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蔡易餘版同性婚姻草案越補越大洞 別來亂消失

看板gay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2/25 21:29), 編輯推噓8(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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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慶/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 歷經兩次公聽會後,在12月26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續行審查三份婚姻平權草案前, 民進黨蔡易餘委員的草案(下稱蔡版草案)火速通過一讀並加入26日的審查。但筆者認為 蔡版草案不僅在婚姻平權之路上大開倒車,法律適用也不甚明確,有錯亂之虞。 《民法》親屬編目前有七個章,蔡版草案新增第八章,章名為同性婚姻,共有三個條文即 1137條之1至之3。就筆者觀察,1137條之2稱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親屬會 議,可能指《民法》親屬編的章名,亦即同性婚姻準用親屬編第二至七章全部條文,第一 章通則沒有準用。另外,依蔡版草案第1137條之2的說明,繼承編不在準用之列,同性配 偶間的繼承似應依1137條之3平等適用繼承編的規定。 異性配偶依現行《民法》,如配偶一方死亡,他方得適用《民法》第1030條之1主張剩餘 財產分配,再適用《民法》繼承編之規定按應繼分繼承遺產。但若依蔡版草案,同性配偶 一方死亡時,他方應先「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之規定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再「平等 適用」《民法》繼承編的規定繼承遺產,同樣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產生的財產上權利義務關 係,為何一個是準用,另一個是平等適用,看不出區分的依據及目的何在。 另外,蔡版草案第1137條之2及之3之涵蓋範圍不甚明確。第1137條之2之說明稱同性配偶 得依其性質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至七章之規定,則例如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分 擔等,同性配偶應得準用之,但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亦係夫妻權利義務關 係之規定,單從蔡版草案來看,同性配偶也可依第1137條之3之規定,平等適用夫妻財產 制、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條文。那麼,針對上開權利義務關係,到底是「準用」還是「平 等適用」? 除了上開法條適用上的問題外,蔡版草案將章名定為同性婚姻,草案條文也屢次使用同性 之字眼,則跨性別、陰陽人或其他未來可能開放的第三法律性別等族群的婚姻應該如何定 性?應適用婚姻章抑或同性婚姻章?將製造更多的問號。 由此可見,蔡版草案恐怕是四份草案中最差的選項,不但從專條(尤版草案)退至專章, 充分體現隔離外,適用對象僅限同性,忽略跨性別、陰陽人等其他族群,固守僵化的同性 戀、異性戀二分思維,看不到「多元性別」,距離婚姻平權只是越來越遠。就算不談平等 權的實現,蔡版草案條文彼此間關係也錯亂異常,看不出第1137條之2及之3各欲規範的範 圍何在,甚至在異性配偶間均「適用」的條文,換成同性配偶卻分裂為「準用」(親屬編 )及「平等適用」(繼承編),區別的標準也不知道在哪裡。筆者淺見認為,越補越大洞 的草案還是別來亂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1225/1020518/ 註1: 潘天慶律師經歷: 台北市家暴中心法律服務律師 現代婦女基金會法律顧問 台北市政府法律顧問 新北市政府法律顧問 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法律顧問 註2: 轉載自伴侶盟 臉書: 明天(26日)就要審案了,四個版本裡,蔡易餘版問題重重,姑且不論專章就是民法中的 專法,蔡版條文中的「準用」、「平等適用」區分標準不明,而且適用上也會產生困擾。 看來為了顧忌反同團體而想提折衝妥協版的委員真的要三思,妥協的結果往往只是讓法律 體系更為混亂,漏洞百出的結果,不只是同性伴侶的權益遭到侵害,恐怕只會製造出更多 法律狀態不安定的負面後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56.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2672586.A.0AB.html

12/25 21:35, , 1F
肯定蔡易餘委員的努力,但同意蔡委員的專章有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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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1:56, , 2F
我總覺得蔡易餘這個版本有種假友善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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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1:57, , 3F
蔡從質詢的發言來看,性別意識不是很足,但真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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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1:57, , 4F
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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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18, , 5F
是4個法案最差一個 但也最可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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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19, , 6F
不要蔡的版本 那會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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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20, , 7F
一是僵局 沒任何進展 且因接近2018選舉年 更不會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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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通過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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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局可能性最大 因專法其實也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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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21, , 10F
既是僵局 那就是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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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21, , 11F
所以要不蔡版本通過 要不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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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最可能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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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有再求好 可能是最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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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版本雖不理想 但至少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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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再求修正或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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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都比現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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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沒任何版本通過 基本上同婚議題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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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2018與2020是選舉年 民進黨不會再玩同婚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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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黃國昌罷免 只要上次李慶華落選的6萬3千票就能罷掉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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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年 沒人會想玩同婚議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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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次沒過, 下次選舉民進黨不會再玩同婚議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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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民黨更是去吃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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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29, , 23F
蔡版通過後再修正恐怕要很久以後了,因為現在對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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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大,民進黨以後應該不想碰這個"燙手山芋",尤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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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屆就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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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31, , 26F
"蔡版通過再修正" 說起來比 "這次沒過就是很多年之後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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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32, , 27F
機會" 還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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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先看明天的攻防戰吧, 當然最支持美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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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38, , 29F
就算要妥協也希望是從尤版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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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38, , 30F
版本不是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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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44, , 31F
期望明天有好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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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55, , 32F
討價還價也是從最有利自己的開始喊,不是自己先亮底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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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3:34, , 33F
反正民進黨沒過 下次也不用選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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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0:00, , 34F
婚姻平權若能叫燙手,民進黨也可以不用執政了,會變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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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早轉型為和國民黨沒兩樣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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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反方積極搗亂的議題,應該很難期望政府敢短期內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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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反方一直搗亂騷擾委員辦公室,委員辦公室還做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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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0:33, , 38F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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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個己方都搞不定的議題, 連總統+黨主席身份都想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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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0:39, , 40F
去, 真的不成就是被笑話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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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0:39, , 41F
這叫絕對多數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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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2:37, , 42F
黃國昌和那麼多人選立委就單獨過半了 萌萌根本罷不掉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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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NydA2h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