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名單:HaHarong、mobiusband

看板part-time作者 (Dark Moon Princess)時間7年前 (2017/04/14 01:01),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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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文 HaHarong水桶7日違規文章全數刪除。 mobiusband水桶180日違規文章刪除二、說明 HaHarong於單日內發表三篇文章,經本板提醒後,仍未依規定至置底區或part-timeBM板 申請刪除文章,違反本板板規第十二條第一項,依本板板規第十六條第二項、 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項,應處水桶七日以上、六十日以下,並應刪除文章, 依其情節輕重,處水桶七日應屬合理。 mobiusband發表徵求志工之徵才文,違反本板板規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 依本板板規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四項、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項, 應處水桶一百八十日以上,並得退文,然本板判定其未達退文標準,僅處刪除文章處分。 本板再次重申,依板務板規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1OpeRvvh (part-timeBM)), 本板得拒絕違規文章刪除之申請,發文前請詳閱板規,若有不解之處應以站內信詢問板主 ,或至板務板(part-timeBM板)發表[討論]分類文章詢問。 三、証據 ┌─────────────────────────────────────┐ │ 文章代碼(AID): #1OxZHi16 (part-time) [ptt.cc] [台北/一般] 85度c誠徵長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5996.A.04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129332 m 4/12 HaHarong □ [台北/一般] 85度c誠徵長期工讀生 作者 HaHarong (史嘟比嘟比嘟)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一般] 85度c誠徵工讀 時間 Wed Apr 12 22:06:34 2017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即日起 排班方式:輪班制 每日工作時間:7-16 12-22 16-24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3小時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 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5-138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10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30號 勞務內容︰門市服務 環境清潔 咖啡飲料調理 《事業登記資料》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群耀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7號8樓之6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潘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電話:0980003151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4-6 通知方式:電聯 面試時間:9-18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9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5996.A.046.html ※ 編輯: HaHarong (118.169.188.93), 04/12/2017 22:23:44 ※ 編輯: HaHarong (39.9.1.224), 04/13/2017 09:43:29 ※ 編輯: HaHarong (39.9.1.224), 04/13/2017 09:45:21 ┌─────────────────────────────────────┐ │ 文章代碼(AID): #1OxZII3g (part-time) [ptt.cc] 請版主刪除此文章 非常感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6034.A.0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129334 m 1 4/12 HaHarong □ 請版主刪除此文章 非常感謝 作者 HaHarong (史嘟比嘟比嘟)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一般] 時間 Wed Apr 12 22:07:12 2017 ─────────────────────────────────────── ※ 引述《freewes (張小麻)》之銘言: : 您好,抱歉目前第一階段工作已徵得合適人選。 : 未來可能有第二階段或更換目前的就任者,若有相關機會要通知您嗎? : 祝您求職順利。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6034.A.0EA.html

04/12 22:43,
一律置底區或板務板申請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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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OxZJIp9 (part-time) [ptt.cc] 請版主刪除此文章 非常感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6098.A.CC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129335 m 1 4/12 HaHarong □ 請版主刪除此文章 非常感謝 作者 HaHarong (史嘟比嘟比嘟)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一般 時間 Wed Apr 12 22:08:15 2017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6098.A.C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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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置底區或板務板申請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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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OxannG6 (part-time) [ptt.cc] [台北/一般] 交通部觀光局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12145.A.40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1 Ptt幣 │ └─────────────────────────────────────┘ >129345 m 4/12 mobiusband □ [台北/一般] 交通部觀光局志工 作者 mobiusband (莫比烏斯帶上的螞蟻)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一般] 交通部觀光局志工 時間 Wed Apr 12 23:49:02 2017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長期(至少半年)(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5-6月每周三、四;暑假、新學期班表另排(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 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8:30-17:3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30(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 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補助津貼 800元/日(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 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簡單的轉接電話,提供民眾資訊 同時會有2人一起上班 精通外語的替代役也會協助 不需處理業務 沒有管理責任 一天就可以上手(應詳實填寫) 不需處理業務 沒有管理責任 一天就可以上手(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e-mail通知 通知方式:電話/e-mail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e-mail通知 受訓時間:電話/e-mail通知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64.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12145.A.406.html

04/12 23:50,
...薪資是這樣給的嗎
04/12 23:50

04/12 23:56,
有志工版
04/12 23:56

04/12 23:58,
你乾脆發香蕉算了XD
04/12 23:58

04/13 00:06,
薪資?
04/13 00:06

04/13 00:31,
是志工還是勞工你倒是給我搞清楚啊
04/13 00:31

04/13 00:51,
志工?貪太大了吧
04/13 00:51

04/13 01:21,
扯,當省錢版?以志工的名義來招募便宜勞工?
04/13 01:21

04/13 01:35,
走錯板?
04/13 01:35

04/13 08:07,
一天800是什麼東西? 扯!!!
04/13 08:07

04/13 08:14,
只能噓
04/13 08:14

04/13 09:30,
義交表示:咳咳...差一個字弱很多
04/13 09:30
謝謝大家對本文的推噓文 1、志工領的是交通費及誤餐費,若對補助津貼有疑問可再提出 2、很抱歉敝人發文前不知道有志工版,謝謝版友提醒,若版主認為本文不妥,煩請刪文 ※ 編輯: mobiusband (101.8.210.158), 04/13/2017 09:45:03

04/13 09:41,
有事嗎
04/13 09:41

04/13 15:32,
,我以前在當志工,三個月發三百元,更像乞丐。
04/13 15:32

04/13 15:53,
真的是走錯板
04/13 15:53

04/13 15:55,
第14條第1項第5款第2目
04/13 15:55
四、申訴救濟 若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art-timeBM 板發文申訴。 -- This card must attack if able. Other cards or effects cannot be activated during either player's Battle Phase. Any effects of the monster which battles with this card are negated. If an attack declaration involve this card: destroy that monster, and if you do, inflict damage equal to its ATK or DEF to your opponent. During End Phase, if this card didn't battle or activate its effect this turn: destroy this ca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85.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102890.A.609.html
文章代碼(AID): #1OxwxgO9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