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合租的人過世,押金可拿回嗎

看板rent-exp作者 (每天的等待)時間12年前 (2011/11/12 00:0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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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租三房一廳 一本合約上都有三人的簽字蓋章 每個人都有一本這樣 如果其中一個承租人在家自殺過世 那另外兩個人因這個原因 不繼續租屋的話 那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還是承租人必須付違約金? 民法452跟454是只適用過世那位 還是連一起租的人也適用? 合約是一年但是因為租金是一個月一個月繳的 所以租金比較沒問題 主要是想問押金能不能拿回拿 有沒有什麼依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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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過世,應該是剩下倆人繼續承租到期滿,而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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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過世而能終止租約,畢竟另外兩位承租人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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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6:09, , 3F
可以找房東談談~人情立場上應該會退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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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2:47, , 4F
謝謝樓上兩位,已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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