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農發條例38-1減免遺贈稅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How are you!)時間11年前 (2013/01/19 09: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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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土地在重劃區,已完成細部計畫,且已公告市地重劃後 但因環評卡住,導致市地重劃仍無法進行 有無機會適用本條規定,免徵遺贈稅? 請教本版高人,謝謝! 農發條例 第 38-1 條 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其為何時變更,經都市計畫主 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 業使用證明書者,得分別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文件,向 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適用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 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 一、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 。 二、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 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 建築使用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17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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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不行,限公告市地重劃"前"。詳情去問農業單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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