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連署] 有關捐血者健康標準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N_upLey ]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看板: gay
標題: [連署] 有關捐血者健康標準
時間: Thu Oct 13 21:31:56 2016
破題: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此條文涉及歧視,應依醫學實證修改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在此麻煩有興趣的板友幫忙,多多找人一起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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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基本上這個規定,大概只跟歧視男同志比較有相關,不過還是轉過來希望能多找些板
友幫忙連署
對女生來說,比較相關的反而是是否會造成血品安全性下降;而根據澳洲修改捐血策略後
五年的分析,因血品傳播愛滋病的危險性並沒有上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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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解釋一下個人想法
提供安全血品是國家的責任,而早期男同性戀被認為是愛滋病的高危險群,所以有男同志
不得捐血的規定,甚至以前有一條「最後一次男男性行為在一九七七年之前者可以捐血」
看起來很搞笑的規定 (因為愛滋病是 1980 後發現並開始流行),當然後來取消了
而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一律永不得捐血的規定,事涉歧視,想必大家心裡都有點譜
基本上,要國家修改衛生政策必須要有實證基礎,參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去年修訂捐
血標準時的理由:經過數學模型計算「不限制捐血條件,只靠後端檢驗篩出可能造成感染
的血品」的情況,經由血品傳播疾病的機會是微幅上升的,所以這點被否決了
而分析澳洲修改為一年內無男性間性行為者得捐血,因血品傳播愛滋病的危險性並無上升
所以本案提的是:由永不得捐血改為一年內無男性間性行為者可捐血
看了一下其它案子,本案跑了整整兩周算是到目前為止花了最久時間的,之前醫事司、疾
管署跟食藥署還找了林靜儀委員討論 (非要自己臉上貼金一下) 相關事項
希望能經由通過此提案,減少對 (男) 同志族群與愛滋病的無知恐懼,進一步減少污名化
與歧視的狀況
在此希望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水手可以幫忙附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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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ayBoku (49.217.170.179), 10/13/2016 21:34:15
※ 編輯: RayBoku (49.217.170.179), 10/13/2016 2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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