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針對引戰、鎖文及其他事項討論

看板marriage作者 (蒼海一村民)時間9年前 (2014/10/25 08:16), 9年前編輯推噓31(4312188)
留言243則, 4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日安,先前因為私事繁忙之故沒能打篇上任文汲取板眾意見, 倉促之間先是幫nunu板主鎖文,又是要求禁止回覆某一篇文章, 看到許多板友對於鎖文、禁回的標準有所疑竇, 趁今天是週末,終於有時間好好寫一篇像樣的公告文來和大家談談。 首先,什麼是鎖文和禁回,又為何要鎖文?又為何要禁回? 那些年我當板主、組長,看過的鎖文和禁回原因不外乎下列三點: 一、推文開始踩線,我都稱這種狀況為內戰,為避免骨牌效應,這會鎖文。 二、發文者和推文者開始筆戰,這是俗稱的釣魚,基本上鎖文。 三、回文主題偏離原本的文意,這是俗稱的歪串(推文歪掉叫歪樓),這種通常是禁回。 當然其他還有各式各樣的原因,不過上述三項是最大宗了。 從上述三項原因可以發現,如果是發生在推文的問題,通常是鎖文處理, 而若是發生在回文的問題,那麼就是禁回處理。 理由很簡單,因為鎖文了就不能推文,禁回了板友就不會回文。(我好像在說廢話) 那麼來談談這兩次風波的主角:我們姑且稱為「禁回事件」和「鎖文事件」。 禁回事件,起因為作者發表了一篇文章,內容主要希望板友可以給她一些意見, 但回文主要是拿她內容寫的自身條件和男方做比較,引起了作者修改文章, 但後續雪球越滾越大,回文者認為作者前後言論矛盾,並持續進行質疑。 好的,看到這邊一定會有人問我:「所以這就是板主公告禁回的原因?這算文字獄嗎?」 我的回答是:「敢發文就要有承擔責任的打算,誰會這麼無聊去禁回文呢?」 禁回文的根本原因有二,這是我考量的原因,各位姑且看看: 一、該篇回文已經開始發生發文者和推文者的筆戰,文章末段甚至還有「崩潰名單」,   這種名詞真的是相當敏感,若名單中的任何一位決定回文反擊的話,   我敢說有95%的機率是針對回文者進行回擊,而非對原文內容做反向論證,   這是禁回的原因之一。 二、原文主要是問要怎麼應對婆家那邊的問題,但後續討論卻偏向作者本身職業,   坦白講歪串歪得很嚴重,這是禁回原因之二,不過主要原因是第一項。 有人說板主這樣已經快文字獄了,可是我認為沒這麼嚴重, 歪樓要導正,同樣地,歪串也需要導正啊, 禁回該篇的本意就是希望板友回歸原文的議題做討論, 而不是因為作者的要求就去大殺特殺,就我個人來說,我還沒這麼心軟過啦。 也有人說筆戰是論壇的一個普遍價值,民主論壇的好處就在於可以說出自講想講的話, 沒錯,我舉雙手贊成這項論點,而我個人也認為筆戰事實的存在對於看板有著好處。 不過,我請各位設身處地想想:「那為什麼要有板主、組長這種東西存在呢?」 簡單來說,只要有筆戰就會有受害者的存在,而部分受害者希望得到公評, 長久下來衍生出板主這種具有裁決能力的使用者權限, 而板主的主要工作,就是控管看板內的各項紛爭,減少受害者出現,或是替受害者公評。 就這一點來看,板主到底應不應該去禁止一篇已經筆戰很久的文章回文呢? 我個人認為,若是很明顯已經是一顆未爆彈,那麼就是應該的。 當然,非未爆彈的同串文章不一定要禁,這次就是一個例子,我只針對一篇文章禁回。 再談到鎖文事件,以我個人立場來說,我偏向該篇不一定要鎖, 因為還沒到吵起來的地步,內戰和釣魚都稱不太上, 所以我選擇了跟那一串跟到凌晨兩點多才睡,用緊迫盯人的方式而非鎖文。 但換個角度想,nunu板主的想法也是正常的,那個議題坦白說有歪串的跡象, 原文講的是作者老公如何如何,又是怎樣怎樣對待作者,導致現在離婚, 到這裡一切都正常,但這一切都是在男方親屬出來發文之前的事情。 男方親屬出面發文後,議題已經變成「男方到底有沒有OO,女方說的XX是真的嗎?」 就我個人來說,這能不能算是歪串有到商榷,但別的人不一定要跟隨我的判定, 事實上這能不能算歪串,我必須說:「可以」, 兩造雙方講得內容早已不是板友能介入的了,弄個不好可能還會變成爆料大會。 爆料大會可是很恐怖的,或許對使用者來說有戲看何樂不為,但是板主須顧慮到雙方啊, 我知道大家很想看姑姑的文,老實說我自己都很有興趣, 但是nunu板主決定不公開那篇文,就代表那篇文不適合公開給大家看, 請大家別忘記了,代發文規定裡面有一條是發出後不得要求板主砍除喔... 鎖文也是,板主這邊往往會接到持雙方意見的使用者寫信過來講些五四三, 對於事件的走向往往會看得比板友透徹,有硝煙味也會聞得比板友來得早, 你們真的相信板主都是聖人,聖人模式一開連看戲都懶嗎? 當然不是啊,肯定是覺得接下去一定會出大事才這麼做的。 說了這麼多,結論就是希望板友們給予板主信任, 我不會剝奪你們自由發文的權利,會出手是為了維持看板正常運作, 我不會說要把這裡打造成溫馨的婚姻板,因為這通常難如上青天, 不過我會盡力把這裡打造成對於發文者和回推文者都很舒適的環境。 有任何意見或提問的話,我都很歡迎,若我沒有回,應該是我出去溜搭和喝喜酒了! 祝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33.1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14196169.A.405.html 修錯字 ※ 編輯: smart1988 (114.44.233.105), 10/25/2014 08:17:57

