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什麼義務都不盡,什麼權利都想要
雖然這是迷路文
不過看到很多人回文 也忍不住回一下
認為原po應該要不管爸爸,讓爸爸自己做決定去承擔這結果
我覺得這是一個不恰當的決定
~~~~~~~~~~~~~~~~~~~~~~~~~~~~~~~~~~~~~~~~~~~~~~~~~~~~~~~~~
我家裡也是四個女兒+一個弟弟
所以我能夠了解原po的心情
以前我爸也是跟我們說
他的房子要過戶給我弟弟 要我們出過戶費跟代書費以及一些手續費
我跟原po的做法不同
不是默默的說好 也不是說什麼要把房子買回來 折現給弟弟
這是在幹嘛???
因為我明白 當我這麼做 只是無止盡的地獄
你是在寵壞自己的弟弟
當下,我決定醜話講在前
我跟他說:
你養我這麼大,我不會跟你要什麼 房子你要給誰就給誰
可是今天你是在害弟弟 他會覺得自己有一個大房子 就不用做事了
而且你不為你自己養老負責嗎?
你到時候要很沒有尊嚴沒有地方住嗎
最重要的是 你這麼做
我以後是不會給你任何資源的
當然,這只是醜話講在前,真的發生什麼 怎麼可能不理會
~~~~~~~~~~~~~~~~~~~~~~~~~~~~~~~~~~~~~~~~~~~~~~~~~~~~~~~~~~
很多人認為 就不要管他 讓他自己承擔後果
可是 是家人耶~
誰有辦法去切割家人呢
如果有這麼容易 也不會那麼在意 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婆婆感受
~~~~~~~~~~~~~~~~~~~~~~~~~~~~~~~~~~~~~~~~~~~~~~~~~~~~~~~~~~~
我要表達的是
父母腦筋不清楚的時候
是要教導他們
就像父母以前教育我們一樣
今天他們要過度寵愛自己的兒子 害了自己的老年
講明白一點 我們若放不下的時候 也是在拖累我們
怎麼可以做這種雙輸的事情
千萬不要寵壞自己的弟弟 請他靠自己的雙手
也不要怕撕破臉 因為軟土深堀
欲望是無窮無盡的
更何況 你弟已經是現在這樣了 你覺得有沒有撕破臉有差嗎
※ 引述《kouyakushi (黃老邪)》之銘言:
: 最近家裡發生很多事
: 媽媽過世了,爸爸還在,弟弟和弟媳居然就來爭遺產
: 我們家女兒多,也就一個弟弟,爸媽的房子本來就是留給他們的
: 媽媽是我們家的老佛爺,為人精明,誰都不敢造次
: 媽媽臨終前跟女兒們說,她走了之後爸爸留給大姊照顧
: 為什麼不是留給兒子照顧呢?弟弟和弟媳問問自己吧
: 當初為了怕有婆媳問題,幫弟弟在爸媽的旁邊買了房子
: 讓各自有各自的空間,也可以就近照顧(走路2分鐘)
: 結果住這麼近,爸媽幾個月都看不到兒子媳婦孫子一眼
: 有什麼事都是四個女兒跑回娘家打理,雖然有請一個外籍傭人...
: 媽媽過世之後,後事都是女兒們在主導打理
: 為什麼呢?因為弟弟都只是來「參與」,而不是有個長男扛起的樣子
: 媳婦沒有來守過一天靈,長孫連頭七都不到
: 直到爸爸說先把房契交給弟弟,結果那天深夜弟弟和弟媳竟可以「連夜趕來」
: 後來我們輾轉得知,弟弟和弟媳想要把爸爸的房子給弟媳的娘家人來住
: 因為弟媳的娘家人住比較偏遠,而我們都住在台北市
: 這還得了?那爸爸要去住哪裡?跟女兒們住嗎?
: 因為從頭到尾弟弟和弟媳就不肯跟爸爸住,現在連房子都要給別人而不管自己的爸爸
: 於是我們幾個女兒就跟爸爸溝通這件事,爸爸說媽媽還在的時候早就有預言了...
