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同性戀與愛滋關係

看板medstudent作者 (莊周夢蝶)時間7年前 (2017/10/11 20:26),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3/13 (看更多)
※ 引述《OldK (老K)》之銘言: : 現在國際共識也是treatment as prevention,及 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 : 這些大家都懂嗎? 呃 ... 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 是有前提的 1. 服藥順從性佳,不可以漏掉任何一次 2. 連續追蹤六個月,持續處於低病毒量的狀態 並不是隨便抽一次血發現低病毒量,就可以宣稱傳染風險微不足道 另外論文中也特別提到,少數受試者出現 Virological Failure 狀況,原因不明 這也會導致 Untransmittable 破功 跳過各種前提直接嗆大家不懂,道理是?可以麻煩論文拿出來大家研究研究嗎 至於每次都很愛講「診所拒看不會有事」,感染者條例對於隱瞞也有罰則,要就兩邊一起 檢討,對於醫療院所還可以令其限期改善 討論標準防護的論文也很多,沒念過也沒關係,麻煩穀歌一下昆明院區愛滋病牙科 除了人員標準穿戴設備之外,環境感控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除了防止求診者傳染給醫護、醫護傳染給求診者,更重要是防止第三者間交互傳染 初診可以詢問是否有肝炎,過去病史可以記載,診所可以為了感控因素把肝炎患者排在最 後一位看診;但是如果把一位感染者做這個安排,就變成歧視了 結果診所沒有足夠設置所以轉診,符合論文要求的標準防護流程,也要吃上歧視的帽子 所有的研究論文從來都沒有鼓勵隱瞞病情,偏偏就有人引用在奇怪的地方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4f66a0d-6bd0-4f51-943e-f88e6259c3e3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人發起修改感染者條例的連署,結果那麼多人批評賴清德失言, 大言炎炎說要平反愛滋汙名,覆議數倒是少得好笑 有時候都讓人好奇,某些發言的心態並不是想為愛滋汙名平反,只是不高興被說成高危險 群,只是覺得被牽連在一起丟臉罷了 -- 話說,這個帳號不就是宣導針扎不會傳染愛滋病的老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19.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07724789.A.CB6.html

10/11 22:02, 7年前 , 1F
這打臉太大力了
10/11 22:02, 1F

10/11 22:20, 7年前 , 2F
最後一句求詳細www
10/11 22:20, 2F

10/11 23:43, 7年前 , 3F
最後一句亮點
10/11 23:43, 3F

10/12 15:00, 7年前 , 4F
10/12 15:00, 4F

10/12 22:23, 7年前 , 5F
原po只是在釐清Undetectable的前提,但對於最重要的
10/12 22:23, 5F

10/12 22:24, 7年前 , 6F
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 的結論,應該是無異議的
10/12 22:24, 6F

10/12 22:27, 7年前 , 7F
就是要達到某些要件才能叫Undetectable才Untransmittable
10/12 22:27, 7F
文章代碼(AID): #1PtWtros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tWtros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