10/25 08:39, , 1F
nunu不要說為了保護女生而不代PO 基本上不會有太多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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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40, , 2F
我有疑問(舉手):之前只要有多次連噓,版主會在下面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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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40, , 3F
今天罵男方親友團們一堆 加上指責男方外遇 來一個保護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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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40, , 4F
,再吵就處罰,這次情況幾乎失控,為何沒這類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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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41, , 5F
根本有問題 更不用論 文章底下噓的那些文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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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1, , 6F
看完這篇我確定板主的立場擺明太偏,#1KI7FDfL下面的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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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1, , 7F
文很清楚是固定某些ID在那邊瘋狂連噓,而這行為在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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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2, , 8F
中是要被板主警告的,而板主明知有此情況卻選擇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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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3, , 9F
同時,名單中的人本來就沒有半個人提出見解作反向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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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3, , 10F
從頭到尾都在打稻草人進行攻訐,結果現在講成好像那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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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4, , 11F
人好無辜,板主怕那些人"回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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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4, , 12F
打從開始就是那群人主動圍上來,根本不打算進行辯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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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6, , 13F
更別提你的理由二,婆家的問題就是基於原po的收入而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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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結果原po對自己的職業收入描述卻是前後矛盾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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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7, , 15F
這明明是直接有關的東西你卻說是歪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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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8, , 16F
我可以合理懷疑你是為了護yes99而放任那些瘋狂連噓並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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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9, , 17F
助進行消除曾經貼出的矛盾資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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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17, , 18F
一般人一開始在敘述事情,通常只會說個大概,當其他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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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17, , 19F
質疑就會不斷補充,當然不乏會有人捏造細節或者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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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18, , 20F
硬要抓住一句話直接全盤否認後面的補充,那也是個人選擇
10/25 09:18, 20F
我回應兩點: 一、我不清楚之前的規則如何,這需要給我時間去尋求前人的交接。 二、若要協助作者刪除矛盾資訊,您的文章就不會只是禁回而是砍除了,   作者確實有要求砍除您的回文,我這邊已經回絕,所以您的指控不太對喔。 ※ 編輯: smart1988 (114.44.233.105), 10/25/2014 09:24:11

10/25 09:21, , 21F
前後完全矛盾跟追加細節可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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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2, , 22F
又特別在最重要的癥結之處完全相反翻盤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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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3, , 23F
很癥結嗎? 看來對你跟你文章來說 的確很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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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3, , 24F
更別提不是抓住一句話,而是抓住整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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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4, , 25F
如果只是要拍拍那的確不是癥結,那也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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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5, , 26F
抓住原文?XD 對我來說,那篇文章大問題是 她急於討好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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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6, , 27F
卻又不甘心,才會發那篇文章。這是我的重點,不代表別人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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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7, , 28F
10/25 09:27, 28F

