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性伴侶數目與婚姻平權有何關係?

看板gay作者 (蟑螂02)時間9年前 (2014/12/19 23:01), 編輯推噓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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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乃熒(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暨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12/18公共電視「看見心觀點」邀請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及台灣宗教團 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針對同性婚姻議題進行對話。在主持人提問同性婚姻合法 ,有違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時,張秘書長所使用於台灣同志一生及一年性伴侶人數統計數 據,係出自筆者在1995年,二十年前發表的碩士論文結果。本人目前為成大醫學院護理系 及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對於研究結果與數據被錯誤解讀乙事,特此聲明予以澄清。 多元社會,性伴侶人數無法平均! 筆者在1992-1994年在高雄進行碩士論文,二十年前社會對於同性戀族群的漠視及負向貶 抑的態度,經過長期田野蹲點經營之後,訪談108位男同志,因為是方便取樣,所以標題 為南台灣108例男同性戀分析,目的就是為說明此樣本的局限性,並非如節目所說直接推 論至二十年後的全台灣男(女)同志族群。 筆者很遺憾張秘書長於節目中錯誤解讀本人研究報告之性伴侶數據,造成了社會對於同志 族群的誤解。由於這108位男同志的生活經驗差異大,如同現在多元社會及異性戀的性關 係,標準差太過分歧,因此數據引用應該以眾數(最多人填寫的人數)取代平均數(平均所 有人填寫的人數),換句話說,筆者研究結果的正確解讀應為,參與本研究的108位男同志 多數人其一生性伴侶人數為20人,一年性伴侶人數為1人。 婚姻平權與性伴侶人數多寡無關 客觀數據的錯誤解讀及引用,身為大學教授必須出面指出刻意誇大數字背後的意識形態。 性伴侶向來是社會窺視阿基師等公眾人物,或是誣衊或是醜化特定族群的做法,無論你的 性取向、性伴侶人數多寡,婚姻平權是身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王永慶三妻四妾無礙於 他結婚的基本權利,無論異(同)性戀的千人斬,也應該擁有選擇結婚的基本人權。 在台灣社會,「性」敢做卻不能說,然而媒體、大街小巷各式各樣性邀約無所不在,不能 明說的性渴望與需求,是危害所有社會群眾性自主的集體壓抑。在多元開放社會下,性伴 侶人數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是否能公開堅持你對於健康、安全、愉悅、平權性行為的主張 。 筆者很遺憾公共電視引用本人的研究,卻在錯誤解讀客觀數據的過程中,加深了社會對於 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性別平等與健康平權是互為一體的二面,公民權利需建立在性別平 等的基礎上,婚姻平權是每位公民應該擁有的選擇權,而非社會規範限定的「人」才能擁 有的特權。 ============================================================================== 柯老師就是資料被護家盟扭曲的苦主。 -- 劉政鴻不得好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1.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y/M.1419001308.A.B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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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完全被打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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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07, , 2F
而且講的內容走鐘的超嚴重……(可不可以實際討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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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層面啊~護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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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22, , 4F
推用重數取代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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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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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52, , 6F
好想看張秘書長的回覆喔~~~
12/19 23:52, 6F

12/20 00:14, , 7F
不知道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有沒有考慮多開點統計。
12/20 00:1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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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一生是過完人生了嗎?代表這樣本108人都往生了嗎(誤)
12/20 00:37, 8F

12/20 02:02,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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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人超好的柯乃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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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46, , 13F
推 護家聯盟亂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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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b3tSi5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