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鑑定解剖資格 朝野立委籲檢討

看板medache作者 (馬克大夫)時間11年前 (2012/10/01 03:02), 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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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解剖資格 朝野立委籲檢討 http://news.cts.com.tw/cna/politics/201208/201208271082313.html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7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今天說,擬修法限縮法醫 師鑑定或解剖資格;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尤美女說,應通盤檢討法醫師法。現行法醫師法規 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所做的解剖屍體,須由法醫師或受託的執業法醫師執行。 具法醫執照、病理專科醫師身分的蘇清泉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目前法醫師資格取得未必 需要醫師身分,有些公共衛生、醫療背景學生只要念法醫研究所、考取法醫執照,也能擔 任法醫。 他說,台灣每年須鑑定約2000具屍體,鑑定結果往往影響司法正義是否伸張,法醫判定能 力非常重要,如果法醫只有專業知識訓練,缺乏病理臨床經驗,可能無法正確解讀屍體訊 息,導致判定失準,將影響民眾權益或常有訴訟糾紛。 蘇清泉表示,他將參考國外法醫鑑定制度提修法,法醫鑑定、解剖工作須由具醫師身分且 再經法醫專業培訓的人才能執行。 具律師身分的的尤美女說,當初法醫師法立法是為建立健全的法醫師制度,提升司法人權 ,但法務部沒有積極建立相關培訓制度、實習計畫,應通盤檢討法醫師法,擬定更符合實 務運作的法令。 她建議醫學院或醫學院附設醫院、一定規模以上的教學醫院,應設置法醫部門,成員包含 病理專科醫師、婦產科、小兒科及精神科等鑑定人員,讓法醫鑑定成為團隊工作,也能維 持客觀、中立精神。1010827 -- -- Mark's 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mark-catte/ Mark's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user/drmark89?feature=moby#play/uploa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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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在哪裡? 沒有辦法養家活口 誰要去?
10/01 07:13, 1F

10/01 08:31, , 2F
法醫研究所是不是上次把南投毒殺案鑑定成肉毒桿菌?
10/01 08:31, 2F

10/01 17:47, , 3F
沒病理經驗連顯微鏡都不會用..難怪LP看成肉毒
10/01 17:47, 3F

10/02 19:37, , 4F
一定規模以上教學醫院..又要用評鑑逼大家設立吧
10/02 19:37, 4F

10/02 20:10, , 5F
不是醫師的法醫師,先正名為法師再說
10/02 20:10, 5F

10/02 21:59, , 6F
要訓練一個鑑定能力有疑問的法醫師 倒不如外聘算了 不過那麼賤
10/02 21:59, 6F

10/02 22:00, , 7F
的待遇 想來也很難招來真正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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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3:16, , 8F
我比較想當法師耶!神明護體不怕告,收費隨你開
10/02 23:16, 8F

10/04 00:52, , 9F
法醫很辛苦..光是聞那味道就....
10/04 00:5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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