俗裡,活人和死人,還有死人和死人都可以結 婚了,Why Not? 雖然當前沒有法律的認證和保障,但是這是可以修改的嘛。只要我們先 明確地定義出死人、動物、虛擬人物的法律地位,這不是不可能的。例如動物也有姓名、 身份證、可以為牠購買保險,轉讓或販售必須辦理變更登記;虛擬人物也一樣。或者是, 某些單身人士會戲稱自己把青春奉獻給了國家,或是某間公司,某間自己開的店;等於是 嫁,或娶了這個法人單位。 例:陳菊曾笑說「我嫁給台灣」,就如她所說的一樣,她熱愛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為這片 土地做點貢獻,於是她奉獻了大半輩子,為這片土地做事。   最後,期待有一天台灣能夠通過同性婚姻的法案,因為這會是對同性戀和其他性別族 群的保障;也樂見台灣能夠對不同的族群更友善,表現更多的平等與包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5.128.1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521964.A.3C3.htmlneowu: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0/17 13:0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eowu (203.65.128.137), 10/17/2014 13:01:01

10/17 14:20, , 1F
推~
10/17 14:20, 1F

10/17 15:3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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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應該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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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09, , 4F
把這些歧視的受詞換成猶太人,納粹就顯形了
10/17 17:09, 4F

10/19 11:00,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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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GAAEKD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