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olitics ]
討論串[討論] 集會遊行許可或報備制?
共 2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大家覺得用哪個制度好?. 我覺得應該用許可制,. 但須修法,. 使法律從限制人民集遊權改成保障人民集遊權。. 因為雖說把街頭還給人民,. 人民不是只有那些要遊行或在公共場所集會的人民啊!. 人民也包含要使用那些地方,尤其是馬路的人民啊!. 你在那集遊擋住我的路我很不爽耶....... 報備就可以用,
(還有521個字)
內容預覽:
很多吵這個問題的人會說,. 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 不應該以戒嚴時的集遊法限制。. 其中又很大一部分是說不應該以集遊法限制。. 基本上如果是戒嚴的集遊法,. 當然不應該以之限制。. 所以我說應該修改,. 但仍然應許可。. 否則今天只要我高興就可以召集六七個好朋友,. 跟警察機關說一聲即可坐在
(還有715個字)
內容預覽:
首先,何謂集會遊行?憲法為何要保障集會遊行?. 集會遊行是言論自由的集體化表現,. 換言之,即一個人的力量太小,故要展現這符合某些群體要求. 申言之,言論自由之所以保障是因為政治自由,讓意見得以被他人所熟知. 集會結社自由,自然也是政治權力的一部分,. 接著問,你一群朋友站在路中央其「目的」何在?.
(還有99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