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覺得媒體也沒礙到我阿

看板media-chaos作者 (EDWIN)時間18年前 (2006/08/20 21:36),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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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之銘言: : ※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 不見得 媒體本來就有教化教育社會大眾的功能與效果 : : 你說媒體惡化是因為閱聽人水準不高 : : 那我說閱聽人水準不高是因為媒體沒有盡到教育教化的責任 又有何不對呢?? : 問題是 : 現今有任何機制 可以規範媒體必須要履行你所說的"責任"嗎? ncc這個組織本來就應該是規範監督媒體的一個機制 只是它都沒在做事! 不過下面這一大段 ~~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廿九日成立的「台灣記者協會」為促進新聞界自律, 於八十五年九月一日記者節通過「新聞倫理公約」十二條如下: 1.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和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力和檢 查。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階級、宗教、職業、性別、性 取向、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等歧視。 3.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片 斷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4.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5.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6.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新聞工作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 該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7.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使基 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8.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式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也 應以社會公益為前提。 9.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如參 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10.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11.新聞工作者應詳實查証新聞事實。 12.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這十二點是記者自己訂的規定 雖然我對這些規定還有些不滿的地方!! 不過我們要求不多 就要求記者做到他們自己定出來的這些規範應該不過份吧! : : 再說 就算今天真的是因為閱聽人水準不高好了 媒體難道不該以提升閱聽人 : : 水準為己任嗎?? 新聞學裡把媒體視為社會的明燈 有淨化社會的責任 : 拜託歐 書本裡寫的是書本裡寫的 : 事實是 怎樣可以賺錢 賺更多的錢 大夥兒就會這麼幹 : 這是真實社會阿 不是書本上的理想烏托邦 懂嗎 是是是 為了賺錢 什麼道德倫理你都可以當放屁 那我們還有什麼好跟你討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49.76

08/20 21:54, , 1F
誰說NCC沒有在做事的,拜託各位不要把NCC想的太偉大。
08/20 21:54, 1F

08/20 21:56, , 2F
監督媒體並不是只有電視一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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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10, , 3F
好吧 我有點口誤 不是沒做事 是沒把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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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11, , 4F
剛去翻了一下廣電法發現 NCC能做的事還真不少
08/20 22:1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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