: 爸爸說房子遲早都要給弟弟的,但起碼也要等他走了之後
: 不過實在不想把我們家的房子給不孝的媳婦娘家
: 所以最後我們幾個女兒打算共同買下爸爸的房子,折現給弟弟和弟媳
: 這樣一來不違背爸爸的意思,也可以幫爸爸保住一個安身的地方
: 不料好戲上場了
: 有一天二姊去找爸爸,跟爸爸說大姊要先來陪爸爸住的這件事
: 無巧不巧,弟弟、弟媳、長孫都來了
: 他們居然可以把事情扭曲成大姊要來跟他們搶房子,然後是二姊主導
: 弟弟當場吼二姊「妳再囉唆小心我揍你!」
: 不懂事的長孫被帶來卻像背好台詞似的說「權利是我的!」
: 最精彩的是弟媳,先說出「嫁出去的女兒沒資格回來講話」這種話
: 接著居然還用三字經罵二姊
: 爸爸先是楞了一下,接著嚎啕大哭,我們真是既生氣又傷心
: 事後我們女兒叮嚀爸爸,房地契雖然給了他們,但是印鑑要收好
: 只要不過戶他們都不能得逞
: 弟弟和弟媳知道事情會演變成這樣,於是精明的弟媳開始出主意
: 他們出的主意就是獅子大開口,跟二姊說他們要「賣房子」了
: 也就是說還沒到手的房子他們已經要開始賣給姊姊們了
: 而且開的口是一坪60萬
: 爸爸的房子是國宅,而且已經離開精華區了,連公告地價都只有總價200萬
: 這篇的標題是[求助],想請大家出出點子
: 我們到底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比較好?
: 能保護爸爸的房子,又不讓不孝的弟弟和弟媳為所欲為...
: 所謂家醜不外揚,我們不知道還有誰能商量,只好來PTT...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201.26
推
11/17 22:24, , 1F
11/17 22:24, 1F
→
11/17 22:27, , 2F
11/17 22:27, 2F
→
11/17 22:30, , 3F
11/17 22:30, 3F
推
11/17 22:46, , 4F
11/17 22:46, 4F
→
11/17 22:46, , 5F
11/17 22:46, 5F
→
11/17 22:46, , 6F
11/17 22:46, 6F
推
11/17 23:32, , 7F
11/17 23:32, 7F
推
11/17 23:40, , 8F
11/17 23:40, 8F
→
11/17 23:41, , 9F
11/17 23:41, 9F
→
11/17 23:42, , 10F
11/17 23:42, 10F
→
11/17 23:43, , 11F
11/17 23:43, 11F
→
11/17 23:43, , 12F
11/17 23:43, 12F
→
11/17 23:44, , 13F
11/17 23:44, 13F
→
11/17 23:44, , 14F
11/17 23:44, 14F
→
11/17 23:45, , 15F
11/17 23:45, 15F
→
11/17 23:46, , 16F
11/17 23:46, 16F
→
11/17 23:47, , 17F
11/17 23:47, 17F
→
11/17 23:48, , 18F
11/17 23:48, 18F
→
11/18 00:03, , 19F
11/18 00:03, 19F
→
11/18 00:25, , 20F
11/18 00:25, 20F
推
11/18 00:43, , 21F
11/18 00:43, 21F
→
11/18 01:23, , 22F
11/18 01:23, 22F
推
11/18 12:08, , 23F
11/18 12:08, 23F
推
11/18 12:23, , 24F
11/18 12:23, 24F
推
11/18 13:26, , 25F
11/18 13:26, 25F
推
11/18 17:01, , 26F
11/18 17:01, 26F
→
11/18 17:01, , 27F
11/18 17:01, 27F
→
11/18 17:34, , 28F
11/18 17:34, 28F
推
11/19 09:06, , 29F
11/19 09:06,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