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親親 (19)已回收

看板sex作者 (細姨)時間11年前 (2013/03/21 17:13),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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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的問文,無言.... -------------- (19) 想法決定走法、走法源自想法。 只要生活過得去,知足的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但要在這樣的成長背景之中生存其實一點也不簡單。 我們可能都無法親身經歷這樣的心情。 那已經不是窮不窮、富不富的問題。 我在此的意義,似乎正一點一滴的消失。 或許在別人的眼底,我尚還是個舉足輕重的角色。 但我明白,總有一天我會像幫助自己女兒們一般。 回到正常生活。 尤其是越來越多對我來說具有特別意義的人離開自我的周遭。 例如:可人兒、Julia姐和露西。 若無意外,下一個可能是夢夢和凱兒。 是從甚麼時候開始,自己有能力之後就變得很愛幫助人? 只要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甚至可以不計錢財。 有的時候搞得自己一頭熱,疲憊不堪。 但聽到感謝的詞彙卻讓我熱此不疲。 不過更多比我有能力的人卻一毛不拔,這就是現實。 在這裡,曾出過一段短文述說著這裏,大意是 - 「除了自己,絕不能相信任何人。因為這裏只會互相利用, 永遠永遠不會有個人擅自出現,指著自己是你的朋友而不計任何代價的幫助你。 目的或許為錢、地位、甚至是你的身體」 當然,這個你可以套用成妳。 曾經也有人接近我想在我身上獲得些甚麼好處。 奇怪的,似乎是本能。 我總是能提早察覺而免掉許多麻煩。 或許是強運作崇。 強運嗎? 我似乎曾經交往過一位可以讓我帶來好運的女孩。 這個女孩送了我一只尾戒,上頭的機關還能夠旋轉。 「和我約會就不能專心一點嗎?」遮住我眼界的雙手拿開,眼前的人正是其他女兒們不願 意多談、多聽、看到的麻煩人物。 「契約上沒寫和妳約會需要專心」我說,用吸管喫了一口草莓奶昔。 在我們周遭都是些年輕女子或貴婦悠閒的享用下午茶。 話題總是三句不離男人,六句提及自己如何樂活。 令人匪夷所思,她們從來不會說工作上的事。 反正永遠不會是她們買單。 「哼,想和我約會的男人號碼牌都抽不完,每個禮拜都可以讓我陪一整天還不知道感恩」 嗯?原來我可以選擇不要的嗎? 一個禮拜的其中一天,按照契約內容我必須親自拿當週的薪水給小若並且陪她花完這些酬 勞。 不可否認女人花錢的速度不是男人可以想像的。 隨便來個Van Cleef、或是Balenciaga就可能榨乾好多男人當月或甚至半年的薪水。 而這契約的初始,是工作。 但總歸來說,都是小若自己單方面的要求。 能夠滿足小若控制慾的等價契約。 這個女孩,留著一頭梨花色的長髮、左右兩旁的流蘇不規則得捲長在胸前。 有小巧高挺的鼻梁、唇上經常塗著裸色偏透明的唇蜜。 我和她,兩個人就在店內的包廂內一對一的密談。 在那當下,我的腦袋裡只想著如何說服小若進來我的組來鞏固在店裡第一名的業績。 開出了很多上班不需要做什麼事的條件、優於店裡面任何一位姊妹的薪資,甚至兩倍。 連休假日都是兩倍,而且休假期間我自己還補貼薪水。 我並沒想這麼多。 我只想著,如果可樂可以、那我也可以。 但無論我怎麼說得口沫橫飛,小若依然看著桌上的契約條件,眼神卻老早不曉得飄忽到哪 去。 這種眼神是一種倦怠性的放空。 我捻熄了第五根維珍妮在菸灰缸,右手食指不斷的彈著桌面發出聲響。 「所以,我的條件還不足矣打動妳可以正常上班?」小若沒有回答,而我彈著桌面的從食 指改為了原子筆。 心裡想著『媽的,這妮子若不想來酒店上班,為何每天都會來店裡打卡?』 聽娟姨說,小若每天都很準時的到店打卡。 只是打了上班卡後旋即按了下班鈕又打了一次,上班的時間並不會超過一分鐘。 接著便洋洋灑灑的走出店外,然後回家。 店裡的任何人都拿她沒轍,因為這是可樂開出的條件。 一直到我找上小若為止,這妮子居然還不知道可樂已經被我賣去當鴨的這件事情。 當然,也不知道店裡最近發生了甚麼事。 一個月上班了不起三十分鐘,卻是整間店業績第一名的小姐。 我聽人提起小若這妮子的事蹟都感覺不可思議。 於是,我點燃了第六支維珍妮。 「我討厭菸味,鼻子會過敏」小若進來除了點頭、搖頭以外,這還是頭一次開口。 「…」聽到這話,我很故意的吸了一大口、接著往小若的方向吐去。 小若皺了眉頭,然後搶走了我彈著桌面的原子筆、接著將契約翻到背面白頁開始書寫起來 。 劃了個句點,然後將紙張推到我面前。 不算娟秀、亦不算潦草的字體瞧起來就是: 一、不准在我面前抽菸,除非我允許。 我將第六根維珍妮捻熄後,小若將紙給移回來繼續寫了下去。 二、除非我願意留在店裡,否則必須同意每天我只上一分鐘的班。 三、薪資每日四千整新台幣,現金週結親自交付。交付薪水當天需陪我超過十二小時。 「我就先這三點要求,要是我覺得不夠會再加」小若蓋上筆蓋後,連同原子筆一齊將紙推 回來。 「換你了,同樣先三點要求,只要我覺得合理都可以」她又添了一句。 我拿起原子筆轉了三下,這次可換我皺眉。 小若將手機插上了耳機,把耳塞放入耳朵自顧自的聽起音樂。 我的確苦惱了很久。 來來回回列了幾個條件,卻又把它劃掉。 像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遲到早退、有事必報備等等這些一般我帶人的原則。 我突然發現用常理的規範是限制不了小若的這三項條件;當然也沒辦法違反。 最後,小若很愉快的步出了包廂。 因為我只寫上了五個大字『妳高興就好』 小若算是我這輩子除了可人兒以外第二個讓我不得不低頭的女人。 --           雖然我們失去年輕時的天真,                可是仍要像年輕時一樣認真。    ☆  痞客幫 http://misadaisukia.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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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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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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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57, , 3F
推~ 等好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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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等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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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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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3:53, , 6F
19篇了,加油繼續
03/23 23:5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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