10/25 09:28, , 29F
你大概沒注意到我回文主文內容就直接提要怎麼解決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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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問題,雖然他婆家的問題在補充之後完全大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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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0, , 31F
唉 就說每個人重點都不同,我說不同的東西不代表我沒看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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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或不認同你的所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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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1, , 33F
你認為那是重點、那是矛盾、那是矯飾,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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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1, , 34F
我無意改變你的想法 或者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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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2, , 35F
版主可以請教阿狼版主,如果nunu版主很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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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2, , 36F
你的重點放在po文原因心態,但我的重點放在挖出真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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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才能開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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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二最底下也有針對連噓的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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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65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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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每個人對過份的定義不同),我認為沒必要嚴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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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14, , 205F
例如有的板主制訂板規完全沒徵詢看板使用者意見,公告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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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14, , 206F
來許多質疑,這個我雖認為不妥,但我並不會質疑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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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15, , 207F
但說明一下板規執行標準,讓使用者有所依循是避須的,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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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16, , 208F
再怎麼說明,也無法周權或讓所有人滿意,所以我覺得沒太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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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17, , 209F
張的情況下,向板主提出疑問時沒必要搞得像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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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23, , 210F
文字感受大不同 版主的確有可以心證的地方 但尺度難以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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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2:25, , 211F
h大您誤會了我想的是"其實別的國家還武力鎮壓咧 我們好多了"
10/25 22:25, 211F

10/25 22:26, , 212F
太污辱人了..我會被板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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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42, , 213F
我不認為未婚者不能管板,理由可以參考#1Hiyd95o 板友的發文
10/25 23:42, 213F

10/25 23:44, , 214F
假設未婚者不能管板,那麼這裡理應改為"已婚板"
10/25 23:44, 214F

10/25 23:46, , 215F
並且將此項列入板規中。
10/25 23:46, 215F

10/25 23:48, , 216F
再來就是每件事情都有適應期,要求板主馬上到位又是依據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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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49, , 217F
板規? 當然每位板友都可以提出疑問,或是指出板主哪邊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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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50, , 218F
那就只有____能當板主,因為這裡是____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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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50, , 219F
所謂適應期是錯了可改正不要太過苛責,但這跟將錯就錯
10/25 23:50, 219F

10/25 23:51, , 220F
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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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53, , 221F
我不知道咄咄逼人的態度是否為有效溝通,只知道酸人無濟於事
10/25 23:53, 221F

10/25 23:53, , 222F
久沒來,世界如常在運轉,怎麼這個板還是沒變XD
10/25 23:53, 222F

10/25 23:56, , 223F
s大說的沒錯(點頭) 所以應該是給兩位板主時間修正和改正
10/25 23:56, 223F

10/26 02:00, , 224F
懶人包來一下吧!!
10/26 02:00, 224F

10/26 19:03, , 225F
為什麼未婚人士不能當婚姻板板主?女板板主生魚片是男生還
10/26 19:03, 225F

10/26 19:03, , 226F
是很好啊!
10/26 19:03, 226F

10/26 23:44, , 227F
懶人包是:婚版疹~時間到了會發作一下 XDD
10/26 23:44, 227F

10/27 07:49, , 228F
這個...對版主管版方式有大量質疑且意見很多的版友;想必
10/27 07:49, 228F

10/27 07:49, , 229F
對管版一定相當有想法。要不要請出來自己競選當版主?坐而
10/27 07:49, 229F

10/27 07:50, , 230F
言不如起而行啊~
10/27 07:50, 230F

10/27 08:34, , 231F
樓上的意思就是大家一直批評選舉候選人,大家應該要自己
10/27 08:34, 231F

10/27 08:35, , 232F
出來選
10/27 08:35, 232F

10/27 08:36, , 233F
我現在宣布 我將投入2018台北市長選舉
10/27 08:36, 233F

10/27 09:00, , 234F
修正沒 改正沒 還是跟馬皇一樣 每次都檢討XD
10/27 09:00, 234F

10/27 10:33, , 235F
OI234567的推文讓我笑了XDDD
10/27 10:33, 235F

10/27 11:54, , 236F
狀況外的態度好
10/27 11:54, 236F

10/27 12:02, , 237F
終於有人放大絕 不然你來選XD
10/27 12:02, 237F

10/27 12:33, , 238F
跟到凌晨兩點多 卻對違規的連續需文跟人身攻擊視而不見?
10/27 12:33, 238F

10/27 12:34, , 239F
看板的管理不就是依循著版規嗎? 要交接甚麼?
10/27 12:34, 239F

10/27 12:36, , 240F
如果現任版主群不認同現有版規 那就修改阿
10/27 12:36, 240F

10/27 12:37, , 241F
不過修改前應該也是要依照現有版規執行吧
10/27 12:37, 241F

10/27 12:37, , 242F
還是要直接公告廢除現有版規 改由版主自由心證?
10/27 12:37, 242F

10/28 02:48, , 243F
連板主執法都會轉彎,那也難怪雙重標準的板風盛行
10/28 02:48, 243F
文章代碼(AID): #1KIkl9G5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