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應該推動「專科司法官制」!

看板medstudent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3年前 (2010/09/21 00:33), 編輯推噓15(1507)
留言22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認為:應該推動「專科司法法官法案」。通過司法官考試後,要向日本一樣到 法院實習,但是我覺得不夠,應該選定某一專科,向該科提出申請,錄取後擔任「住院法 官」個三年,才能取得專科法官或專科檢察官的資格,審理該類案件。否則,沒有兒童心 理專科法官執照的法官,不得審理兒童心理相關案件! 什麼時代了,從王八的屌到微波通訊晶片專利權侵權,四年法律系的背景就能全 包!不是讓法官「得」專攻特定案件,而是「應」專攻特定案件! 專攻「醫事專科法官」或「醫事專科檢察官」,至少要有到醫學相關科系擔任, 醫院實習半年,或取得醫師國考資格等等。 只有這類的法官,才能審判醫師,這類檢察官,才能才能偵查醫療糾紛案件。 (版權沒有,翻印不要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3.140 ※ 編輯: dasein79 來自: 123.204.113.140 (09/21 00:36)

09/21 00:35, , 1F
醫院實習半年哪夠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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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45, , 2F
要PGY 還要OSCE 順便做個PBL 報告一定要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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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8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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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2:05, , 4F
板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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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很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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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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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裝傻事少終身俸/讀太多書就只會內鬥/像醫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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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9:38, , 8F
寫成社論投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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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9:55, , 9F
推這個觀點,以前曾接待過法律系學生來醫院參訪,發現他們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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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9:56, , 10F
難以理解,如myocarditis是無法在開始有症狀時診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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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9:58, , 11F
他們的邏輯就是"有懷疑就要馬上做檢查去排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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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1:04, , 12F
不是他們才有這樣的邏輯 在圈外的人 許多也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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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1:05, , 13F
以前常有廣告意涵的"醫學最前線"在媒體上透露醫學"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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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1:06, , 14F
最後造成大眾 醫學是萬能的錯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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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4, , 15F
所以問診時職業史就很重要啦 如果是法官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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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5, , 16F
主訴又是胸痛 請立刻做心肌BIOPSY 排除心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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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錯了..要趕快把他轉去給你討厭的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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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6:04, , 18F
這個專業可能是碩果僅存的威權專業了留著當作古蹟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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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7:11, , 19F
那專審性侵案件的法官該去哪裡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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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7:23, , 20F
讓他的家人跟性侵犯一起參加營隊......
09/21 17:23, 20F

09/23 14:44, , 21F
0.0 哦,要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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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1:13, , 22F
我有跟 在司改會的朋友聊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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